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类型的工程是禁止转包的
工程禁止转包的类型如下:
1.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管理的;
2.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对实际施工、采购单位或个人收取管理费用的;
3.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所有工程价款;
4.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合作、个人承包等名义将所承包的全部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完成。
二、工程分包与转包有什么区别呢
1.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
2.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发包合同中一部分。
3.合同效力不同。转包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违法分包为法律所禁止,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有约定了可以分包或者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属合法行为。
4.对应的义务不同。
三、工程违法转包的连带责任如何确定赔偿
工程违法转包的连带责任确定赔偿的方式是承包单位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应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其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n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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