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铁路分局某工程高处坠落事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8:30:42 391 人看过

一、事故简介

2001年8月7日,上海市天日中路某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二、事故发生经过

上海铁路分局某工程建筑面积16950m2,建筑总高度61.5m,由上海市某建筑公司总承包,上海另一建筑公司分包土建工程。

2001年8月1日,由土建分包公司安排架工班搭设电梯井内的脚手架。该工程共有4部电梯,其中有两单体电梯井和两联体电梯井,至8月6日完成两单体电梯井脚手架后,开始搭设两联体电梯井内的脚手架。

8月7日,3名作业人员已将电梯井内脚手架搭设到了8层的高度,此时脚手管已用完,于是3人便去拆除10层高度处的安全平网,打算使用其脚手管继续搭脚手架。由于拆除安全网之前未进行仔细检查,未发现安全网东侧的固定点已被破坏,当3人踏人平网后,安全网即发生倾斜脱落,于是3人便从已搭设的电梯井脚手架的空隙间坠落地面,造成了3人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①搭设高层建筑电梯井脚手架属危险作业,应预先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不仅提出脚手架搭设程序和质量要求,还必须考虑搭设脚手架作业人员应采用的安全措施。一是搭设过程中每人应配挂安全带和应系结牢固的要求;二是至少每隔1Om应架设安全平网,以防止搭设脚手架过程中发生坠落事故及下一步为使用脚手架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障。而此3名作业人员既没有配备安全带进行个人防护,同时脚手架已搭设8层高度也未及时设置安全网防护。因此,当发生意外时,无任何安全措施,以致造成重大事故,说明该搭设脚手架方案有严重失误。

②搭设脚手架之前,项目负责人未与架工班一起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详细调查和进行作业前的交底。高处架设作业人员因其作业危险和常处于独立悬空作业情况,所以作业前应给每人配备安全带,并要求正确使用。而该3名作业人员全都没配备安全带,当工作中偶然发生失误时,便失去人身安全,完全依靠个人注意来保证作业安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也是技术措施的严重失误。

2.管理方面

①总包单位失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60多米高的建筑物,4部电梯井内脚手架搭设方案,按《建筑法》规定应该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措施。总包未对分包的这一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管,以致方案中出现重大失误。

②分包单位在作业之前未与班组一起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调查和进行交底,以致未发现井道10层处安全平网由于长期失于维修管理,拉结处被拆除,留下隐患,而作业时又未配给每人安全带个人防护用品,危险作业时没有了起码的安全措施。

四、事故结论与教训

1.事故主要原因

本次事故主要由于施工方案失误,没有考虑作业中不安全因素和预防措施。在审查方案中也未明确指出,施工前又未进行现场调查和交底,预先发现隐患和告之作业人员危险及预防措施,且又未按规定对独立悬空的危险作业配备安全带等,一系列的工作失误。从总包到分包,从管理层到项目指挥人,没有高度重视这一工作的危险性,以致造成管理失误,把一切安全保障交由工人自己负责,没有任何保障措施,没有给作业人员创造一个最基本的安全作业条件,因此,稍一失误就会发生伤亡事故。

2.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由于从总包到分包,从管理层到项目指挥人员各级工作失误,以致作业没有建立起码的安全条件,又未对现场预先调查并告之作业危险及防护措施,未引起高度重视,最终导致坠落事故。

3.主要责任

①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负违章指挥责任。作业前未调查现场发现隐患,未向作业人员告知危险,也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带,既没交底告之又没安全措施便冒险作业,最终导致事故。

②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公司管理失误负全面领导责任。分包高层建筑工程如何加强管理,如何保障作业人员安全,无针对性措施,使基层管理失控,对此事故的发生应负全面领导责任。

五、事故的预防对策

1.总包单位分包工程后,并未完全失去管理责任,工程分包不能以包代管放弃管理或是放松管理,这一点《建筑法》中已明确。

2.分包单位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必须同时考虑安全措施,方案中应该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审批方案不能单纯审施工方法,还应同时审安全措施。

3.现场安全交底不能流于形式,安全交底是施工方案的细则,是施工方案的补充。由于建筑施工处于动态管理,当现场作业环境变化后,必须用交底进行补充。

六、专家点评

本次事故违反行业标准《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都要求对脚手架及危险比较大的施工项目,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本次事故是在搭设电梯井内脚手架过程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该建筑高度61m,共有4口电梯井,施工前不仅要制定搭设方案采取安全措施,同时在搭设每一口电梯井前还应对现场环境进行调查,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此电梯井脚手架搭设前没有针对作业特点制定合理的方案。没有按照高处作业规范要求,在电梯井内至少每隔10m架设一道安全平网,因此发生意外坠落时失去保护。没有对电梯井的现状进行调查,所以当作业人员拆除此10层高度处的安全平网时,未发现安全网一侧的拉接点已破坏,因此人员踏人后平网倾斜脱落。没有研究拆除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配载安全带和如何挂牢以确保作业安全问题。如此等等,在搭设脚手架过程中是在无任何保护的情况下进行,一切都由工人自己的操作决定,如此的管理出事故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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