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设立反担保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09:22:09 191 人看过

设立反担保合同应包括的内容有: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哪些情形下的保证人可以免责

保证人可以免责的情况是:

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

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不存在过错的。

二、该合同变更后原担保人是否仍需担责?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担保合同相关文章
  • 设立的分公司能签担保合同么
    未经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不能签担保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百九十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一、担保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1、一般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担保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应当具备《民法典》所规定的民事行为有效的条件。2、特殊要件。一般说来,担保合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所规定的条件时,
    2023-02-27
    246人看过
  • 设立担保物权要签合同吗
    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我国民法典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一、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2023-03-08
    419人看过
  • 反担保合同应当注意什么问题,反担保合同的主体?
    一、反担保合同应当注意什么问题反担保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反担保抵押合同类别的认定。抵押权可以分为一般抵押权和特殊抵押权。反担保中的内容不符合特殊抵押权登记,自然将反担保抵押登记认定为一般性抵押登记。2.抵押权人应该为担保公司。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抵押登记权利金额认定。在实践中,本担保合同的金额由动产、不动产、银行票据等一并构成本担保合同的主债权。而房屋抵押从合同仅仅是主合同中的一部份。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4.抵押存续日期认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所以,房屋抵押从合同的抵押登记存续期不能超出主合同的登记存续期限。二、反担保合同的主体反担保合同的主体是由主合同的主体构成。主合同的债权人就是担保合同中的债权人即担保权人,主合同的债务人就是担保
    2023-06-28
    446人看过
  • 最高额反担保抵押权设立条件
    一、最高额反担保抵押权设立条件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反担保-成立须具备要件: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二、设立最高额抵押权注意什么设立最高额抵押权,当事人须订立书面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与普通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所不同者在于,最高额抵押合同应订明以下两项内容:最高额和决算期。最高额是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最高限度额,是最高额抵押合同必须明确的内容。最高额决定着债权人受担保的债权的最大范围,是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的必要条件,
    2023-06-08
    407人看过
  • 反担保人未签字反担保合同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反担保人未签字的,反担保合同是没有效的,反担保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合同要双方当事人签字才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抵押反担保操作程序(1)合同当事人就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2)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或者复印件。(3)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如下:①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该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管理部门;②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
    2023-06-14
    223人看过
  • 担保合同中如何设担保
    担保合同的种类及形式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一、合同迟交货赔偿标准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1、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
    2023-02-24
    248人看过
  • 财务担保合同之反担保书
    反担保书交通银行_____分行: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下称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就_____项目签订了第_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第_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_元整的第_____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
    2023-06-08
    101人看过
  • 共同担保设立的特点
    1。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需要若干人担保,但不必全部担保。2。根据同一法律行为,多人不需要担保,只要多人担保同一部分债务即可。其他担保合同无效,不影响共同担保人之一的担保责任。这一特点在根据个别法律行为设立共同担保时尤为明显。即使在保证人错误地认为无效的保证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订立了一份或者数份个别保证合同,其有效性也不受无效保证合同有效性的影响,除非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各现有保证人承担责任。同一法律行为成立的若干人中,有一人的保证无效的,除该人的保证以每人负责为条件外,其他保证仍然有效。这与一些国家的理论一致,即多担保人担保债务是多个债务的重叠。即使承认共同担保人有分享权,由于分享权是基于所有担保人对同一债务负有责任的事实,在行使分享权之前,可以认为共同担保人负有连带责任。根据法学理论,法律行为的一部分是无效的。如果其余部分的有效性不受影响,则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多个担保人共同担保的情况并不多见,
    2023-05-08
    317人看过
  • 反担保的设立需要遵循哪些条件?
    反担保的设立应符合下列条件: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才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当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者质押担保时,债务人才能被要求提供反担保;4、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当书面形式,依法需要登记或者移交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者移交占有手续。反担保是指为保护债务人以外的担保人在未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债务人的追偿权而设定的担保。反担保应提供的资料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2、法人代表证明书;3、法人代表授权书;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6、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7、资信证明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9、当期财务报表及近2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10、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负债情况表;1
    2023-07-03
    279人看过
  • 应设立借款合同有偿担保制度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主要采用第三方担保和财产抵押的担保形式,其中第三方担保(保证和物保)最为普遍。从借款合同担保纠纷发生的数量上分析,由第三方担保的借款合同居多?煹?此种形式的担保极易发生纠纷,而且对金融秩序造成了不利影响。不仅增大了信贷资金风险,降低了资金营运效益;弱化了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监督,而且容易被不法人员用以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嫁债务,逃避法律责任。笔者认为,要改变借款合同流于形式和容易产生纠纷的现象,除了从内容和形式上完善借款合同,以及依法要求提供反担保外,重要的是设立第三人有偿担保制度。设立有偿担保制度,就是坚持在自愿的前提下,将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引入担保机制,实行借款合同第三方有偿担保制度。这样,担保人不仅负有代债务人(被担保人)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同时在享有追偿权的基础上,还享有向被担保人收取一定担保费用的权利。借款合同实行第三方有偿担保制度,将改变被担保人有权利无
    2023-06-09
    473人看过
  • 怎样制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丙方):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声明:乙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丙双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根据借款方(丙方)与贷款方银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以及甲方与贷款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
    2023-04-30
    79人看过
  • 怎样解决反担保合同纠纷
    反担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申请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仲裁;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等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广州反担保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最新标准(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1、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2、刑事:(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
    2023-08-07
    75人看过
  • 反担保合同是不是从合同
    在债务合同中,一般是需要担保的,有了担保才能确保债务的实现。而对于担保的第三人来说,是可以通过反担保来保障自己的权益的。那么反担保合同是不是从合同的主合同是什么呢?反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担保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在为债务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的同时,会要求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这就是反担保。所以反担保的主合同是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消失则反担保同时消失。反担保的意义第一,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虑的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这时有无反担保措施,即直接影响到本担保的设定,若无反担保,第三人可能因虑
    2023-02-23
    257人看过
  • 担保机构之信用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__年__字第__号担保人(甲方)∶借款人(乙方)反担保人(丙方)住所(地址):住所(地址):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账号:电话:传真:邮编:丙方愿意以保证的方式就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号《委托保证合同》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承担反担保的保证责任。甲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反担保人。甲、乙、丙三方依照图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丙方同意上述《委托保证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并向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上述《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约定,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五天内向甲方清偿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第二条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一、上述《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和损失;二、上述《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乙方
    2023-05-05
    17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合同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 更多>

    #担保合同
    相关咨询
    • 如何成立反担保合同,设立反担保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30
      设立反担保合同是债务人或者其他人提供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主债权的类型和金额;2。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担保金额;4。反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5。反担保人的违约责任等。
    • 如何设立反担保合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5
      设立反担保合同可以写明保证人与债权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担保的方式;保证的责任;保证人的权利义务;债权人的权利义务;保证人的违约责任。
    • 可以要求设立担保吗,怎么设立债务担保?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吗债务人设立的担保是债的担保,债的担保是指为了保障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特定的财产或信用来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力的制度。《民法通则》第一百七十一条有规定:“债权人在买卖、借贷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设立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另外《担保法》第二条种也有提到:“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
    • 北辰区设立反担保合同的咨询一般收费多少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30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担保物权怎么设立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26
      1、担保物权依担保合同而设立,比如抵押、质押; 2、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担保物权,比如留置。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