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9:21:32 75 人看过

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如下:

1、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的内容往往不够具体、清晰,一般不含要约的含义,其性质是要约邀请,对双方没有合同约束力;

2、当事人在合同中承认广告内容的约束力的,广告和宣传材料构成合同条款;

3、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作为购房合同附件的,广告和宣传材料构成合同条款。但正式合同对广告内容有实质性变更的,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在这种特定情况下,这些描述和承诺与正式合同条款共同构成了商品房销售的完整交易条件,即合同条款的效力,也应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卖方违反合同内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一)一般属于要约邀请;

(二)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当然构成要约。

广告是否是邀约,主要看这种商业广告对当事人之间签定合同是否具有实质的影响,如果具有实质的影响,那么这种商业广告就应该属于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遵守的。

二、购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开发商是否具有预售资格,签约前审查的开发商的资质,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些是保证购房者所选择的开发商符合法律的开发商品房的资质,防止被骗或者日后办理不了房产证。建议购房者选择信誉好,资质齐全,相对比较有名的开发商,这样房屋的质量可能也会相对好一些

(二)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目前虚假宣传已成为导致商品房销售出现大量纠纷的源头之一。比如使用所禁止的广告用语对所售房屋进行宣传,不按照有关规定明示房屋价格、面积、位置及其他具体内容等等。购房广告原则上是不具有约束力的,但当广告内容被明确写入合同,或者内容具体确定,且对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时候就可以视为合同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描述交付房屋是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

(三)周边环境及配套设施

对消费者而言,选择居身之所总是慎之又慎的事。要注意的是房产并不是独立地存在着,它与周边的环境紧密关联。环境的好坏对房产的价值有很大影响。与周边环境的接触和互动,真正让您的生活随心所欲的核心仍然是您住在哪里。现实中总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开发商对您安居乐业的描绘,却可能由于规划、虚假广告、环境污染等原因变成空中楼阁。同时,环境的变化也会影响其未来投资预期,使得投资的房产得不到预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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