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陷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9 21:02:53 256 人看过

买重大疾病保险如何规避陷阱

重大疾病保险陷阱一、疾病种类多保障全

先从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来说就有10种、30种、40种,最多时对外宣称有500多种。保险的购买并不是说疾病的数量越多越好。

病种越多,但是条件会更加细致严格,只会罗列出有数的几种疾病。例如“癌症”这两个字包含了所有的癌症,但是原位癌是除外的,再有像高残、截瘫,很多种病症也会引发原位癌,所以购买的10种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往往会超越保障20几种、40几种甚至500多种大病的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最初是包含心肌梗塞、癌症、冠状动脉绕道手术、脑中风、慢性肾功能衰竭等常见疾病和手术,由于这些病症发病率比较高、治疗费用昂贵,推出后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后来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保险公司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气,所以在原有的疾病上添加了一些新的病种来获取人气。这样做的好处既可以让客户感受到保障疾病数量的增多,又可以使保费的增加不明显,还可以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重大疾病保险陷阱二:消费型价格便宜

消费在选择重大疾病保险时,首先需要考虑自己的保障要求,是想短期消费,还是长期保障。对于需要长期保障的客户不能贪图便宜,这样不仅会增加保费,还有可能因身体的原因被保险公司禁止续保。同时投保人还需要留意合同中是否写着保证续保。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出现某些疾病的前兆时,保险公司是否有权终止合同。对于经济能力比较的好的投保人,建议购买储蓄类的重大疾病保险,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晚年续保难的问题。

重大疾病保险陷阱三:只要诊断就可赔付

有的投保人认为,只要有临床诊断,就一定可以获得赔付。事实并非如此。

重疾险合同对疾病的定义是参照国际或国内权威机构推荐的诊断标准制定的,有时可能较临床诊断标准更为严格。例如,一般重疾险条款中要求,“急性心肌梗塞”必须有心肌酶素的异常增高作为诊断依据。某寿险公司相关人士举例说,有位客户在发病后未及时就诊,虽被诊断为“急性心肌梗塞”,却错过了查验心肌酶素的最佳时间,从而给理赔带来麻烦。不过,保险公司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出通融赔付。但如果客户能够事先了解一下合同对各种疾病的定义,在作购买决定时更慎重一些,那么在理赔时,麻烦会更少一点。

保险公司注明的疾病定义与医学临床定义有所不同,不保范围极为笼统,而可保疾病则注明得非常详细,基本都是该病的最严重症状。以恶性肿瘤为例,条例中不保肿瘤仅四种,但其实这四种涵盖范围极其广泛。客户在购买重大疾病险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哪些疾病保险公司是可以赔偿的,哪些是不赔的。否则,一旦出了事,保单受益人将拿不到任何赔偿。

“不少合同还规定确诊与赔付的时间。”如果合同条款上没有详细写明在确诊后多少天赔付(一般是说在手续、单据完全时多少天内赔付),那么原则上是确诊即赔付。有的是规定确诊后30天内赔付等等。他建议仔细阅读条款,最好选择确诊即赔付的。

重大疾病保险陷阱四:即买即得病即赔付

有投保人以为,购买保险不久如果发病就可以立即获得理赔。其实,健康险都是有观察期的。

观察期是自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定时间内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是不赔或者部分理赔的。打个比方,某人今天买了重大疾病险,这个重大疾病险的观察期是90天,那么如果某人不幸在两个月的时候得了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或者只赔很少的一部分。一般说来,重大疾病的观察期一般在90天到一年,各保险公司条款上规定的都不一样。

另外,一些日常疾病在投保时不履行告知的话,理赔时也会产生很大的麻烦。毕竟,许多重大疾病与某些常见病,有着密切的关系,需要客户在投保时进行告知。曾有客户因患肝癌索赔重疾险。理赔调查时发现,客户在投保前曾有慢性乙型肝炎病史,当时由于客户的疏忽而未告知。最终,该客户未能获得理赔。因此,在投保重疾险时,积极向保险公司告知既往病史,将有效杜绝日后理赔矛盾的产生。

重大疾病保险陷阱五:得不得病都可还本

“买保险要遵循基本保本,获利越多越好的不吃亏原则。”有不少投保人都有这样的想法,将购买保险作为一笔稳赚不赔的生意,这也是被部分代理人的虚假宣传所误导。

目前国内市场上的重大疾病险,从保险期限上分为终身的和定期的,按保险合同,一般保终身的是不返本的,定期的多是返还的;一些以附加险形式出现的重大疾病险,也多是不返本的。同时对于返还又分两种:返还本金和返还保额的。

重大疾病保险陷阱六:保额越高越好

“保额越高越好,保额越高将来获得的理赔金也就越多。”

这也是一种误导。某寿险公司相关人士称,保额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定,并非越高越好。除了要和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以外,投保人还应该详细了解目前患重大疾病之后,所需花费的医疗费用。据了解,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7万~8万元,多则10多万元甚至更高,因此购买10万~20万元的保额比较合适,低于10万元的保障功能太弱,而超过30万元对普通大众来说也没有必要。每隔三五年,投保人就应该对保单进行检查,看看是否有必要追加保额,并根据家庭人员和经济状况的变化做一些适当的调整。

要想获得利益最大化,还应特别注意对于投保人年龄的明确规定。重疾险的购买不宜等到50岁以后,那样保费总支出会和保障总额相当,是很不划算的。以一名24岁的男性购买一份10万元保额的险种为例,每年需缴3090元保费,共缴20年,也就是6万多元;而一名55岁的男性购买该险,每年需缴19880元,交5年,与保障额相差无几。“也就是说,要想获得的补偿额越多,就应该越早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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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3日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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