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被打有哪些法律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5:15:11 241 人看过

首先,只要有殴打情节,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应拘留。其次,如果做伤情鉴定,结果为“轻伤”,那么打人者就可以定故意伤害罪判刑。此外,警方还会考虑情节的恶劣程度。比如,同样是打人,无故殴打陌生人,显然比夫妻吵架,激愤之下忍不住打了对方一耳光情节要更为恶劣。对于前者情况,即使没有伤情,也可能涉嫌寻衅滋事而判刑。

一、寻衅滋事与聚众斗殴的区别是什么

1、是否有聚众的行为。聚众斗殴的行为人必须都明知自己的犯罪故意的内容,具有共同斗殴的目的而故意共同实施,行为表现统一性、一致性和针对性。且体现为很强的聚众性。这里的聚众一般是指一方纠集三人以上,但没有要求双方均达到三人以上,同时从立法本意来看,双方必须都有聚众的故意和行为。而寻衅滋事罪在人数上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并不要求必须在三人以上。

2、是否有较为明确的犯罪时间、地点、对象。聚众斗殴在纠集人员的同时,对斗殴的实施时间、地点都是事先确定,并通知了对方,犯罪的对象是明确的。而寻衅滋事罪如果系二人以上共同犯罪,则表现犯罪对象的随意性,没有事先的准备,往往表现为随意纠集几人,事件的发生具有突发性。

3、暴力的程度不同。聚众斗殴对暴力的程度没有特别的要求,只要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或积极参与者参与了聚众斗殴即构成本罪。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则有特别要求,即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方构成犯罪。所谓“情节恶劣”是指随意持械殴打他人;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造成被害人轻伤后果;随意殴打多人多次或以未成年人为殴打对象或以打人为乐引起公愤;随意殴打他人,引起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二、残疾人被人殴打了该怎么处理

残疾人被人了殴打可进行报警处理。

警方会对打人者做出应有的处罚。报警之后受害者应当要求做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果确定对方应当受治安管理处罚,还是已经构成了犯罪应当接受刑事处罚。

殴打、伤害残疾人的,按所造成的后果从重处罚。达到轻伤以上的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造成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按法律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知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6: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关于保护妇女人身权利的国家法律有哪些具体规定?
    关于保护妇女人身权利的国家法律有哪些具体规定?《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妇女的人身权利是:“第三十三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第三十四条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限制妇女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尸体。第三十五条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死、遗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孕妇女;禁止迷信、暴力虐待妇女;禁止虐待、遗弃老年妇女。第三十六条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任何人不得歧视返回原籍地的被绑架、贩卖或绑架妇女。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善后工作。第三十七条禁止卖淫嫖娼。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禁止雇用、容留妇女与他人进行猥亵活动。第三十八条妇女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以广告、商标、橱窗、书籍、
    2023-05-02
    79人看过
  • 离婚时法律对妇女的特殊保护
    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有: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2、由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怀孕5个月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怀孕5个月女方离婚的方式包括跟男方协议离婚,或者女方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男方不得提出诉讼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二、单方离婚可以吗?单方是可以申请离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
    2023-03-11
    168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妇女监督权的保护
    监督权是宪法第41条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妇女的监督权是指作为我国公民的妇女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其权利而受到损失的,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具体地说,我国妇女依法享有的监督权可分为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六项基本权利。批评权是指妇女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有提出不同意见并予以批评的权利。建议权是指妇女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性意见的权利。申诉权是指妇女依法享有在遭受到国家机关的不当处分或者罚款,以及受到不公正待遇时,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要求减轻处分或者处罚,重新处理或者平反,纠正对其不公正待遇的权利。控告权是指妇女依法有权对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违法失
    2023-06-06
    433人看过
  • 土地承包法哪条保护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释义】本条是关于保护农村妇女承包土地权利的规定。根据本条的规定,农村妇女在承包土地时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中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是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男女的地位不平等,男尊女卑,妇女在社会上没有地位,也不享有太多的财产权。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男女平等的社会制度。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财
    2023-03-01
    109人看过
  • 妇女有哪些特殊的人身权益保护?
    1、妇女的人身权利包括哪些?(1)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2)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3)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禁止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4)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5)禁止卖淫、嫖娼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者对妇女进行猥亵活动;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妇女进行淫秽表演活动。(6)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
    2023-06-06
    186人看过
  • 关心妇女健康实施法律保护容县注重妇女保健工作
    本报讯(记者詹丽萍)妇女的健康是人类健康的基础,妇女健康不仅关系到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更关系到整个民族的素质。10年来,容县利用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地推行妇幼两个系统保健,创建爱婴医院,转变农村接生员职能,全面推进避孕生殖保健服务系列工程,实施法律保护政策,切实保障妇女享有各项医疗保健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健康水平。为保证母婴的健康,容县把抓好妇女病普查普治、产妇和婴儿的生存做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加强孕妇保健服务工作,继续积极推行早孕建卡、产前检查、高危管理、住院分娩、产后探视等一系列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坚持以《母婴保健法》为核心,全面推行广西母婴安全行动计划,以降消项目为活动契机,针对该县孕产妇、儿童死因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重点干预,加大对社区健康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农民健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需求;坚持把爱婴医院质量管理和产科质量建设有机结合,加强对爱婴医
    2023-06-06
    285人看过
  • 妇女征地补偿的法律权益保护
    为了更好地规范征地补偿费分配制度,《办法》规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权益。从离婚难看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正常生活没有保障。在农村,妇女一旦提出离婚,夫妻马上反目成仇,男方家族成员也会与女方对立起来。在这样的环境中,大多数妇女会主动离家或被迫出走。山亭区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中,约有80%的妇女提出离婚后离开家庭,或是回娘家居住,或投靠亲友,生活来源没有保障。容易遭到暴力侵犯。这在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在这些地区,男人娶妻本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往往因难以接受女方要求离婚的事实而采取过激手段,侵犯妇女人身权利,主要表现为对女方殴打辱骂等。在女方提出离婚的案件中,约有9%的妇女遭到男方不同程度的暴力报复。财产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在
    2023-07-07
    378人看过
  • 法律怎么保护妇女人身自由权
    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人身自由权即身体自由权,是指男女公民依法享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其人身和行动的权利。这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的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意味着妇女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和限制的一种权利。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是法律上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在我国,非经法定程序,非经司法机关决定并执行,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得被剥夺或者限制。非法拘禁,是指司法机关违反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或无权实施拘留、监禁的组织或个人,擅自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以其他非法手段剥
    2023-06-06
    134人看过
  • 《妇联》保护妇女权益
    妇联保护妇女以下权益:1。保护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政治权利。2、保障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文化教育权。3、保障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劳动权和社会保障权。四、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5、保护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人身权利。六、保护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妇女权益保护】录用女职工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条、第七条
    2023-08-05
    328人看过
  • 哺乳期妇女离婚受法律保护吗
    法律对哺乳期的妇女是有一定保护的。首先妻子可以在哺乳期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女性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尤其是男方的过错使女方提起离婚,那么判决其离婚对女性和婴儿可能反而会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们的权益。但是我国法律上规定,在女方哺乳期这种特殊时刻下,男方一般情况下不能在哺乳期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时,男方在哺乳期才可以提出离婚。其中所说的“确有必要”,就是男方在哺乳期可以离婚的例外情形,一般指某种使夫妻关系极度紧张,确实难以共同生活,无和好可能,不及时解决,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情况。比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而生的孩子,虽然女方在哺乳期内,男方仍
    2023-07-21
    440人看过
  • 妇女人权法律保护体系的完善
    性别歧视首先侵犯的是妇女的平等权,并进而侵犯到妇女赖以实现经济独立的就业权。虽然我国已经在各种就业政策中对这一做法予以禁止,但由于没有一定的法律做保障,收效甚微。为此,一方面国家应通过相应的制度杜绝录用过程中的各种形式或明或暗的歧视条款。(一)消除性别歧视,维护妇女就业权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大,性别歧视问题越来越突出的体现在社会各个领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男士已成为各招聘单位默认的规则。这种性别歧视首先侵犯的是妇女的平等权,并进而侵犯到妇女赖以实现经济独立的就业权。虽然我国已经在各种就业政策中对这一做法予以禁止,但由于没有一定的法律做保障,收效甚微。为此,一方面国家应通过相应的制度杜绝录用过程中的各种形式或明或暗的歧视条款。立法的关键是要明确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以及违反这种义务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强化政府行为打破性别壁垒,建立必要的监管机构或进一步赋予已有的相关机构相应的职权,以对歧视行为
    2023-06-06
    90人看过
  • 妇女理应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根据我国的法律,生育保险并不是由国家和企业、职工共同负担,而是由企业单方负责缴纳。《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负责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由社保机构统筹管理,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由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这对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目前商业竞争激烈的环境下,用人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选择拒绝招录代孕职工。从实际来看,这一险种的执行情况也并不理想。云南省曾经做过一次抽查,1260份问卷中,只有42%的职工所在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30%单位没有缴纳,28%的职工不知道单位是否缴纳过生育保险。由于生育保险法律执行不到位,其覆盖面窄,社会化程度低、实施方式也极不规范,已影响到年轻的女性,甚至包括女大学生等高学历的青年劳工就业。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地保护求职女性免遭就业歧视,首先要确认国家对生育保险的责任。生育保险不能仅由企业来负担,而是应该走社会化的道路,国家、企业、个人承担保
    2023-04-21
    251人看过
  • 妇女实现被选举权有哪些方法
    实现妇女的被选举权通常采取以下做法:(1)提名、推荐介绍女代表候选人。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中国营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候选人的情况。(2)女代表候选人与选民广泛接触、见面。我国目前选举法规定了政党、社会团体提名以及选民提名的制度,在被提名阶段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女代表候选人与选民广泛接触、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目前可以采取的做法是:应当允许女候选人在介绍旦己的时候,可以对其他参选的候选人的施政纲领进行质疑,同时可以组织一定的选举班子来向选民系统地宣传和介绍推荐自己。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3)实施预选制度。新修改的选举法还规定了预选制度,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
    2023-05-01
    118人看过
  • 暑期工打工被骗不给工资有哪些法律可以保护
    还有一些学生一味相信从网站、公告栏获得的信息,而这些信息无人对其进行核实与审查,导致虚假信息混入。同时,打工学生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当受害学生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不法雇主时,往往会出现这样的尴尬局面:《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维权的相关规定。由于在校大学生打工基本属民法调整范畴,劳动保障部门对大学生维权爱莫能助。首先,学生要了解《劳动法》尤其是《劳动合同法》中约束企业、保护求职者权益的相关规定。如其中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等。受骗或受伤害,学生一定要举报、投诉,而不是找几次就放弃。当然,这期间如果企业因临时招工等原因不愿签订协议,学生一定要注意保留一
    2023-06-13
    45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有哪些妇女儿童受保护?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其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若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等过错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其二,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会本着有利于成长的原则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
    • 有哪些保护我国妇女基本千里的法律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7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有许多是明确针对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具体是: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④《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⑤《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⑥在我国《宪法》及《婚姻法》等大法中的有关条款。
    • 妇女的哪些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保障?妇女的哪些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5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老年妇女。妇女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书刊、杂志
    • 妇女生育期女职工有哪些保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31
      女职工生育保护:孕妇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产假98天,产前15天;孕妇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其他。
    • 我国对保护妇女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5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3、《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