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担保物权怎么设立

担保物权怎么设立

2023-05-26 14:1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26回复

专业分析:

1、担保物权依担保合同而设立,比如抵押、质押; 2、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担保物权,比如留置。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主合同生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生效担保合同有效。 2、订立担保合同。 3、用于担保的财产符合法律规定。 4、需要登记的已经登记。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物权设立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设立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律师普法更多>>
  • 同一个财产设立多个担保物权的怎么序清偿
    同一个财产设立多个担保物权的怎么序清偿

    同一个财产设立多个担保物权的(包括抵押权、质权、所有权保留交易、融资租赁交易和保理交易等非典型的物权);按照登记生效的时间确定清偿顺序;没有登记的劣后于登记的,未登记的按照比例清偿。购买价金担保权超优先顺位,优于其他担保权先实现。

    2023.02.23 149
  • 怎么设立反担保合同
    怎么设立反担保合同

    设立反担保合同应包括的内容有: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2021.01.23 126
  • 抵押权未设立担保的抵押物是否生效
    抵押权未设立担保的抵押物是否生效

    抵押权未设立担保不生效,但抵押合同有效。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21.02.12 119
专业问答更多>>
  • 倒赃物设立担保物权有效吗

    得看获得担保物权的人是不是善意第三人。通俗来说,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盗赃物原则上不可以善意取得抵押权和质权,也就是不可以用盗赃物给他人设立抵押权、质权。设立了也无效,除非原所有权人没发现盗窃者。

    2022-10-26 15,340
  • 民法典债权能设立担保物权吗

    1、债权成立前,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协商设立担保物权,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

    2022-11-05 15,340
  • 民法典债权能设立担保物权吗?

    1、债权成立前,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协商设立担保物权,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

    2023-05-07 15,340
  • 担保物权不设立抵押权的继承问题

    1、担保物权包括抵押和质押两种,担保物权未设立的,抵押权也未设立,未设立抵押权,就不存在放弃抵押权的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

    2022-11-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担保物权如何解释 01:30
    担保物权如何解释

    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即债权人在债务人未按照债权债务合同的约定偿还到期债务或者发生担保合同所约定的可以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对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 担保物权分为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最常见的担保物权就是抵押权。

    1,903 2022.04.15
  • 公司设立失败谁承担责任 01:18
    公司设立失败谁承担责任

    企业设立失败,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对于公司制企业,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1、连带赔偿责任,设立费用及债务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先前发生的与设立相关的费用及债务就失去了公司这一拟定的承担主体,只能改由实施设立行为的

    1,211 2022.04.17
  •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什么设立 00:55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什么设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被征

    1,809 2022.05.11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