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房产继承的影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1 10:45:49 171 人看过

房产继承是,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至继承人的法律行为。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产继承相关文章
  •  涉外继承分析:特征及其影响探讨
    本文介绍了涉外继承的相关规定。涉外继承中至少有一个涉外因素,主要是通过国际私法的冲突规范进行间接调整。在我国,涉外继承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人民法院、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在涉外继承中,至少有一个涉外因素。2.涉外继承主要是通过国际私法的冲突规范进行间接调整。3.涉外继承关系的案件实行专属管辖。在我国,涉外继承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人民法院、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涉外继承的特征概述涉外继承是指在遗产继承过程中,涉及到外国人的继承或者外国人在中国进行遗产继承的情况。这种继承方式与其他继承方式有所不同,具有以下特征:1. 遗产范围不同:涉外继承的遗产范围仅限于遗产继承人依法可继承的遗产,不包括被继承人的婚前财产、债权人等。2. 继承人不同:涉外继承的继承人可以是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也可以是中国公民。3. 遗嘱形
    2023-08-28
    342人看过
  • 协议管辖对继承纠纷解决的影响分析
    继承纠纷不可以协议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约定管辖权。如果双方之前达成协议,协议无效。如果其中一方确实有理由不能出庭,那么不能出庭的律师可以出庭参加诉讼,或者法官合议后选择延期审理,或者选择缺席判决。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管辖是什么遗产继承纠纷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
    2023-07-04
    479人看过
  • 法定继承人顺序对房产继承的影响
    房产法定继承人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对于丧偶儿媳对公婆,或者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房产怎样划分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是谁房子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方式为:当事人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到有管辖权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在房产继承过程中取得该房产所有权的继承人,应当将其他继承人所享有的房产份额,以折价款的形式支付给其他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2023-07-01
    289人看过
  • 案例分析:析产继承
    析产继承是指家庭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分属各共有人所有,然后继承人再按法律的规定或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行为。析产继承可由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协商分配。可以请见证人,可以写清楚协议,并需要所有人签字。这样分配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农村宅基地房屋析产继承案例邢某与严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三女一子,分别为邢甲、邢乙、邢丙、邢丁。1980年严某死亡。邢某与李某于1982年登记结婚,婚后在石景山区某院落居住。该院落系1975年经有关部门批准,邢某与严某夫妇及其子女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并在院落建北房五间。上述房屋两间由邢某夫妇居住使用,邢甲居住使用两间,邢乙居住使用一间。建房时邢甲、邢乙参加农村集体劳动,邢丁年纪尚小,邢丙未与邢某夫妇共同生活。1981年邢丁与邢某在院落建西方两间。1996年邢丁将上述房屋北方五间、西房两间拆除,个人出资新建北房五间、西房
    2023-07-05
    455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对房产继承的继承人的影响
    继承的不动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遗嘱继承外,属于夫妻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此外继承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继承的财产中,遗嘱中确定的财产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是夫妻的财产。工资和资金、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所得等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例如:在继承或者赠与取得的财产中,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的财产只属于夫妻,是夫妻的财产,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老人房产继承政策是什么老人房产继承政策如下: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
    2023-07-01
    84人看过
  • 继承房产纠纷的案例分析
    房产继承纠纷的处理方式:1、自行协商。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再向法院起诉解决。3、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继承房产纠纷法院需要收费多少钱诉讼费收费,是按所要继承的遗产数额(标的额)的百分比计算,具体如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
    2023-07-07
    86人看过
  •  工程越位承包的影响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六条,如果违法行为严重,可以采取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甚至吊销资质证书等措施;如果违法所得严重,还可以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具体情形来决定。1、如果违法行为严重,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甚至吊销资质证书;如果违法所得严重,还可以予以没收。2、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3、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越位承包的影响分析工程越位承包是一种在工程建设中,由承包商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第三方施工或建设的模式。虽然工程越位承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工程的效率和质量,但也存在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影响。首先,工程越
    2024-03-20
    110人看过
  • 继承的房产是否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2、也就是在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说明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就是属于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2023-07-04
    353人看过
  • 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的权益比较及其影响分析?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是否属于遗嘱继承人需要分情况来看,在继承开始后,需要先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如果是有遗嘱的,就要按照遗嘱办理。如果是有遗嘱支持协议的,就要按照相关约定办理。因此,法定继承人是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个人。遗嘱继承人是根据被继承人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而享有继承或者遗赠的个人。公证遗嘱是否需要法定继承人到场公证遗嘱不需要法定继承人到场。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023-07-04
    405人看过
  • 产权证对于房屋继承的影响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如果没有所有权纠纷,可以继承。公民的房屋属于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继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房屋继承析产纠纷怎么处理:继承的房屋房产继承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另一种是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对于房产继承析产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之间的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
    2023-07-10
    290人看过
  • 继承财产分配比例的影响因素
    1.各区、县人民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乡(村)两级批准建设宅基地的审批文件;2.各乡政府或农场颁发的建房许可证(照);3.各乡政府批准的《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4.因房屋买卖、继承、赠予等由区、乡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文件及契约;5.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调处土地权属争议的决定、判决、裁定、纪要、文件及附图;6.土地改革法颁布实施后,各种土地房产所有证、照(老地契);7.对无法提供以上权源证件的,由申请人出具宅基地来源说明及具结承诺,村委会及四邻对出具的证明进行确认,以上则是无宅基地的证明的相关知识继承财产程序钱款的继承:由继承人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然后凭继承权公证书到储蓄机构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房产的继承:由继承人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然后携带相
    2023-07-03
    319人看过
  • 遗产继承权如何影响财产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遗产继承权谁继承的有遗产继承权的主体包括:1、被继承人的配偶;2、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3、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4、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5、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继承人;6、遗嘱继承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
    2023-07-06
    314人看过
  • 房产过户和继承的差异分析
    赠与房产与继承的区别主要是: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如果是生前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的话,可以认为是赠与给子女个人,过户后房子属于受赠人一人财产。如果是去世后,子女继承财产,在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将房屋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共同继承。如果是过户只要支付过户登记的费用,要是继承的话不用支付费用。房产继承和赠与有什么区别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一般如下:1、房产继承和赠与发生的时间不同;2、接受财产的主体不同,继承的主体是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权利,或继承人遗嘱指定的继
    2023-07-03
    143人看过
  •  分析农村宅基地继承权问题的成因及影响
    农村宅基地继承权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法律规定存在不足、相关法律之间存在冲突以及制度方面存在问题等。因此,解决该问题需要完善立法,针对这类问题做出详细规定。农村宅基地继承权问题产生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首先,法律规定存在不足;其次,相关法律之间存在冲突;最后,制度方面存在问题。解决农村宅基地继承权的问题需要完善立法,针对这类问题做出详细规定。 农 村 宅 基 地 继 承 权 纠 纷 的 法 律 问 题 分 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不可以继承。同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但是存在特殊情况,即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
    2023-10-01
    97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继承人继承顺序是: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人; (二)遗嘱继承人; (三)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 更多>

    #房产继承
    相关咨询
    • 继承房产的执行析产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28
      房产继承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另一种是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 房产继承先析产还是先析产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12
      问题较为复杂,不仅化为是一个继承问题,先得析产。你先开关清,为什么申请表上有你,而房产证上无你?是不是房产局发证明搞错了?因为这关系到你的权利。如果你对房产登记在你爷爷奶奶名下无异议,你无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是由你爷爷的子女来继承。如果你认为,房产有你的,应当先打行政诉讼,确定你的房产权,再进行析产,析出你份额再进行继承。
    • 房产继承与析产的方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28
      引发遗产继承和分家析产的法律事实不同。遗产继承是由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引发。分家析产是由于家庭成员因为一定的生活和生产需要等各种原因,不需要或不能够再在一起生活,而要求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所引发,而人的死亡仅仅是引发分家析产的法律事实之一。
    • 经适房影响房产继承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5
      继承房产不一定影响经济适用房资格。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继承了房产的,该房屋面积高于市、县人民政府的住房困难标准的,则会影响经济适用房的资格。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继承析产能分户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6
      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发生遗产继承,一般是先析产再继承。 父亲留下的房产(因为没有明确说明,我们按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有一半的产权属于母亲所有,剩下的一半产权才是遗产。 若母亲建议直接将房产名字改为孩子的名字,那么说明母亲将自己的一半产权无偿赠与了孩子,赠与的房产需要缴纳契税,而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