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承担方式答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09:42:58 208 人看过

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答:

缔约过失责任的设置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或者财产权益,因此其责任承担方式就是损害赔偿,包括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和人身权益的损害赔偿。从责任承担方式我们也可以看出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不同之处。违约责任的确定,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履行权益,因而其责任承担方式包括支付违约金、给付定金、继续履行、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的设定是为了保护社会成员的财产和人身利益,责任的承担方式较广,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排除妨碍、赔礼道歉等。信赖利害的损害应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一般来说,直接损害包括:

(1)缔约费用,如邮电费用、赴缔约地察看标的物所支出的费用;

(2)准备履行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准备为运送标的物或受领对方所支出的费用;

(3)受害人支出上述费用所丧失的利息;

(4)因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而增加的费用。间接损失:为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关于信赖利益的数额,一般认为,不得超过履行利益的范围。人身受到损害的赔偿包括受害人的医疗费、保险费、营养费、护理费、受害人的误工工资或者劳动收入。

一、施工合同终止有赔偿吗

有赔偿。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赔偿范围应包括:

(一)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包括可得利益(履行利益)和信赖利益。

(二)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包括:

1、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债权人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做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3、债权人因失去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

4、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不履行返还给付物的义务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

5、债权人已经受领债务的给付物时,因返还该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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