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自治的业主大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业主自治的业主大会召开的条件是会议的议题已经获得了本小区20以上业主的同意。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1、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2、或者首套住宅交付使用满两年的,该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并于会前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书面要求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告知或者申请后三十日内通知建设单位报送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时间、业主清册等材料,并负责核实材料和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通知后十日内报送材料,并协助成立筹备组。
二、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1、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权利为: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2、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及表决】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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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的职责如下: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4、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5、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6、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7、...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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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主持程序?召开业主大会的主要程序是怎样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程序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临时会议可以由20%以上的业主提议或者在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时,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的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并同时告知居委会。 业主大会的职责主要有:①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②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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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管理处召开业主大会,自治管理与业主大会的区别是什么啊?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5业主自治,即在小区成立业委会,由业主所投票选举的业委会作为小区全体居民的代言人,并与物业公司达成共同管制小区的和谐构架关系,达到财务公开、管理公正,事无巨细都能时刻响应业主所拥有的权利,并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起到沟通协调的桥梁作用,小区出现问题必须听取三方声音(业主、物业、开发商),由大家公平抉择、公正处理,达到真正的和谐共处、共建和谐。 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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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条件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30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 其实,这句话简单说来就是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础的部分。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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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的召开程序是怎样的, 业主大会召开后的主要职责主要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程序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临时会议可以由20%以上的业主提议或者在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时,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的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并同时告知居委会。 业主大会的职责主要有:①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②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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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的召开程序和条件有哪些?业主是否必须参加业主大会的会议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0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