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分置所有权的概念及其在中国的发展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8 08:03:01 498 人看过

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

所有权包括留置权和所有权吗?

留置权的特征为具有物权性、不可分性、从属性。留置权的权能为:占有权;收取权;使用权;偿还请求权。

所有权的特征为: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具有弹力性;所有权具有永久性;所有权具有观念性;所有权具有平等性。

所有权的职能: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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