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商品房市场计量行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订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测量,按照《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执行:
(一)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组成和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交易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
(二)销售者销售商品房,必须明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及应当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三)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的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按套或者单元销售的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单元销售面积之各不得大于整幢商品房的实际总面积。
(四)商品房销售者应当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的计量监督检查。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屋的约定面积与实测面积不符该怎么办
一般而言,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的问题比较少,也比较容易处理。目前,问题较多的是期房建成后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暂测面积有误差的情况,如果误差较大,将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购房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申明确约定如下解决办法:
(l)在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如正负1%以内),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
(2)在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范围内(如正负3%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就差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
(3)超过以上合理范围的误差(如正负误差超过3%),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方退还房价款及其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
房屋面积误差规定
153人看过
-
房屋面积误差规定
322人看过
-
房屋面积补差价的规定
430人看过
-
房屋预售面积和实际面积规定
325人看过
-
房屋产权证登记的面积是什么面积
213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的销售面积?
91人看过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
房屋确权面积是什么,房屋确权面积是怎么规定的,房屋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8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判别房屋计算建筑面积的基本原则是:永久固定,层高2.20米(含2.20米)以上的房屋及与室内相通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应是有顶盖全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或底层有顶盖、有柱或有围护的部位。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一般是不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房屋底层的部位除外)。 3、不计算建筑面积通常是
-
房屋的面积有什么法律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4我国对房屋的面积规定是:房屋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套内面积=外墙一半+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面积; 公摊系数=整栋楼的公共使用面积/整栋楼的套内面积;公共使用面积为整栋楼共同使用的部分。
-
房屋公摊面积是怎么规定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4目前国家在公摊面积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控制在哪个区间范围内。 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17%,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 不应计算为公用建筑面积的: 1、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 2、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
房屋面积误差国家规定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中已经有了相关的规定,内容基本如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
房屋面积误差国家规定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04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