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7:12:46 225 人看过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误工期为医院病假证明、护理期与营养期为住院期间;如果构成伤残,在判定伤残级别是会同时判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

一、醉酒驾驶致人重伤可以主张赔偿什么

醉酒驾车致人重伤,受害者一方可以与肇事者就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可以主张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车祸赔偿有哪些费用明细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意外伤害的,其赔偿项目和标准是: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的标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三、人伤保险怎么赔偿

1、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3、住宿费。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4、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5、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4: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出院休养期有误工费吗
    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
    2023-04-14
    320人看过
  • 工伤期间工资营养费误工费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期间工资营养费误工费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七项,不包括营养费。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第33条第3款、第34条。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2023-06-04
    230人看过
  • 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赔偿标准解读
    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下: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员的实际收入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有聘请护理人员的,根据护理人员的收费确定。由家属护理的,根据家属的收入确定;不能确定标准的,一般按照60元/天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
    2023-07-17
    131人看过
  • 营养费、误工费与护理费的核算方法
    营养费;它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
    2023-07-18
    109人看过
  • 误工期是指
    医疗机构
    误工期是指鉴定日加住院日期,误工费具体指的是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一、误工费有标准重复赔偿吗误工费与营运费不能重复赔偿,因为营运费用应该包含在误工费中要求侵害人赔偿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误工时长如何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时长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三、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哪些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等于误工收入乘误工时间;2、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等于误工时间乘最近三
    2023-03-27
    492人看过
  • 应该由谁承担工伤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
    工伤期间、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江西9级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一、医疗费及康复费用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
    2023-03-30
    53人看过
  • 工伤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应该由谁承担
    工伤期间、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工伤出院之后复查需要多少钱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伤离职后二次手术怎么办按受伤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二
    2023-04-02
    369人看过
  • 施工工期延误怎么处理?
    最直接的就是工期索赔,起码要按原施工周期索赔;若要按原工期竣工的话,需要有赶工措施费。若已有前期准备的话,可以索要窝工人工费、材料保管费(部分材料提前采购)、窝工机械费。索赔主要是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只要和发包人延误工期有关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的索赔都可以申请工期合法顺延时,是不需承担违约责任的,工期顺延的情形主要有以下:1、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时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因而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2、因发包人变更设计而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期间应当从工期中扣除;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则从发包人提供这些施工必须资料之日起算工期;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导致工期延误,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责任。一、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施工合同的主
    2023-06-25
    125人看过
  • 工期延误该如何处理?
    1、工期延误的情形有哪些?《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了工期延误,需要索赔、签证的其中情形,合同双方也可以再进行其他约定。(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顺延的事实,承包人如何履行催告义务?根据《司法解释》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迟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承包人均有通知的义务。3、发包人、监理单位经常在签证单上签署不同意追加费用或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有何良策?(1)如果属于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和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对该部分工
    2023-04-16
    270人看过
  • 出车祸了疫情期间误工费护理费算吗
    要的,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和出院后的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和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被侵权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被侵权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被侵权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023-04-15
    370人看过
  • 工伤赔偿费用包括护理费、误工费和营养费。
    1.护理费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了解案件详情,维护您的权益。工伤赔偿营养费怎么算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其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统筹地区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员工工伤无伤残等级,员工可享受除伤残等级赔偿以外的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支付部分是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后一次性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
    2023-07-16
    239人看过
  • 护工费和误工费营养费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会赔的,误工费和营养费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里都有,但是保险公司对这些费用的报销坚持一原则“必要且合理”。就是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这些费用中的某一部分是不合理或者不必要的,就会扣除这部分费用,比如营养费,在保险公司是这样理解的:必须且很合理的使受害人恢复健康的医疗药物费用。一、先修车后理赔是不是正确流程在日常的事故处理当中,有些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因而在进行责任认定时,这些车主会主动承担责任。但他们不知道,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因此,如果不是自己的责任一定不要承担,因为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全部费用的。此外,车辆出险之后,要养成在第一时间报备保险公司的习惯。有些车主在出险后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等到车子修理完毕之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这样在理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定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需要由
    2023-06-24
    147人看过
  • 误工怎么认定误工日期?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按照造成多少损失就需要赔偿多少标准的原则,所以在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的认定上,如果没有造成伤员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则是不需要赔偿误工费的,一般情况下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误工证明来进行认定,并按照误工日期进行误工费的计算并赔偿。工伤误工费工伤的误工费是指员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照原工资福利保持不变。(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
    2023-08-16
    52人看过
  • 工期延误报告
    合同条款
    一、工期延期报告由余姚市中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黄山东路一期道路新建工程,开工报告日期为2014年7月21日,因街道征地等原因,实际开工日期为2014年10月14日,工期延期85天,竣工日期为2015年9月20日。由于古路头村政策处理原因,2014年10月14日~11月14日期间内无法持续施工,累计影响工期20天。城东路口绿化迁移完时间为2015年4月9日,总合管线电线杆入地及迁移后时间为2015年5月24日。因城东路口施工工序与整个工程相同,从各管线施工到路基、结构层及面层、人行道施工均为流水作业关键工序,城东路口的开工日期导致整个工程工期延期。累计影响工期162天。合同工期为180天,实际施工为427天。进场前延期85天,古路头村政策处理延期20天,城东路绿化迁移及总合管线电杆入地改道工期延期162天。累计共延期工期为247天。监理单位意见:______________业主单位意见:
    2023-06-05
    47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司法鉴定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3-30
      新司鉴协〔2011〕05号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试行)》的通知各司法鉴定机构:为了统一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中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新疆司法鉴定协会制定了《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自2011年5月1日起,在办理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保险理赔等人身损
    • 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怎么赔偿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费可以按照护理人员平均工资计算,营养费按照50元/天的标准计算。
    • 医疗期间的误工费, 护理费, 营养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4
      可以主张医疗、后期医疗、护理、误工、伙食补助、营养、残疾赔偿金、交通、鉴定、精神抚慰金等费用。赔偿项目和金额得根据医疗票据、医疗病理资料、医嘱意见(主要是患者全休、护理、营养三项意见及期限)、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有关伤残等级和后期治疗两项专业鉴定结论意见(有必要时再做)、其他相关损失凭证等综合计算,注意收集和保留上述证据。护理费按支付护理人员的实际费用计算或者是亲属护理的得按该亲属因请假被扣的工资计
    • 误工费的护理期和营养期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6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二级轻伤的误工日期营养费和护理日期是多少天?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2
      误工日期和护理日期以实际发生的为准,营养费根据伤残等级和医疗机构意见来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