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0-03 00:09:17 105 人看过

一、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如下: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违约一般赔偿标准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三、承租人违法解除合同押金怎么办

承租人违法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具体条件如下:

1.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2.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按照约定处置;

4,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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