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技术秘密转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1-26 05:25:35 78 人看过

一、什么是技术秘密转让

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即专利技术以外的技术,包括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以及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让与人将拥有的技术秘密成果提供给受让人,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任何拥有技术秘密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与他人订立合同转让其技术秘密。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后实施该技术秘密成果。

二、技术转移的分类

技术转移是指技术在国家、地区、行业内部或之间以及技术自身系统内输入与输出的活动过程。

技术转移的途径很多,单航天技术来说,其基本形式可大致归纳为如下几类:

技术许可证、技术对接平台、产学研结合、设备和软件购置、信息传播、技术帮助、创办新企业,企业孵化器等等。

三、技术转让的定向性

技术在空间上发展的不平衡,是技术转移及其定向性的内在根据。从技术效率与功能的角度,可以把技术内容定性为尖端技术、先进技术、中间技术、初级技术、原始技术等5种级差形态。任何特定技术都能从中对号入座。当然,这种座次是变动不居的,随着技术的发展,大体呈依次后移的态势。正是技术效率与功能上的级差,造就了不同技术所特有的技术势位,也赋予它特有的运动惯量和特定的运动方向。只要技术形态之间存在着技术势位的落差,技术就会由高势位向低势位发生转移,表现为技术上先进的国家、地区、行业、企业向技术落后的国家、地区、行业、企业实行技术让渡,前者是技术的溢出者,后者是技术的吸纳者。同时,技术转移实践表明,在技术定向转移过程中,技术转移的惯量、成术和效应与技术之间势位的落差成正向变化,而转移的频率及成功率与技术势位的落差成反向变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技术秘密如何保护,技术秘密有哪些特点
    一、技术秘密如何保护保护技术秘密的方法有:1.对于易通过反向工程破解的创新成果,可尽早申请专利。2.对于一些维权困难的技术,应适当选择技术秘密保护;对于较易维权的产品,可以适当申请专利保护。3.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或者不具备可专利性的技术,不应该忽视其商业价值,应发掘形成技术秘密保护的可能性。4.通过专利申请,能够对竞争对手的技术发展路线形成壁垒,或者能够有效防止竞争对手阻碍自身发展,这种情况下,则应考虑申请专利。5.将技术成果的核心、关键部分作为技术秘密加以保护,而将其他部分申请专利。二、技术秘密有哪些特点技术秘密的特点有以下几点:1.秘密性,技术秘密必须具有实质上的秘密性或秘密因素,也就是“不为公众所知悉”。2.实用性,可以为技术秘密的拥有者带来相应的经济利益,没有实用性的技术不能成为技术秘密。3.价值性,技术秘密现在或将来的使用,可以给技术秘密的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竞争优
    2022-06-10
    107人看过
  • 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的概念
    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概念是什么P>1。什么是商业秘密?主要包括:商务工作计划、重要商品储备计划、库存数量、购销平衡数字、票据防伪措施、财务会计报表;军品的库存、供应、调拨数量和流向;商品进出口意向、计划、报价方案、基价信息、外汇额度、疫情检验数据;特殊商品生产配方、技术诀窍、重点科技项目、秘密获取技术及其来源、通信安全等根据这一定义,商业秘密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法律特征或四个基本要素:,不为公众所知。也就是说,商业秘密具有保密性,这是认定商业秘密的最基本要素和最重要的法律特征。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只能由企业内部参与工作的少数人知晓,不能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如果众所周知,就不能称之为商业秘密它可以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就是说商业秘密具有价值,这是认定商业秘密的主要要素,也反映了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在原因。商业秘密如果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价值,就失去了保护的意义它是实用的。与理论结果不同,商
    2023-05-07
    358人看过
  • 技术秘密在转让过程中需要遵守的规定
    此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1)合同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同时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还规定,技术合同的标的为技术秘密,该项技术秘密应具备以下条件:(1)不为公众所知悉。(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3)具有实用性。(4)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技术秘密的保护措施有哪些技术秘密有以下几种保护措施:1.预防性保护。技术方案形成以后,在实施之前,要充分考虑方法或产品进入市场后他人最可能采用的一些解密行为尤其是对反向工程的预防,有针对性地采取保密措施,例如在方法上增加破坏性前置程序、在配方
    2023-07-16
    128人看过
  • 技术合同约定的技术秘密保密期限是多久?
    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是多久一般是两年-三年。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技术保密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约束相关知情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签订保密协议是企业对自己的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常用手段之一。一、民法典员工保密协议是否支付违约金民法典对员工保密协议是否要支付违约金没有作出规定,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保密协议后,劳动者违约的,要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
    2023-03-15
    337人看过
  • 技术合同是技术秘密归属的问题吗
    1、委托开发合同中,约定共有的,共有人应当约定利益分配方法,共有人没有约定的,任何一方均有实施该技术秘密的权利,由此取得利益,归实施使用方。但是一方转让技术必须征得另一方或其他各方的同意,由此获得的收益由各方共享。约定归委托方的,除了应向开发方支付经费报酬的,还应支付一定的技术价款。2、合作开发合同,如果约定研究开放成果归一方所有时,该当事人可约定将由此获得的收益适当补偿其他各方当事人;如果约定向第三方转让该技术秘密的,须各方协商一致,由此取得的收益由各方合理分享。3、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各方对技术秘密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前,不得擅自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必须在向委托方交付该技术秘密后,方有使用权和转让权。如果涉
    2023-03-28
    451人看过
  • 技术秘密合同中转让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转让人的违约责任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让与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一、民法典确实是可以支持对方不履行合同的吗不违法,但是要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相当于违反约定,是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如下: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2、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承担形式。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损失,赔偿
    2023-06-27
    487人看过
  • 企业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是什么
    企业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是什么?商业秘密是指所有属于企业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不为公众所知的信息。包括企业的技术秘密、经营管理经验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企业现有、正在开发或构思的产品设计、工装模具、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验配方、实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信息、数据、图纸、模型和样品产品、源程序、,目标方案;企业现有和正在发展的经营活动方法,如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企业的经营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状况、内部业务流程、供应商、分销商和顾客名单、顾客的特殊需要,未公开的销售网络等商业活动信息;根据法律和约定,企业有责任向第三方保守的第三方商业秘密;企业要求员工保守的与集团有关的其他信息。如何保护商业秘密首先,企业应当事先采取防范措施,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要划定保密区域,加强保密区域的安全措施,确定管理办法。2。对企业重要文件、资料,应及时确定
    2023-05-07
    256人看过
  • 如何处理技术合同中的技术秘密
    一、如何处理技术合同中的技术秘密(一)技术秘密,又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公众知悉的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以及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包括各种设计资料、图纸、工艺流程以及材料配方等技术资料,也包括专家、技术人员、工人掌握的不成文的经验知识和技巧。在实践中,对于技术秘密的归属和分享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委托开发合同中,约定共有的,共有人应当约定利益分配方法,共有人没有约定的,任何一方均有实施该技术秘密的权利,由此取得利益,归实施使用方。但是一方转让技术必须征得另一方或其他各方的同意,由此获得的收益由各方共享。约定归委托方的,除了应向开发方支付经费报酬的,还应支付一定的技术价款。2、合作开发合同,如果约定研究开放成果归一方所有时,该当事人可约定将由此获得的收益适当补偿其他各方当事人;如果约定向第三方转让该技术秘密的,须各方协商一致,由此取得的收益由各方合理分享。3、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
    2023-04-14
    478人看过
  •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提供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让与人有下列主要义务: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承担保密义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如果约定的是独占性转让,那么在合同生效后,该项技术秘密的主要技术权益属于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的受让人。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认可人主要义务有哪些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让与人的主要义务是:1、保证自己是提供的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人,并且保证所提供的专利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目的;2、按照合同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3、承担保密义务;4、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不得在已经许可让与人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就同一专利与第三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不得在已经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实施该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是让与人将在一定地域或者期限内实施专利技术授与被让与人后,自己不再享有在该范围
    2023-06-21
    442人看过
  • 技术秘密保护的特点
    技术秘密权利人对技术取得的专有权或垄断权,并非法律确认和保护的“法定专有权”,而仅仅是一种“事实专有权”,它是通过合法持有人对技术的保密来实现的,通过与专利相比较,技术秘密保护有以下几个特点:1、自主性。专利有专门的专利法来保护。而技术秘密有如人的隐私,主要靠权利人主动、自觉采取强有力的保密措施,确保保护对象处于秘密状态。2、无期限性。专利权的保护是有期限的,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为10年,超过保护期,专利技术即进入公有领域。技术秘密不存在保护期限,可能是永久性的,也可能随时结束,这完全取决于持有人保密措施的实际效果,法律没有也无法作出规定。3、无地域性。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技术秘密的地域限制是未知的,或者说权利人的使用权不受地域影响,因为其秘密性本身就
    2023-08-11
    239人看过
  • 当事人一方违反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让与人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秘密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且承担约定责任;使用技术秘密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技术秘密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人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泄露技术秘密,给让与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3-06-14
    250人看过
  • 转让技术秘密和补偿贸易合作生产合同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第一条技术名称、资料1.技术名称、权属: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2)产品设计图纸:(3)生产技术资料:(4)资料的修改:(5)资料的提供方式: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
    2023-06-08
    374人看过
  • 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区别有哪些
    一、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区别有哪些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相对于技术秘密就像是专利或者一些其他技术性的秘密,以专利为例。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二、技术秘密特点1、秘密性(新颖性的最低要求)技术秘密必须具有实质上的秘密性或秘密因素,也就是不为公众所知悉,技术秘密的核心只是由技术秘密的权利人或相关具有保密义务的人或组织才能知悉,其他组织或人员要想获得此技术秘密就只能花费相应劳动去探究(
    2023-06-05
    343人看过
  • 云南省高院公开审理一起技术秘密转让纠纷案
    近日,“新汉虫草”子实体工业化生产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在云南省高院公开审理,上诉人(原告)渔光要求法院解除其与被上诉人(被告)何政签署的《技术转让合同》,责令被上诉人停止使用和泄露技术秘密、交还有关技术资料并承担违约金108.2万元。据了解,2003年5月20日,原告渔光与被告何政签署了《“新汉虫草”子实体工业化生产技术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技术转让合同》),约定原告将“新汉虫草”子实体工业化生产技术转让给被告,技术转让费为人民币105万元。合同签署后,被告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转让费,只是在原告的再三催促下,于2004年1月支付了7万元费用,致使原告损失扩大,经多次交涉后,原、被告于2005年7月20日重新商议,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被告承诺在原技术转让费的基础上追加20万元的转让费,并一次性给予技术传授人15万元的生活补助费。续签协议后,被告仍然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
    2023-06-05
    24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让与人有哪些义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
      一、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四种类型。技术转让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技术转让合同是一类较复杂的合同,涉及专利、技术秘密等的知识产权问题,容易发生纠纷。采用书面形式,一方面有利于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避免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纠纷发生后的解决。
    • 技术秘密和专利技术的区别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24
      1、涉及的技术范围上,技术秘密是可用书面表达的技术,也有无法用书面表达的实际经验和技巧。专利仅限于用书面表达的技术。 2、公开程度上,技术秘密是不公开的秘密技术,技术秘密一旦丧失秘密性,通常就得不到保护。专利是半公开的。 3、保护期限上,技术秘密的保护期限一般体现在合同中。专利按各国专利法规定,保护期—般为10—20年。 4、法律地位上,技术秘密的法律性质尚不确定。专利受到国家专利法保护,有较强的
    • 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什么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1、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相对于技术秘密就像是专利或者一些其他技术性的秘密,以专利为例。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
    • 专利转让合同技术秘密内容具体都有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13
      另外,不同类型的技术转让在签订合同时还有其应该特别注意的问题。在订立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也应注意的以下几个问题: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双方当事人应就专利申请权转让签订书面合同,在协商、约定后审查专利权转让申请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问题:一、转让的专利申请权如果是属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是否得到上级的批准,批准的文件是否列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备查;二、转让的专利申请权的受让人是外国人,该专利申请权
    • 乙可否继续适用甲转让的技术秘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7
      根据你的描述,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根据《技术合同解释》第12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