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职业病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如下:
申请
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审核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组织鉴定
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鉴定书
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异议处理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
-
单位不给做职业病鉴定怎么办,职业病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413人看过
-
法定职业病定义,职业病的鉴定流程
405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职业病鉴定流程有哪些
306人看过
-
不服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怎么办?
58人看过
-
省级职业病鉴定不服如何申诉
140人看过
-
职业病属于工伤事故吗,职业病工伤的鉴定流程是什么
484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的一般流程是什么职业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是怎样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1职业病鉴定流程: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
-
教师职业病鉴定流程是什么规定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6一、最新公务员病假规定 公务员病假请假天数,最好是根据医生的建议来。《公务员法》并未对公务员病假有相关规定,但是公务员每年享有不同天数的休假,这些假是可以用来抵扣病假的。公务员的休假天数主要和工龄有关: (一)工龄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二)工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天; (三)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四)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五)
-
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几级鉴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6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 一、正常的职业病诊断属于一级鉴定,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九条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诊断权,并对其做出的诊断结论承担责任。 二、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分为两级鉴定(市、省):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
吉林省职业病鉴定机构需要什么手续流程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9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
长春职业病鉴定的流程是如何的啊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5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2、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4)其他有关资料。 3、当事人对设区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