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权要依法行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0:00:34 333 人看过

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行使处罚权,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罚款设定与罚款规定的关系。

行政处罚设定与规定,是行政处罚设定权与规定权的简称。所谓行政处罚设定,是指对处罚种类的依法创新,即一个特定的立法机关对特定的行为,实施特定的行政处罚种类的规定。所谓处罚的规定,则是指对已设定行政处罚种类的具体规定,即特定立法机关根据上位法律规范对特定行为设定的实施特定处罚的具体规定。

我国行政处罚法在对处罚权的管理中,处罚的“设定”与“规定”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作为特殊规定的“设定”是“规定”适用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依据,“规定”则是“设定”的具体化,相当多的“设定”都需要通过具体的“规定”去实施。正确认识和处理两者关系的关键在于,按行政处罚法为罚款等处罚“设定”和“规定”所构建的运行规则办事。因此,在贯彻价格法中,我们既要认真学习价格法第六章关于罚款等行政处罚设定的规范,同时要认真学习贯彻价格法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在学习中注意发现这些法律规范是否有不符合价格法“设定”的规定,如果有混淆“设定”与“规定”区别的,就应按行政处罚法、价格法和国务院的规定调整过来。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实施罚款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和罚过相当的关系。

价格法关于对价格违法者实施罚款处罚的设定有很大的弹性,比如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都规定“可处非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罚款”和“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等等。按照这些设定和有关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实施罚款处罚时,有相当幅度的自由裁量权。但是,价格主管部门处罚款的自由裁量权也不能擅自或随意使用。罚款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处罚程序。行政违法案情重大,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以罚款等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总之,价格主管部门在实施罚款处罚中,既要依法行使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自由裁量权,又要体现罚过相当的原则。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有罚款内容的立法与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的关系。

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是避免价格执法随意性的重要办法。在行政执法监督中,政府法制部门对政府其他部门的监督是重要的,但政府工作部门主动接受法制部门的监督,以及部门内部法制机构对其他机构的监督则是更为重要的。作为政府部门的价格主管部门内部的法制机构如果没有监督其他机构及下级部门的行为职权和职责,其主动接受政府法制部门监督和有效对内部其他机构和下级部门进行监督,就会形同虚设或越监督越混乱。

多年的实践证明,正确处理有罚款等内容的立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关系的关键,是按照中央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国务院加强法制工作的决定,在价格主管部门内部建立法制工作运行机制。马宇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7: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监事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查公司财务,可在必要时以公司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公司财务。2、对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5、可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建议。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也可以在股东年会上提出临时提案。7、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8、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一、监事会的职责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具体包括监事会的职责:1、检查公司财务状况;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
    2023-04-11
    410人看过
  • 股东知情权如何依法行使
    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股东查阅到这些资料后,如果经过分析后认为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则可以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股东如果认为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中小股东如果认为有此必要的话,可以根据《公司法》第34条第三款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目的后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或者未在十五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
    2023-04-21
    269人看过
  • 出入境行使行政处罚权可以行使吗?
    一、出入境行使行政处罚权可以行使吗?出入境行使行政处罚权可以行使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行政许可的设立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论是程序还是实体方面,都是违法行为,例如地方性的法规和一些政府的规章就不能够制定,法人公司或者是其他组织的资质的行政许可,除此之外,行政许可也需要进行公开,具有重大的意义。二、可以办理行政许可的机构规定是什么?1、最直接的差别是被委托主体性质的不同一般委托的被委托主体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国家机关,它们的基本职能不是行使行政职能或其他国家职能,而是从事非国家职能性质的活动。行政机关内部的委托,被委托主体本身就是行政机关,它们经常性的工作就是执行国家公务。2、被委托主体的法律地位也不相同一般委托中的被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被委托的行政职权时,也不具有行政主体地位。而行政机关之间的委托,由于被委托主体本身就是行政机关,因而本身就具备行政主体的地位。但是,这
    2024-01-28
    184人看过
  • 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这包含两层意思: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2.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债务人有无恶意,一般应实行推定原则,即只要债务人实施行为而使其无资力,就推定为有恶意。
    2023-08-17
    369人看过
  •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八十五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要件有以下四个方面:(1)双方因同一合同互负对价债务;(2)须行使抗辩权曲当事人没有先给付义务;(3)须双方债务已届请偿期;(4)须对方当事人未为给付或提出给付。二、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
    2023-03-01
    437人看过
  • 如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权
    如果行政机关要规范地行使行政处罚权,需要遵守下列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依法予以公示;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才能进行处罚;以及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等。行政处罚权由哪个机关行使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海公安机关行使。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三十九条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
    2023-08-10
    439人看过
  •  公民依法享有哪些行政处罚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被处罚人具有多种权利。首先,被处罚人有权了解事实。其次,他们有陈述权和申辩权。此外,如果被处罚人不满意行政处罚决定,他们还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同时,他们还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此外,被处罚人还有请求赔偿权和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最后,他们还有申诉或者检举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被处罚人具有以下几种权利:1、了解事实的权利;2、陈述权;3、申辩权;4、听证权;5、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6、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陈述和申辩权。3、要求举行听证权。4、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5、请求赔偿权。6、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7、申诉或者检举权。了解行政处罚的基本权利行政处罚是指国家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行为所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在进行行政处罚时,被处罚方有权享受一定的法律保护。其中最基本的一项权利
    2023-11-11
    191人看过
  • 从轻行政处罚需要法律依据吗
    需要,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一、行政处罚是什么意思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在法律特定的行政管辖权内,对尚未构成犯罪的有一般违法行政的管理相对人(被管理的组织或自然人),依法所作的一种制裁。制裁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保障国家的安全和公民的权利。行政处
    2023-06-19
    302人看过
  • 如何认定行政处罚权行使主体行政处罚
    如果是行政处罚权行使主体如下:行政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这就要求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将某些行政处罚实施权委托给其他机关或组织。但对于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等涉及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则只能由法定行政机关行使,不得委托其他机关、组织代行。行政主体进行委托时,受委托方必须具备下述条件方可委托:(1)相应的机关、组织是依法成立的;(2)其不具有营利目的;(3)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应业务的工作人员;(4)具有对违法行为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受委托的机关、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并接受委托行政主体的监督,不得再行委托。委托方对受委托方实施处罚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023-03-02
    312人看过
  • 探究:法院如何依法行使探视权?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一方行使探视权的行为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八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一方的探视权。离婚后探视权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后探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
    2023-07-09
    474人看过
  • 保证司法权依法独立行使的方法
    保证司法权依法独立行使的措施,目前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来保证司法权依法独立行使:1、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处理、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排除司法的外部干扰;2、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实行记录责任追究制度,排除内部干扰;3、建立健全司法人员职责保护。依法保证建筑材料等符合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在工程实践中,常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采购责任,即谁采购、谁负责。对于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其进行检验和试验,如果不合格,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并应通知建设单位予以退换。《刑事诉讼法》第5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
    2023-07-22
    366人看过
  • 公务员依法行使职权受保护
    【案例简介】原告:某电子有限公司。被告:某区劳动局。1996年1月11日上午,某区劳动局监察员到其辖区内的某电子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使用外地劳动力的情况进行劳动现场监督检查。该电子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不仅不配合监察员的工作,而且还阻止外来务工人员接受监察员的询问,并漫骂监察员,直至把劳动监察员锁在地下室达一个小时之久。情况发生之后,该区劳动局以该电子有限公司严重阻挠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为由,于1996年2月28日对该电子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电子有限公司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该处罚决定。【问题提出】本案涉及公务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的有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百零一条,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案情分析及处理结果】在法庭审理中,原告电
    2023-06-12
    158人看过
  • 离婚后能否依法行使诉讼权?
    协议离婚后发现财产分割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享有诉权。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后是否能反悔1、离婚本身不能反悔双方离婚后其夫妻关系解除部分立刻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由此可知,复婚不仅必须双方自愿,还必须重新办理结婚登记。2、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反悔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主要涉及抚养权和抚养费。如果依原协议履行严
    2023-07-12
    288人看过
  • 股东怎么样依法行使知情权
    一、股东怎么样依法行使知情权《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均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没有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做出限制,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以下情形即可: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2、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3、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三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4、股东有不正当目的的其他情形。《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
    2024-01-26
    456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的机关单位的依法行使权限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4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 依法行使变造的货币罪怎么处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罪】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行政机关如何依法行使职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0
      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要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始终要为人民谋利益。
    • 企业行使罚款权的依据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5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只有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实施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的机关,才能依法定程序和权限,对违法者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而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2、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了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罚款的权利,但2008年1月15日出台的国务院令第516号文明确废止了改条例,并规定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代替。因
    • 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5
      1、现在这个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 2、具体是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依法委托,不得享有、行使行政处罚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