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是否有补偿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20:11:38 410 人看过

劳务合同没有补偿金。因为劳务合同适用的法律就不是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而是合同法。劳务关系也并不像劳动关系那样稳定,在劳务关系当中雇佣者双方完全是平等的地位,很多劳务关系都是约定当前的工作完成以后。

一、劳务关系是怎么认定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了一种一次性或者是特殊性的劳务约定。

劳务关系中的劳动者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在劳动者完成约定中的义务以后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支付薪酬的行为。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差异有以下区别:

1、合同主体的不同,劳务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劳动关系的处于雇佣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

2、双方当事人关系的不同,劳务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是一种平等的法律关系;

3、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在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的不同,劳务关系一般都是一次性或者特殊性,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一般会对劳动者的工作采用按月支付的这种有规律、定期的支付方式;

4、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适用性质上的不同,劳务方或用人单位之间对事件有纠纷,属于是平等主体的双方的纠纷问题,劳动关系中所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

二、劳务关系有哪些情况

劳务关系的情况有:

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

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

3、用人单位中的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人员,在外从事一些临时性有酬工作而与另外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务关系。由于这些人

4、已经办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又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这种聘用关系现已明确确定为劳务关系。

5、一般来讲,常年性岗位上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一次性或临时性的非常年性工作,或可发包的劳务事项,用人单位可使用劳务人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三、关于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

2、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

3、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4、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是由社会法中的劳动法来规范调整的;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的;而劳动合同是由社会法中的劳动法来规范调整的。

5、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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