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地受伤能否认定工伤损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7 02:52:26 125 人看过

一、农民工工地受伤能否认定工伤损害

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农民工认定工伤申请材料是哪些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参保者附受伤当月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未参保者附劳动关系证明);

5.职工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盖手印);

6.两人以上证人证言(分别提供原件,盖手印);

7.受伤职工初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盖章及复印件(死亡者附死亡证明)。

三、农民工认定工伤需要等待多长时间

工伤认定需要的时间一般是15天到60天。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n(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n(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n(四)患职业病的;\n(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n(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后能否要求工伤精神损害赔偿
    工伤没有精神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性质和功能不同,对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工伤的只能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05-07
    349人看过
  • 职工受工伤能否另索精神损害
    一、职工受工伤能否另索精神损害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的。工伤事故纠纷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后,受害人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其精神损害的,仍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因用人单位或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工伤事故,受害人就精神损害赔偿向法院起诉的,属于民事侵权案件,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具有公法性质。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工伤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权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具有填补、抚慰、惩罚的功能。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与
    2023-04-30
    96人看过
  •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能享受农村医保吗
    一、工地受伤能报农村医保吗不能。在工地上做事意外受伤属于工伤保险的,是不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的。根据所述应当及时向工伤保险部门进行申报,然后由工伤保险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如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地工人受伤误工费赔偿标准停工留薪期间,受伤职工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停工留薪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
    2023-06-07
    185人看过
  • 农民工可否能够认定工伤,什么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农民工可否能够认定工伤农民工在受伤是否能够认定工伤,主要是看有没有与用人单位(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要看农民工是否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一般就属于雇佣关系,无法认定工伤。二、什么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
    2024-01-08
    303人看过
  • 工伤认定遇难题:人工关节受损是否工伤
    企业职工在劳动操作中被机器撬棍击伤,损伤部位恰巧位于已被置换为人工关节的股骨头。围绕能否构成工伤,职工、企业、劳动行政部门认识难以一致,无奈只能起诉到法院。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特殊的行政案件。朱师傅是徐州某机械厂焊接工,1991年因左侧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在徐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了人工股骨头置换术。手术后,厂里鉴于朱师傅的身体状况,将其工作调整到劳动强度相对较轻的后勤部门。工作调整后,朱师傅的工资收入比在焊接一线减少了许多,家庭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所以在身体状况有所好转之后,便多次找厂领导要求重返焊接工作岗位。由于朱师傅的焊接技术很好,工作质量和效率都很高,厂里在朱师傅的再三要求下,在确认朱师傅的身体得到完全恢复后,同意了他的要求。重回焊接岗位的朱师傅工作起来格外卖力,每月都超额完成既定任务,丝毫看不出手术后的影响。2000年6月28日,朱师傅在上夜班焊接消防车水平支腿时
    2023-06-10
    299人看过
  • “串岗”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在自己的岗位上班受了伤属于工伤,那么在串岗替别人帮忙时受伤了,是否属于工伤?近日浙江丽水莲都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在串岗时受伤而引发的劳动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法院认为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都属于工伤。吴设富原是丽水市俊达仪表有限公司的招聘工人,在该公司整表车间检油表岗位工作,实际拿的是计件工资。今年2月28日,吴在上班时,见同车间班组的铆上盖岗位人手紧张,影响到自己岗位的流程操作,遂前去帮忙,在帮忙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右手被机器压伤致残。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认定其为工伤,但公司不服向法院提出诉讼。公司认为,吴是公司的招用工人,在整表车间检油表岗位工作,事发当天,吴未经公司和车间管理人员的指派和许可,擅自到铆上盖岗位开机操作导致受伤。因其受伤并非在本职岗位上,又未经公司临时指派,故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故劳动社会保障局的认定的工伤适用性规范性文件是错误的,要求依法撤销。而社保局认为,吴在上班时间
    2023-06-07
    92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临时工工作受伤能否享受赔偿?
    根据《劳动法》规定,所有员工都应当被视为劳动合同制职工,无论他们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所有员工在合同期限内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因此,可以认定该员工是工伤。只要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工作时间长短,遭受事故伤害,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且无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均应认定为工伤。根据《劳动法》规定,所有员工都应当被视为劳动合同制职工,无论他们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所有员工在合同期限内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因此,可以认定该员工是工伤。只要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工作时间长短,遭受事故伤害,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且无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均应认定为工伤。 【 工 伤 认 定 】 劳 动 关 系 存 续 期 间 , 如 何 认 定 工 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认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进行。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
    2023-09-07
    414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与人身损害赔偿能否重复受偿
    根据规定关于工伤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024-05-11
    141人看过
  • 工地受伤走工伤还是走人身损害
    是按工伤还是人身损害赔偿,取决于工地属性,如果是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建设工地,按人身损害赔偿;相反,则按工伤赔偿。如果工人是由公司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工人只是完成一定劳务,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也无法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建议认定工人与包工头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是一种劳务关系。其次,适用法律:确认劳动关系的,工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确认劳务关系的,工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工伤鉴定程序如何走职工本人或用人单位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及鉴定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60日内出具结论;材料不完整的,5日内通知补正。作出结论后20日内送达。对结论不
    2023-07-21
    485人看过
  • 农民工受伤是工伤吗
    农民工工地受伤的处理是:用人单位将工伤职工送往医疗机构治疗;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伤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案件申请赔偿程序是什么?申请工伤赔偿程序: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二、发生工伤事故应如何处理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按以下顺序申请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等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资料向工伤保险基金申
    2023-03-04
    287人看过
  • 因工受伤莫“私了”农民工也可申请工伤认定
    汉网消息(记者雷雨通讯员彭燕娥)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特别提醒: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合同的农民工,也可申请工伤认定。据介绍,因部分用人单位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些农民工受工伤后,认为没合同,无法申请工伤,使享受工伤待遇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有的甚至只好与老板协商,选择私了。劳动部门提醒:农民工只要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依据主要有:用人单位的考勤表;发放给劳动者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身份证件及登记表、报名表等;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凭证。该局特别提醒:农民工受工伤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切莫选择私了。
    2023-06-10
    410人看过
  • 工地零工受伤属于人身损害还是工伤
    在进行零散工种时,遭受不当伤势是否构成工伤,需要依据具体情境予以判断。倘若在特定的工作时段和工作场所内,由于直接由工作导致的事故引发的身体损害;或是在规定的工作日即工作时间之前或之后,在特定的工作区域内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准备性的或后期整理性的任务而遭遇事故伤害;抑或是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岗位范围之内,因为执行工作职能,遭遇到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形式的损害,这几种情形均可被视为构成工伤。然而需明确指出,工伤的评定与从事何类性质的零散工种无关,只关注工作时间段、由工作直接引发的不良事件,以及发生地点是工作场所这些方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2024-04-27
    235人看过
  • 工伤保险能否异地理赔,异地施工受伤工伤在哪里认定
    一、工伤保险能否异地理赔劳动者在异地发生工伤事故,经申请后确认属于工伤的,依据工伤情况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
    2023-04-18
    394人看过
  • 超龄农民工猝死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超龄农民工猝死能被认定为工伤,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企业及有关部门不能以此作为拒绝赔付超龄农民工的因工死亡的条件。工人下班后猝死是不是认定为工伤工人下班后猝死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除非是下班后为了单位的利益,将工作带回家,占用个人时间继续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因为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2023-07-26
    36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老板不负责任,在工地上受伤的农民工能否认定工伤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4
      第一,农民不是用人单位的职工,不能认定工伤,第二,伤势达到几级伤残,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才知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 在工地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是工伤吗, 工地工作人员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2
      在工地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 工伤鉴定农民工受伤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28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鉴定哪些项目 1、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2、工伤职工工伤与疾病因果关系的鉴定; 3、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4、工伤职工生活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 农民工打工工伤都受到什么伤害?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7
      这属于工伤的,至于赔偿要看具体情况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
    • 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如何做工伤认定的定义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5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宣传活动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