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期间能否主张年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7 14:22:16 457 人看过

因年假产生劳动争议的,不能主张几年前的年假,如果协商年假跨年的,可以主张跨年的年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当事人在产生劳动争议后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仲裁时效。

二、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确认劳动关系适用诉讼时效,但同时适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发生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十五日内,从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算起。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当事人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0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年假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能否主动审查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经济补偿金有时效的吗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超过1年的不受理。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
    2023-03-14
    335人看过
  • 劳动仲裁年假最多主张几年的
    一、劳动仲裁年假最多主张几年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年休假,劳动者追索未休年休假工资,最多可以追索3年。二、关于劳动仲裁年假的法律规定1、按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年休假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考虑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一般在当年度安排,最多跨一个年度安排,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因此,经劳动者本人书面同意年休假跨年安排的,可以追索3年;未经劳动者书面同意跨年安排的,可以追索2年。劳动者主张补休或者经济补偿可以获得法律支持。2、《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
    2023-06-17
    488人看过
  • 一张“假病假两周”假条引发劳动争议纠纷
    中国法院网讯因一张写有假病假两周字样的请假条,引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纠纷。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劳动者谢女士状告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2000年11月,谢女士到某公司工作,2003年9月1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经过续签至2008年4月19日。2008年2月21日,谢女士向该公司递交休假申请表,休假原因一栏载明假病假两周,后有单位主管人员签章确认,谢女士同时提交了医院诊断证明,但该证明关于医嘱需病休部分系谢女士自行添加。2008年3月28日谢女士再次向公司递交病假申请表,申请休病假2天,并提交了医院诊断证明,该证明系该院个别人员经谢女士要求而违规出具,内容并不属实。庭审中,谢女士认为2008年2月21日的休假申请表中载明的假病假两周,其中第一个假为形容词,说明申请时就已明示单位所请病假是虚构的,单位主管是在明知为假的病假的情况下签字批准的。而公司则认为假病假两周第
    2023-04-22
    88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诉讼主张得靠证据
    张建国于2004年3月至11月在如皋市万全建筑装潢有限公司(下称万全公司)工作。2005年1月30日,双方曾为工资问题发生争执,后由万全公司工程队长包振新书写了张建国2004年度考勤汇总一份。该汇总载明张建国出勤237天,工资为10665元,扣除生活费4050元,结欠款为6615元。张建国认为万全公司未给付其已经确定的工资,遂向如皋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于2005年7月18日作出皋劳仲案字[2005]1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不予支持张建国的仲裁请求。原告张建国即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万全公司给付拖欠的工资6615元及仲裁费120元。诉讼中,万全公司申请的证人盛庆飞、金海兵、沈坚出庭作证时均陈述,2005年1月31日下午,该公司的包振新、黄卫林已向张建国给付了6615元。裁判如皋市人民法院认为,本案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已经向原告支付了结欠的工资6615元。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资6615元没有事
    2023-06-10
    70人看过
  • 劳动争议可以主张的赔偿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可以主张的赔偿有哪些劳动者可以主张的赔偿包括: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其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2.用人单位逾期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3.其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争议谁来举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在一般民事案件中,举证责任是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即“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支持其诉讼请求的,应当承担不能举证的后果,这种后果主要表现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将不支持其诉讼请求。但是,由于劳动争议是比较特殊的民事案件,不完全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2023-11-09
    369人看过
  • 申请年休假报酬是否是劳动争议
    劳动者申请年休假报酬产生争议的,是属于劳动争议,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
    2023-02-09
    194人看过
  • 劳动争议劳动者能否胜诉
    1、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中能否胜诉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能否胜诉取决于具体情况。有充分证据表明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可以胜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结束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求当事人的最终意见。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核实的,劳动者不能提供用人单位掌握和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应当以此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逾期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四十六条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盖章。对裁决有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劳动争议仲裁所涉及的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音像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书证是用文字、符号、图案等表达思想,证明案件事实的证
    2023-05-07
    396人看过
  • 事业单位能否作为劳动争议主体
    一、事业单位能否作为劳动争议主体事业单位可以作为劳动争议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二、劳动争议是否必须经过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天起诉到法院。《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
    2023-06-17
    327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是否有第三人当事人主张财产
    劳动争议案件第三人是指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参与原被告、被告已经开始的劳动争议诉讼的当事人。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也可以通知仲裁委员会参加仲裁。确定第三人资格,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活动的时间必须是他人之间的仲裁或者诉讼活动已经开始,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尚未作出最终裁决或者裁判的;(二)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活动的依据必须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法律利害关系;(三)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活动的目的必须是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或者诉讼活动。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主张应该在什么时提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
    2023-08-08
    378人看过
  • 劳动争议当事人谁主张谁举证对吗
    一、劳动争议当事人谁主张谁举证对吗对的,劳动争议中的举证原则,一般是当事人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如果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则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二、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
    2023-09-02
    145人看过
  • 劳动争议能否由劳动局解决
    1、劳动争议能由劳动局解决吗?现在没有劳动局,国家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级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果劳资双方发生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应当持充分证据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申诉案例(2),以下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1)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发生的公房转让纠纷(3)劳动者对残疾等级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的纠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五)个体工匠之间的纠纷,帮工、学徒工(6)农村承包经营者与从业人员之间的纠纷面对劳动争议,当事人不知道如何处理的,应当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如果您或您的朋友遇到劳资纠纷但不知道如何解决,您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2023-05-07
    54人看过
  • 工伤能否算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
    是的。一般情况下应先认定为工伤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后再进行仲裁,因为伤残等级是计算赔偿费用的主要依据。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2、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上班第一天猝死能否算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4、职工上述情形,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023-08-02
    169人看过
  • 劳动仲裁争议时效期间可否中断?
    劳动仲裁时效可以中断。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一、加班费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加班费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二、劳动争议能追溯几年劳动争议可追溯一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三、确定劳动关
    2023-06-27
    194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是不是可以主张律师费
    一、劳动争议仲裁是不是可以主张律师费以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的,不能主张律师费,律师费由委托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二、申请劳动仲裁所需材料有几种(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二)身份证明。申
    2024-01-29
    216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年假
    词条

    有薪假期(Paid Annual Leave)简称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 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 更多>

    #年假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最多可以主张多少年的年休假,劳动争议可以主张多少年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6
      最多可以主张最后三年的年休假。因为年休假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也就是说前年的年休假可以在去年内安排。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因此最多可以主张最后三年的年休假。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 劳动争议如何可以主张前两年的休息年假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8
      劳动争议能主张1年前的年假。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一年,所以因年假产生劳动争议的,一般只能主张一年前的年假,如果协商年假跨年的,可以主张跨年的年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 劳动争议最多可以主张多少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0
      因为赔偿金的标准是双倍经济补偿金,而经济补偿金是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所以赔偿金最多可以请求7.5个月,即经济补偿金15个月的工资标准。
    • 劳务派遣中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诉讼是否由被告主张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劳动力派遣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对内而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本单位职工)有劳动合同关系。对外而言,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有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劳动力派遣合同的履行把三方
    • 主张退休金是劳动争议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对劳动者退休后向原用人单位主张退休金而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问题,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给最高人民法院(劳办力字1993年19号)复函的内容:职工退休后虽与企业已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退休职工在岗期间履行的劳动义务,是其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金的前提和基础条件,而且退休金的计算标准要由企业提供依据。因此,由于企业核定退休金标准或企业发放退休金而引起的退休职工与企业行政之间的争议,可视为劳动争议。该复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