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所购房屋的产权归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5:32:56 309 人看过

一、合伙所购房屋的产权是谁的

张某和林某为未婚同居的关系,双方都看好房产投资,却无奈资金不足。2011年3月5日经商议两人共同购买某市商品房一套。购房合同买受人为张某和林某,双方通过银行汇款直接向开发商支付了首付款。但是按揭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为张某,抵押人为张某和林某。2011年9月房价下跌,此时恰逢二人分手,林某不愿意偿还月供;而此房屋产权证书已下来,张某为房屋所有权人,林某为房屋共有权人。购房时双方就产权份额及出资额和月供承担等无明确约定。为了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张某将林某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双方各享一半产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房屋为张某和林某共同出资购买,且双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张某和林某应各自享有房屋50%的产权。张某对银行所负债务,由张某和林某共同承担;张某单独向银行承担的部分,可向林某追尝。

本案中张某和林某买房时虽为情侣关系,但双方是基于共同投资的意思表示而合伙买房,而且林某已履行部分出资义务,因此将张某和林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定性为合伙协议关系更为妥当。

律师说法:合伙所购房屋的产权归谁

合伙买房主要基于如下几种情形:朋友之间合伙买房投资;婚前男女共同出资买房自住;亲属共同买房自住。购房时如有明确约定,则产生争议后不难处理。若购房各方无明确约定,则应根据出资与否区别对待:

1、各购房人共同出资的,则各购房人之间可视为合伙协议关系;

2、部分购房人并不实际出资,但名义上为共同购房人的,按赠与合同处理,此种情况多发生于亲属之间和准备结婚的男女之间。

无论是产权份额的赠与还是共同投资,合伙购房时都应该签署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各方的出资、月供承担方式及产权份额,并约定房屋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方式。

二、合伙买房应该注意什么

(一)弄清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

共有产权在进行产权登记时有两种方式:一种为共同共有,一种为按份共有。不同的登记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分割方式也不一样。简单地说,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大小的共有,分割时原则上是均分,同时考虑到出资等因素。按份共有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除非双方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割。所以,如双方出资不同,就应当登记为按份共有,并且将各自所占份额写清楚。

(二)签订书面协议

光在产权登记上注明还不够,最好还能签订一份书面的协议:写清楚各自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贷款由谁偿还、按什么方式分割,相关的税费、租金收益、使用、物业管理费等如何承担或分享等等,将责权利约定明晰。万一双方产生纠纷,这份书面协议将成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三)银行借款详细约定

实务中,对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并按月偿还的性质如何认定,法院有不同的理解。有的法院认为一方向银行的借款也属于该方出资,是通过融资方式的出资;有的法院则认为,只有实际拿出来的首付和每月已归还的利息和本金才算是出资。笔者另一个案件中,法院将投资总额计算为双方首付与已还银行的本金及利息之和,而不将投资总额理解为房价款的简单相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未婚同居相关文章
  • 婚前购买婚后登记的房屋所有权是归谁的
    在一般情况下,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是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没有特殊约定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是以登记为准。《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进行登记,未经依法登记不产生法律效力。不动产登记是指将土地及其定着物的所有权和他项权的取得、丧失与变更,按照法定程序记载于有关专门机构掌管的专门的簿册上。其目的在于管理地籍,确定产权。
    2023-05-05
    116人看过
  • 恋爱时购买的房产归谁所有?
    恋爱期间一起买的房是属于共有的。对于恋爱期间为了结婚而一起买房,产权登记为双方共有的情况,如果没有按份共有的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共有。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分割共有财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共有人在共有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形。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根据一般共同财产处理的规定,一方取得的房屋应当退还另一方在此期间的出资。由于双方在购买房屋时以共同组建家庭为目的,双方均未提供约定所购房屋产权份额的证据。因此,共同取得房屋产权登记后,由于市场因素,房屋价值增值,增值部分的财产应按照共同所有的原则处理。婚后父母赠送的房产属于共有财产吗婚后父母赠送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共有财产。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屋归属另有约定
    2023-07-03
    291人看过
  • 房屋征收后所有权归谁?
    一、房屋征收后所有权归谁?房屋征收后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即收归国家所有。这和我们平常所说的“地随房走”异曲同工。房屋依附于土地而存在,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具有一体化特色,处分其中一项权利另一项权利随之处分。我国存在多种土地使用权,一概而论并不恰当。仅就城市而言可能就存在好几种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不同决定了依附其上的房屋所有权性质不同,不同情况时要适用不同的规定。二、政府征收土地程序新规有哪些1、先补后拆。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的直接利益,补偿又是拆迁的关键,二者都是容易引起矛盾和摩擦的激发点。在保护被拆迁者利益上,必须遵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过去拆迁都是先腾空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今后,被拆迁人先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再搬迁,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房屋被拆却拿不到补偿款甚至‘拆了旧房没新房’的局面。补偿方式多样选择,尊重被拆迁人的选择,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
    2023-06-15
    209人看过
  • 怎样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一、怎样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谁所有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不动产的登记簿记录信息。《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对于没有产权证书的房屋可以被作为遗产但前提是继承人要证明该房产的所有权归过世者所有,这就需要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看相关的信息了,没有房产证书的房子在很多方面都很容易存在纠纷二、关于房屋抵押贷款房屋抵押贷款是近年来新兴的一项贷款服务,它的出现为很多个人和小企业解决了资金短缺的问题。对于大多数老百姓而言,房产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固定资产,在步入信用社会的今天,如何利用房产抵押贷款,为自己营造精彩生活获得资金保障,为自己事业发展获得资金支持,是我们要关心的问题。个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可以有信用贷款(如
    2023-05-06
    75人看过
  • 房屋抵押期间所有权归谁
    一、房屋抵押期间所有权归谁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这一法律规定说明在办理完抵押登记后,房产证还是给业主自己保管,贷款银行拥有他项权证,在此期间,业主想转让房产,必须经过银行同意才可转让。只有在业主还清全部贷款,终止房地产抵押合同,再去房管部门办理撤消抵押登记,收回《房屋他项权证》,重新颁发《房屋所有权证》,该房产的所有权利才算是完全归业主自己所有了。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依然属于抵押人所有,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不可能享有所有权。抵押期届满,将抵押物进行拍卖时,若抵押权人拍得抵押物,那他则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一般来说,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是没有直接的处分权。只有当抵押期间届满,其无法实现其债权,才能通过某些途径处分抵押物。二、不可抵押和可抵押
    2023-06-04
    339人看过
  • 小产权公证房屋归谁?
    小产权房在法律上通常没有任何的保障。是国家允许的分给的补助性质的住房,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小产权房不许买卖,买卖合同无效.只要到了年限,国家就要收回。小产权到期要看当地的政策,一般来说是自动续期,但也有土地被回收的情况.权到期分为三种情况: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一、小产权到期后房子应该归谁小产权房子到期后房子归购房人。违法小产权房的建设、销售者不具备房屋建设、销售资格,没有在政府部门登记备案。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因此也被称为“乡产权房”。小产权房在法律上通常没有任何的保障。是国家允许的分给的补助性质的住房,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小产权房不许买卖
    2023-03-03
    293人看过
  • 验房之前房屋产权归谁
    房产证得到之前房屋产权属于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后,房屋产权才是业主的。在业主取得产权之前,该房屋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所以,房产证得到之前房屋产权属于开发商。一、不办理房产证可以吗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1)没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房子,按法律规定,是无法进行买卖、置换、继承、出租、赠与、抵押贷款等活动的,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不办房产证,你只有使用权。(2)有拆迁需求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我国在拆迁补偿中也是以房产证为补偿依据的,
    2023-04-06
    114人看过
  • 单位以职工名义购房产权归谁所有
    归产权人所有。法院在进行房屋产权确认时,房产证被视为最重要的依据。有些单位或个人出于逃债或减缴契税等目的,以亲属或员工的名义办理房屋产权证。如果双方没有形成书面协议,日后一旦产生纠纷,真正的产权人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双方存在协议,如房产登记和房产证书无法撤销,真正的房屋产权人也很难得到法律保护。不过,有的律师则认为,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只需对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对房屋取得过程无需也无义务进行审查,法院在进行房屋确权时,只以房管部门所登记的房产证作为确权的依据,在房管部门登记符合法律规定、房产证无法撤销的情况下,忽视了房产取得的过程,仍以房产证为准进行确权,这等于是放弃了民事审判的权利。目前,不少法律界人士对这个问题存有争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
    2023-06-13
    351人看过
  • 房产抵押权归谁?谁是所有权人?
    房地产抵押权人不是所有人。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抵押人是指向抵押权人提供依法取得的房地产,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房地产抵押权人不是所有人。【辟谣】所有房产都可以抵押?真相:不是分析:以下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纳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其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布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提醒】房地产抵押流程是怎样的?房地产抵押流程如下:1。双方就房屋抵押意思一致;2、双方签订抵押合同;3、携带以下文件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一)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023-08-05
    184人看过
  • 散伙以后公司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合伙企业散伙应该是合伙企业解散,就是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合伙企业解散后,必须经过清算程序,了结合伙事务。解散事由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也就不复存在了,更没有什么所有权的问题了。一、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
    2023-03-03
    415人看过
  • 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归属如何界定?归谁所有?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商品房虽都同属财产,应有物权的归属,但长期以来,都是商品房有产权证,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却没有产权证,进而其物权也得不到法律上的承认和保证。如果购房者在取得房屋后没办理到房屋所有权证,那么他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处在一种未经法定形式确定的状态,购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权利:1、不能赠与、买卖、置换、继承、析产、转让不具有产权登记的房屋。如进行上述行为,也会因该行为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被宣布无效,法律不予保护无效的民事行为,各方的损失只能由各方自己来承担;2、在房屋被拆除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3、无法设定他项权利。他项权利主要指抵押权、典权。按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抵押实行登记制度,而登记的少有凭证就是房屋所有权证,所以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购房者将无法通过
    2023-06-21
    129人看过
  • 点名买房时房屋产权归谁
    名下购房时房屋产权归谁。投资者即“实际产权人”可能面临房屋被出售、抵押、被司法机关查封、知名人士不配合过户、因房产证上未签字而被继承的风险;因登记的房地产,名人或“名义产权人”可能面临不再购房、购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利率提高、影响自身信用、财产混乱、司法查封后个人房地产难以保全等风险。法院的判决一般考虑房屋投资、产权程序、名下购房协议和房屋实际使用情况,关键是双方是否同意名下购房。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当事人因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签订购房协议的事实而败诉。建议在确有必要以借款名义购房时,应当用书证认定以借款名义购房的事实。首先要签好书面协议,区分贷款购房合同,确认房屋是以贷款名义购买的,第三方可以见证。其次,注意保存购房手续、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收据、还贷记录等)、购房发票、房产证等书面证据。最后,做好双方的沟通记录,产权证等相关资料由投资方保管。借名买房有风险。一份完整的书面协议和妥善保存
    2023-05-02
    377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归谁分哪些情况?
    房屋所有权归谁分以下情况:1、一方办理过户,另一方未办理过户,房屋归一方所有;2、是双方均未办理过户交房,房屋所有权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根据规定,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依法登记,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不得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回迁房没有房产证买卖合同有效吗回迁房没有房产证的,除了当事人有约定外,不办理产权登记,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
    2023-06-29
    137人看过
  • 隐名购房应归谁所有
    基于他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是一种隐名代理行为。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隐名与显名是相对而言的,按照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第三人的除外。另据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的规定,受托人基于代理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应当向委托人转交。这里,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按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因此房屋所有权的确定需要经过房产登记,被代理人如果要求代理人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在自己的名下,只能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房屋的所有权人,然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更名。隐名购房受托人反悔怎么办若因房价上涨或其他因素,受托购房人意欲反悔,想将
    2023-04-17
    148人看过
换一批
#同居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未婚同居即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 1、未婚同居的关系不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向法院提起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法院不会受理。 2、但是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更多>

    #未婚同居
    相关咨询
    • 房屋购买70年后,房产归谁,房产证所有权如何归谁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05
      土地使用70年后,房屋归产权人所有,土地归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缴纳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不存在到期问题。
    • 隐名的购房产权应归谁所有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1
      按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应以产权证为准。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因此,在委托他人代为购房时,当事人之间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和明确双方的委托代理关系及代理权限等。
    • 协议买房的同居合伙房产归谁所有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05
      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份共有,就是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割房子;不能证明出资比例的,按照一般共有分割房产。如果不能证明共同出资的,按房产登记的名字是谁,房子就归谁。
    • 房屋未签合同所有权归谁?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7
      1.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同意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但由于房子没有实际过户,所以相当于房主还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房屋所有权依照不动产登记依旧属于房主,房主有权将房屋抵押,但由于房屋抵押后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于买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可以上诉法院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
    • 婚前购买婚后登记的房屋所有权归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1
      这要区分不同情况来分析的: 1.婚前全款购买,婚后登记在本人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自己名下,还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3.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