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挡到邻居阳光的户外广告今后在南京可能将无法设置。根据正在公示的《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市城市桥梁和立交桥、住宅建筑、楼顶均不得设置户外广告牌;利用建筑物设置户外广告的,不得遮挡玻璃窗,妨碍相邻权人的通风、采光权等。与此同时,该新规还明确了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设置标准,并拟要求公益广告发布不得低于户外广告总量的20%。
10种情形禁设户外广告
该草案提出,该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划定禁设区、限设区和可设区。其中有下列10种情况之一的,不得批准设置:利用学校校园、纪念性建筑、重要近现代建筑和市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志性建筑及其控制地带内的;利用城市桥梁和立交桥的;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利用建筑物屋顶、消防登高面、24米以上楼体墙面的;利用住宅建筑的;利用危房或者危及建筑物安全的;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影响市政设施、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使用的;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妨碍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草案同时明确,利用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的,不得遮挡玻璃窗,妨碍相邻户的通风、采光等合法权益。
对于都市内较为流行的大型电子显示屏,该草案也进行了明文规定,要求利用居住区内商业和办公用房、居住区周边设置电子显示屏或者其他附带夜景光源的,应避免噪声污染、光污染和遮挡日照等对居民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
逾期未改最高罚3000元
根据该草案,设置户外广告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其设置申请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受理。未取得设置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其中,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有效期限不得超过3年;电子显示牌(屏)类不得超过6年。
在规定了广告牌时效之后,该市也明确了部分户外广告的受益主体为政府。草案提出,利用政府投资、融资建设的公共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地(所)设置商业性户外广告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户外广告设置权。户外广告设置权招标、拍卖所得为政府财政收入。但对于其他产权建筑物的户外广告牌收益问题,草案中未加明确。
草案中提出,商业性户外广告设施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商业性广告又未发布公益性广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利用公益性广告设施发布商业性广告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南京官方拟规定:店招标牌禁止变相打广告
255人看过
-
北京户外广告将禁用谐音成语
356人看过
-
西安发布户外广告设置条例住宅楼上做广告拟被禁止
128人看过
-
什么是采光权,采光权怎么才算被侵犯了
188人看过
-
禁设户外广告的情形
334人看过
-
侵犯采光权应如何索赔
273人看过
户外广告是指在建筑物外表或街道、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设立的霓虹灯、广告牌、海报等。户外广告由发布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应当明确允许、限制或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位置以及其他管理要求。... 更多>
-
侵犯采光权侵犯采光权的赔偿如何计算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05一、采光权的法律规定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现阶段一般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关于采光权有这些规定: 《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
-
广告牌影响采光如何支持业主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9广告牌影响采光A购买天津市友谊北路某处房屋时,该房南墙有窗户。A刚刚入住不久,某房地产公司在该房屋南墙上安装了广告牌,将其窗户遮挡住。A数次交涉无果,遂诉至法院,认为某房地产公司安装的广告牌妨碍了其厨房间的通风、采光,要求拆除该广告牌。某房地产公司称,所安装的广告牌是经区工商局核发了广告发布登记证的,而且A的房屋按照原始设计是没有窗户的,因此不同意拆除广告牌。法院如何支持业主一审法院认为,该房地产
-
北京市禁止办理户外广告的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4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可处以1000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二)设置的户外广告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技术规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三)户外广告设置期满后,不及时拆除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
-
采光权的法律规定,侵犯采光权该如何赔偿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9一、采光权的法律规定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关于采光权有这些规定:《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
-
采光权侵权如何赔偿, 采光权被侵犯的补偿标准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7采光权侵权实际上是多重侵权的综合,赔偿内容应当包括:由于阳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因采光损失导致房屋价值贬低等。关于采光权侵权的补偿标准问题。虽然有的地方法规对采光权被侵害规定应给予补偿,但标准普遍过低。按照河北省高院[1993]3号《关于审理采光纠纷案件的几点意见(试行)》的规定: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的建筑物影响相邻方采光的,应允许兴建,但兴建方应为对方解决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