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自杀认定为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9:50:51 94 人看过

京华时报10月7日报道工作时被铁棍砸中头部后,铁路职工杨涛出现精神障碍,砍伤妻儿后自杀。海淀劳动保障局以“自杀不得认定为工伤”为由,认定杨涛自杀不属于因公死亡。日前,此案经过一中院二审改判,杨涛自杀被认定属于因公死亡,法院终审判决海淀劳动保障局重新做出处理。这是首起确认自杀为工伤的司法判例。

施工受伤后割腕自杀

2006年12月初,北京铁路局职工杨涛参加单位组织的施工时,被一根10多公斤重的铁棍击中头部,头部有3厘米的皮裂伤。单位将杨涛送到卫生站,为其简单包扎,打了一针破伤风疫苗,没有进行影像学检查。此后,回到家中休养的杨涛时常感到头晕、恶心、头痛、失眠。

当年12月15日凌晨,杨涛从厨房拿来菜刀,挥刀砍伤熟睡中的妻儿,然后割腕身亡。警方委托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对这起案件进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结论为杨涛作案时存在严重的抑郁情绪,在抑郁情绪影响下发生扩大性自杀。

家属要求认定为工伤

其妻认为,丈夫是在单位施工中头部受伤后造成的外伤性精神病,并最终导致自杀,因此向海淀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要求将杨涛的死亡认定为因公死亡。海淀劳动保障局以《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自残或自杀不得认定为工伤”为由,认定杨涛自杀不属于因公死亡。

此后,杨妻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败诉。杨妻对行政诉讼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称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认定,杨涛是由于头部裂伤导致外伤性精神病并最终导致死亡。《尸体解剖报告书》的结论是,杨涛是由于脑外伤病变引起死亡。

法院认定自杀为工伤

法院审理认为,既无证据证明杨涛在头部受伤后还受过其他伤害,也无证据证明杨涛受伤前有精神疾病,应认定杨涛自杀时的精神状态是由于头部受伤引起的。在该精神状态下,杨涛的自杀行为与工作中受到的头部伤害存在因果关系,应认定为工伤。终审判决指出,杨涛的自杀是他在工作中头部受伤后,导致精神障碍所表现出的一种后果,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自残或者自杀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并非同一性质。

京华时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诉讼一审相关文章
  • 职工在工作中自杀身亡的,能认定为工伤吗
    职工在工作中自杀身亡的,能认定为工伤吗职工在工作中自杀身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
    2023-06-15
    441人看过
  • 男子砍伤妻儿后自杀法院最终认定为工伤
    2006年12月15日凌晨,北京铁路局职工杨涛突然起身从厨房拿来菜刀,挥刀砍向熟睡中的妻儿。将妻子和儿子砍伤后,他又举刀自杀,最终割腕而亡。案发后,警方委托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后认为,杨涛作案时存在严重的抑郁情绪。杨涛死后不久,他的妻子向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要求将杨涛的自杀死亡认定为因公死亡。原来,案发前半个月,杨涛在工作中被一根10多公斤重的铁撬棍击中头部。杨涛曾自述说,头部受伤后,总感觉头晕、恶心、头痛、而且总睡不着觉。没想到竟发生了半夜砍伤妻儿后自杀的惨剧。杨涛的妻子认为,杨涛是在单位施工中头部受伤后造成的外伤性精神病,并最终导致扩大性自杀的严重后果。但是,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自残或自杀不得认定为工伤。海淀区劳动局据此认定杨涛自杀不属于因公死亡。一审败诉后,杨涛的妻子提起上诉。结合多份司法鉴定,法院终审判决指出,现既无证据证明杨涛在头部受伤后还受过其他伤害,
    2023-04-25
    435人看过
  • 电话传唤自首能认定为自首吗
    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具体问题的意见》的关于“自动投案”的具体认定的第五项,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认定自首和立功,对具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刑罚,现就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
    2023-06-14
    222人看过
  • 工伤认定后自杀如何处理
    鉴定为四伤残的工伤职工自杀的,属于非因工死亡的,是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和各地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近亲属支付以下待遇:1、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各地规定不一致,如四川省规定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50个月,重庆市规定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24个月,也有省市规定不予支付。对此,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社局。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规定,工伤职工近亲属也可以选择按当地参加基本养老保
    2023-02-20
    388人看过
  • 自首没坦白可以认定为自首吗
    没有向公安机关坦白全部罪行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没有如实供述,是不能人为是自首的。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1)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于犯罪之后,被动归案之前,自行投于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处于所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候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理和裁判的行为。(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以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足以证明其具有真诚悔罪的表现。所以,能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一个重要条件。一、嫌疑人不认罪可以定罪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
    2023-03-22
    124人看过
  • 自杀是否应该被认定为工伤赔偿的一部分?
    自杀不算工伤。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自杀或自残的,一律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除此之外,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还包括: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凡存在以上情形的,即使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规定,也不得认定为工伤。因此若职工自杀,不能算作工伤。诱骗他人自杀算不算故意杀人逼迫、诱骗他人自杀算是故意杀人罪。对于以诱骗、逼迫、教唆方法使得他人自杀的,其实是以间接手段使得他人死亡。如果事实上不采取诱骗、逼迫或者教唆方法的,受害者便不会自杀的,逼迫、诱骗他人自杀的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023-07-01
    269人看过
  • 矿工自杀缘何认定为因公死亡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
    2023-05-05
    100人看过
  • 双规自首怎样可以被认定为自首
    双规自首可以被认定为自首的方式是: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双规”期间,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了纪检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动被“双规”后,如实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纪检监察机关已经掌握的问题;3.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一、如何认定投案自首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我国司法解释规定何为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被发觉但未受到讯问或强制措施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其中注意的是:向其所在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委托近亲属或朋友先代为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后逃跑,在被缉拿 、追捕的过程中主动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何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在接受讯问的时候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其中注意共同犯罪中除了要供述自己的罪行外,还应供述所知的同案犯,否则不认定为自首。二、网逃了自首会有什
    2023-06-24
    127人看过
  • 杀人案嫌疑人自首如何认定?
    (一)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是指:1、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2、犯罪事实已被司法机关发现,但犯罪分子本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3、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以被司法机关发现,但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之前;4、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尚示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犯罪分子形迹可疑而被审查、教育主动交待的,也符合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的情形。(二)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是指犯罪分子在前述的时间规定内,由犯罪分子自己的意志决定投案行为,他有以下几种表现:1、真诚的认罪、悔罪、争取从宽处罚;2、经家长、亲朋好友规劝而投案;3、社会力量迫使其投案。(三)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这里所指的司法机关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
    2023-03-13
    243人看过
  • 工伤责任认定比例为多少
    一般情况下的工伤是不存在责任认定比例问题的,全部都是可以由工伤保险报销的。但是对于是交通事故,同时又是工伤的处理情形就是存在工伤责任认定比例问题的。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只有交通强制险的一万元,超过一万元的部分,就要按照责任来分摊,50%是没有错的。如果把医疗费用当成工伤来报销的话,是可以全部报销的,前提条件是必须鉴定结论下来,或者是公司申请报销。法律规定是工伤和交通事故伤害不得获得双赔偿的,但是实践中是可以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七、第十四条第(六)项修改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种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要求公司按照工伤赔偿;同时也可以按照交通事故要求司机和保险公司按照人身伤害赔偿,属于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伤残等级鉴定,最后计算赔偿数额。工伤赔偿根据事故发生地
    2023-03-02
    148人看过
  • 员工上班杀鱼时身亡为何被认定为工伤
    老杨上班杀鱼时吐血身亡,跟杀鱼没有关系,怎么会是工伤?小吃店老板想不通劳动仲裁怎么会支持老杨家属的索赔,他告上法院,要求认定老杨不是工伤死亡,自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日前,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老杨死亡视同工伤,判令小吃店赔偿损失40万余元。2008年3月,33岁的老杨由哥哥介绍,到一家小吃店打工,专门负责宰杀海鲜,月薪1400元,包吃住,但是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小吃店也没有为老杨缴交社保。2010年8月1日晚上10点半左右,正在上班的老杨突然大口大口地吐血,其他工人看到后吓了一跳,赶紧告知老板。老板拨打120,但老杨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第二天,老板给老杨的哥哥1万元作为丧葬费。今年1月,在老杨家属申请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认老杨之死视同工伤死亡。家属拿着这些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小吃店支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和亲属抚恤金。然而,在劳动仲裁阶段
    2023-04-25
    361人看过
  • 毕某能否认定为自首吗?
    2008年9月2日,犯罪嫌疑人毕明宇到公安机关投案,供述了自己伙同他人聚众斗殴的事实。同日,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取保候审。2000年9月23日,公安机关对其执行逮捕。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以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证实被告人毕明宇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随传随到,下落不明为由,未认定被告人毕明宇自首的情节。而被告人毕明宇及辩护律师在庭审中提出,毕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未进行传讯,他也未离开居住地外出,应当认定为自首。本案能否认定毕明宇为自首,存在二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不能认定毕明宇为自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而公安机关已出具证明证实被告人毕明宇在取保候审期间又下落不明,不能随传随到,即符合《解释》关于“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的规定,不能以自首论。另一种意见认为,对毕明宇应当以自首论。理由是毕明宇犯罪以后自
    2023-06-11
    487人看过
  • 家人为其报案能认定为自首吗
    家人为其报案不能认定为自首。自首的认定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一、电话通知投案不算自首吗该问题想问的应该是先用电话向警方报案而后再投案,算不算自首是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所以,只要犯罪后无逃避处罚的行为,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这是被认定为自首的。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二、自首和主动投案的区别有哪些投案和自首的区别如下:1、投案是被动,自首是主动;2、自首不仅要求办案机关主动投案、主动控制,而且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投案是指犯罪嫌疑人因疾病、伤害或者为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通过书信、电话投案自首的。自动投案形式如下:1、直接向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投案;2、犯罪人有投案的诚意,但由于特殊原因不能亲自投案而委托他人报案或以信电
    2023-03-31
    410人看过
  • 抑郁症自杀工伤认定的结论是否属于工伤
    自杀不属于工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
    2023-03-25
    33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一审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初次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第一审程序的任务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行政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査请案件事实。... 更多>

    #行政诉讼一审
    相关咨询
    • 职工自杀的能否认定为?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8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综上可知,职工自杀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延伸补充:工伤的范围: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职工在工作期间,经受到() 伤害,自杀或者自杀的,是否认定为工伤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9
      “自杀”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例如,某职工因个人私事想不开,从工作场所内的0多米高的作业台上纵身跳下,当场死亡。该职工的这种行为就属于自杀。条例不将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定为工伤,主要是考虑,自残或者自杀与工作没有必然联系,在这种情形中,职工本人对自己的死伤存在着主观故意。将其认定为工伤,有悖工伤保险的立法目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职工存在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 职工出差期间自杀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应当可以认定为工伤。《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8条第8款规定:职工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处理的意见是符合政策规定的。职工受企业领导指派出差联系业务,属从事本单位的工作,外出期间应视为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有无责任或责任大小,只要不属自杀、自残行为,都应按照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赔偿原则进行工伤认定。
    • 职工因精神病导致“自杀”能否认定为工伤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07
      虽然《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了自杀或自残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但“自杀、自残“应当是正常意识支配下的行为。如果用人单位明知职工有精神病,却不负担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义务,致使职工无意“自杀”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 职工在工作中自杀身亡的,能认定为工伤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1
      职工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