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能进行财产保全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3 06:40:06 429 人看过

一、一房二卖能进行财产保全吗

财产保全,又称诉讼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了防止当事人(被告)在判决前转移、隐藏或出售相关财物而依法实施的法律手段,确保最终的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其主要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和冻结等,财产保全通常应由相关方(原告)提出申请,经法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若当事人(原告)未提出申请,但争议财产存在毁损、灭失或其他潜在风险,法院亦有权自行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一房二卖可以暂时封房吗

1.财产保全又称诉讼保全,旨在避免被告在审判期间转移、藏匿、变卖其财产来保障今后判决得以顺利执行。法院通常依据职权采取措施如查封、扣押和冻结等。

2.财产保全由申请人(原告)提起申请,再经法院进行审查批准。未获得申请人申请的情况下,若争议财产存有毁损风险,法院亦有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2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使撤销权能否进行财产保全
    在实践是撤销权和财产保全并不冲突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可以同时请求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及必要费用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
    2023-04-17
    406人看过
  • 财产保全能一直续保吗
    一、财产保全能一直续保吗1、在审限内财产保全可以一直续保。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明确的保全期限届满日以及前款有关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二、财产保全可以保全对方所有财产吗申请财产保全的
    2023-06-14
    246人看过
  • 行政案件能否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在行政诉讼中的诉讼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诉前财产保全的。如果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前,请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一、撤诉后的诉讼保全费可以退么?一、一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退回担保费用,申请费用是不予退还的。二、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三、申请保全交纳的费用是依照该房屋的价值按比例计算的。二、交通事故起诉前可以申请保全吗交通事故诉讼钱可以申请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三、债权人能否申请冻
    2023-06-25
    198人看过
  • 一房二卖保全房产的方法是什么
    关于“一房二卖”中所涉及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法性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若该合同系由双方恶意串通订立,那么其本身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反之,若该合同因存在欺诈行为被法院裁决撤销,亦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谓“一房二卖”,即是指卖家在短时间内通过两次或者多次房屋买卖合同,将同一处房产出售给两位不同的购房者。如果两位购房者都是在对相关信息毫不知情的前提下与卖家签署了合同,此时卖家便构成了“一房二卖”。关于此类纠纷的产权归属问题,处理方法简述如下:(1)以登记为基础。当两份合同之中,一份已经完成了房地产权属的变更登记手续时,由于不动产的物权优于债权,故应认定已完成登记的一方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2)以鉴定合同的签署顺序为准。若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手续,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使用,则应按照合同签署的先后顺序来判定合同的有效性,即先签署的合同具有优先效力;(3)在前述情况下,若第一位购房者已经完成了过户手
    2024-05-05
    83人看过
  • 可以进行保全财产申请执行吗
    可以。相关知识:财产保全申请书几份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要向法院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就可以了,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则每个债权人都需要分别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诉讼保全:2、(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特此申请。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财产保全的范围有哪些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
    2023-06-13
    352人看过
  • 一房两卖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在满足房屋退房条款明文规定的各个必备要素之后,业主应当首先试图与物业开发企业展开协商并经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来签订书面退房协定。如此一来,不仅可以有效规避因诉讼带来的巨大经济负担,也有助于保持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然而,在竭尽全力寻求解决方案而未能成果之际,业主仍然有权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维权,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司法流程。另一方面,如果退房的原因并不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比如因为个人偏好发生改变,例如对房屋所在楼层或户型感到不满等等,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5-03
    262人看过
  • 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
    一、原则上不能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规定,人民法院不应对其(案外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二、特殊情况下可以保全案外人的财产。1、准保全。2、有条件地直接保全。一、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一、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
    2023-04-03
    334人看过
  • 房产证官司中如何进行财产保全
    按照如下严格规定方可实施财产保全法案:首先,现时情况需要达到紧急性,如果未能实施财产保全程序,必然会对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其次,该项请求必须由与被保全财产存在密切利益关联的人士提交至财产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而法院自身并没有权利主动采取此类财产保全措施;第三,申请人应当向法院递交充分的担保材料,若无法提供,则法院将有权拒绝其申请;第四,此类案件必须具备给付性质,属于法定给付之诉领域;第五,申请人提出的诉讼必须源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有可能造成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况;最后,财产保全申请必须于诉讼进行期间提出,经法院核准后,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是否采用诉讼财产保全措施。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法院并未强制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特殊情况并不包含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2024-08-20
    236人看过
  • 能否对租赁合同进行财产保全?
    《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在法定条件下是能进行财产保全的。具体规定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1、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
    2023-07-06
    150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进行担保吗
    一、诉前财产保全必须进行担保吗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应提交的基本资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组织机构
    2023-06-03
    352人看过
  • 手续不全的房屋能进行财产保全吗,违章建筑有哪些
    一、手续不全的房屋能进行财产保全吗手续不全的房屋,如果在申请范围内,或者与案件有关的,在紧急情况下,申请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违章建筑有哪些违章建筑是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2024-01-04
    83人看过
  • 能否对担保人的房产进行保全
    一、能否对担保人的房产进行保全民法典对担保人能不能保全债务人财产没有作出规定,但对担保人的追偿权作出了规定。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时,情况紧急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
    2023-06-06
    424人看过
  • 一房二卖诉讼保全有先后吗
    一、一房二卖诉讼保全有先后吗在一房二卖的情形中,若两份买卖合同都未能完成过户,则优先执行先订立的协议。基于较早签订的协议享有的优先执行地位,以此来确定履行顺序。但是,若其中一份合同已完成产权登记,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法律原则,已完成产权登记者将依法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样,若两份合同均未进行产权登记,但有一方已经合法占有该房产,通常会优先履行已合法占有人的买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物业的权属和使用有明确规定。如果别墅一楼的花园在购房合同或相关文件中明确归属于一楼业主,那么业主对其享有使用权。但如果花园属于公共区域或没有明确的权属证明,那么就需要根据其他法规进行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对于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的要约邀请与要约进行了区分。如果房地产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对于一楼花园的使用权有明确且具体的承诺,这些承诺应当视为合同内
    2024-05-24
    51人看过
  • 房地产一房二卖能解决吗?
    1、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一房二卖中,这种情形最为普遍。在该情形下,如前所述,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基于对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2、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在一房二卖中,这种情形也很普遍。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民法典》第597条第一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不构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换言之,不承认出卖他人之
    2023-04-20
    13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一房二卖的保全财产方式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18
      在房产买卖过程中,如何确认所有权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出现“一屋两卖”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解决方案: 1. 如果哪位买家能够首先完成登记过户程序,那么他们就能顺利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2. 如果两位买家都未能及时进行相关登记,我们应优先尊重那些率先开展支付行为的买家,让其获取该物业的所有权。 3. 对于那些在双方均未开展相关支付活动且也没有任何约定的前提下,我们可以优先考虑实践履行购房合同义
    • 财产保全房价能卖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01
      财产保全(查封)的房屋不得买卖,但不影响居住使用。如果房屋得到保全,房产局不会办理过户手续。如出售,可被法院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隐藏、转移、出售、损坏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被清点、责令保管的财产,转移被冻结的财产;《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被司
    • 他人保全了房产,银行还能进行拍卖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2-15
      如果房屋在诉前保全后仍未履行已生效的裁判判决书中载明的义务,并且违约方未能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履行其义务,那么人民法院在确保判决书得到圆满执行的前提下,有权对该房屋进行公开拍卖。如果被执行人未能根据执行方面的相应通知,按时履行其应尽的法律义务的书面确认内容,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本院将拥有权力依法对被执行人和他所抚养和赡养的家属为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设施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甚至是拍卖、转换等限制措施。但
    • 一房二卖如何申请保全财产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9-23
      在房产买卖过程中,当出现“一屋两卖”时,如何来确认所有权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以下是几种可能适用的解决方案:第一种情况是,哪一位买家能够首先完成登记过户程序,那么他们便能顺利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而在另一种情况下,若两位买家都未能及时进行相关登记的话,我们会优先尊重那些率先开展支付行为的买家,让其获取该物业的所有权;此外,对于那些在双方均未开展相关支付活动且也没有任何约定的前提下,大家不妨优先考虑实践履
    • 能买卖财产保全房子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6
      房子被保全的,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必须解除保全,才能买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 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