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物品的保管期限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7:44:05 442 人看过

一、提存物品的保管期限如何确定

据司法部施行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公证处有保管提存标的物的权利和义务。公证处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妥善保管提存标的,以防毁损、变质或灭失。

对不宜保存的、提存受领人到期不领取或超过保管期限的提存物品,公证处可以拍卖,保存其价款。

下列物品的保管期限为六个月:

(一)不适于长期保管或长期保管将损害其价值的;

(二)六个月的保管费用超过物品价值5%的。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公证处应在扣除提存费用后将其余额上缴国库。

二、提存是什么意思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具体结合以下几个情形: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指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债权人能够接受履行,却无理由的不予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的。所谓下落不明,指债权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不知去向。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无法给付,为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3、债权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而未确定继承人或者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提存期限有多长时间

提取提存物的期限一般是5年。依据相关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在这五年内,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08: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提存相关文章
  • 提存物的保管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提存物的保管期限是多长时间提存的年限最长是五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后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债权人虽然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该权利长期不行使,不仅使权利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也会给提存部门增加负担,同时也不符合物质有效利用的原则。因此,法律规定了领取提存物的时效期间,即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七十三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
    2023-04-20
    163人看过
  • 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生孳息的归属如何确定
    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产生的孳息的归属,根据司法部施行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归提存受领人所有。提存人取回提存物的,孳息归提存人所有。二、债权人是否能够随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能够随时领取提存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么提存费用是由债权人负担的。提存费用是指提存部门的保管费用,其包括:公告费、邮费、保管费、评估鉴定费、拍卖鉴定费、拍卖变卖费、保险费以及为保管、处理、运输提存标的物所支出
    2023-04-12
    346人看过
  • 提存公证保管期限
    一、提存公证保管期限提存物品的保管期限如何确定根据司法部施行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公证处有保管提存标的物的权利和义务。公证处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妥善保管提存标的,以防毁损、变质或灭失。对不宜保存的、提存受领人到期不领取或超过保管期限的提存物品,公证处可以拍卖,保存其价款。下列物品的保管期限为六个月:1、不适于长期保管或长期保管将损害其价值的2、六个月的保管费用超过物品价值5的。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公证处应在扣除提存费用后将其余额上缴国库。二、提取提存物的期限是多久我国《提存公证规则》第21条规定:“从提存之日起,超过20年无人受领的提存物,视为无主财产,在公证处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额上缴国库。”20年的领取时间显然过长,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在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存履行标的后,提存权利为只有在向提存人履行完毕自己的债务后,才能请求提存机构向其交付提存物。如果债
    2023-05-03
    358人看过
  • 租客物品如何提存
    一、租客物品如何提存首先应当申请提存,然后递交指定的资料文件。《提存公证规则》第八条公证处应当在指定银行设立提存帐户,并置备保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专用设备或租用银行的保险箱。第九条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二)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三)存在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四)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五)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可以提存的物品有哪些《提存公证规则》第七条下列标的物可以提存:(一)货币;(二)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三)贵重物品;(四)担保物(金)或其替代物;(五)其
    2023-04-30
    221人看过
  • 租客物品如何提存
    首先应当申请提存,然后递交指定的资料文件。《提存公证规则》第八条公证处应当在指定银行设立提存帐户,并置备保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专用设备或租用银行的保险箱。第九条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二)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三)存在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四)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五)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一、提存的适用条件有哪些(一)须有可以提存的合法原因。提存的前提是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人只有在无法向债权人给付时才可用提存的方法消灭债务。因此,凡因债权人一方的原因致使债务人无法清偿
    2023-03-08
    472人看过
  • 2023提存保管期限多久
    一、提存保管期限多久提存的年限最长是五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后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债权人虽然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该权利长期不行使,不仅使权利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也会给提存部门增加负担,同时也不符合物质有效利用的原则。因此,法律规定了领取提存物的时效期间,即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七十三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
    2023-04-20
    28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 更多>

    #合同提存
    相关咨询
    • 提存物品的保管期限如何确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2
      【提存】提存物品的保管期限如何确定根据司法部施行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公证处有保管提存标的物的权利和义务。公证处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妥善保管提存标的,以防毁损、变质或灭失。对不宜保存的、提存受领人到期不领取或超过保管期限的提存物品,公证处可以拍卖,保存其价款。下列物品的保管期限为六个月:(一)不适于长期保管或长期保管将损害其价值的;(二)六个月的保管费用超过物品价值5%的。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 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生孳息的归属如何确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0
      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生孳息的归属如何确定根据司法部施行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归提存受领人所有。提存人取回提存物的,孳息归提存人所有。提存的存款单、有价证券、奖券需要领息、承兑、领奖的,公证处应当代为承兑或领取,所获得的本金和孳息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按不损害提存受领人利益的原则处理。无法按原用途使用的,应以货币形式存入提存帐户。定期存款到期的,原则上按原来期限将本金和利
    • 建筑物的保修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1、建筑物保修期的规定: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的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内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5年。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 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存在的期限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9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不协商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年限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
    • 如何确定存在劳动关系的期限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7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