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不能因内部退养而打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20:03:33 194 人看过

申诉人黄某与被诉人某省某机械厂因工伤待遇发生劳动争议,申诉人于1997年5月21日向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依法评定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并撤销厂方对其作出的内部退养决定。

调查核实情况:

申诉人黄某,是某省某机械厂的职工。黄某于1994年3月16日在车间运煤时滑倒跌伤腰部,先后在某建筑工业总公司职工医院等医院住院治疗。住院费用厂方已支付。1995年8月2日,被诉人对申诉人黄某做出内部退养决定。申诉人黄某对此决定不服,要求予以撤销,并请求对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享受伤残待遇。被诉人某省某机械厂根据某劳险[1995]03号文件精神,于1996年3月将申诉方黄某的评残资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多次主动向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要求组织伤残等级鉴定。黄某伤前1年,即1993年3月至1994年2月,平均月工资为348.13元,1994年至1996年12月平均月工资为421.10元,1997年1月至10月平均月工资为327.29元。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后,因被诉人某省某机械厂是驻某省属企业,其职工伤残等级鉴定应由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办理。经请示省劳动厅同意后,某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对黄某的工伤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为五级伤残,并报省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了确认。

分析意见:

申诉人黄某因工致残,厂方对其作内部退养处理,主观上是想对其给予照顾,客观上却侵害了其劳动权利;在对申诉人黄某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问题上,被诉方即厂方的态度是积极的,但由于客观因素的制约,问题未能得到及时解决。另外,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四章第二十四条一、二款和某省劳动厅《关于贯彻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五条之规定,某省某机械厂应当支付申诉人黄某的伤残补助金,并安排黄某的适当工作。

仲裁结果:

仲裁委员会经调解不成,裁决如下:

1.撤销某省某机械厂对黄某作出的内部退养决定,由某省某机械厂负责安排黄某的适当工作;

2.被诉人某省某机械厂一次性支付给申诉人黄某伤残补助金5570.08元;

3.被诉人某省某机械厂支付给申诉人黄某1997年1月至10月在职伤残补助金187.56元。1997年10月以后,因伤残造成申诉人工资降低时,由被诉方某省某机械厂发给黄某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90%,申诉人黄某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4.仲裁费450元,由被诉人某省某机械厂负担300元,申诉方黄某负担150元。

上述案例仅供参考,如和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2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因工车祸工伤待遇
    2008年11月19日,刘某因工外出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承担主要责任。刘某被撞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22天,花费医疗费8195.4元。2009年2月,因伤情加重又住院28天,花费医疗费10665.5元。因肇事方经济困难,仅支付了2000元的医疗费,无力支付剩余的医疗费及赔偿金,致使刘某的医疗费未能及时解决,给其生活造成困难。后刘某多次找单位要求报销工伤医疗费,单位称,对刘某遭受工伤没有异议,但医疗费应由肇事方承担,是肇事方造成刘某的伤害,不能由单位承担。仲裁委认为,交通事故系民事侵权行为,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范畴,而工伤事故赔偿则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工伤保险责任范畴,二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关系。当事人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两者可以兼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
    2023-06-09
    339人看过
  • 内部承包关系工伤待遇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职工遭遇工伤事故伤害的,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一、一至四级待遇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
    2023-02-24
    329人看过
  • 打架致伤员工是否能获得工伤待遇?
    员工在工作时间打架不一定都是工伤,也不一定都是工伤,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应认定为工伤:1、必须在工作时间和场所;2、因履行职责必须遭受暴力伤害;3、不符合第十六条规定。不应认定为工伤:1、很容易确定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打架受伤不能确定为工伤;2、履行职责是否存在争议。其实关键是看双方打架的原因是否与被害人的工作有关,因为每个员工在单位工作都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公司的股东受伤算不算工伤公司的股东受伤应进行鉴定,符合工伤规定的按照工伤进行赔偿。1.申请工伤认定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3.有缴纳工伤保险,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拒不支付,申请劳动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
    2023-07-04
    242人看过
  • 农民工工伤骨折待遇问题
    如何计算农民工有关损伤骨折的工资:工作相关伤害期间的雇员工资应每月支付单位,使原始工资和福利保持不变。一般来说,工作停止和薪水保留的时期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伤害严重或情况特殊,则可能会适当延长,但在该市劳动力评估委员会分为地区的劳动力评估委员会确认后,延期不得超过12个月。受伤工人评估残疾水平后,他应停止支付原始待遇,并根据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残疾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1、农民工工资拖欠,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2、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总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3、《中
    2023-07-01
    144人看过
  • 脚扭伤骨折工伤待遇是什么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造成脚扭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逾期未申请认定,职工本人或者家属可以在事故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
    2023-04-12
    161人看过
  • 在“黑工厂”打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网友:我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纸箱厂当搬运工。不久前,我在搬运纸箱时跌倒,左腿骨折住进医院,老板预付了1000元医疗费后就不管我了,而且还扣了我住院期间的工资。我要求老板为我申报工伤,老板却说他的厂没有办理工商登记,职员都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请问,我该怎么办?律师答疑:《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由于这里所指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限于经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因此,在“黑工厂”做工受伤是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但这并不是说“黑工厂”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第1款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
    2023-06-08
    191人看过
  • 工伤待遇未申领能辞退吗?
    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伤待遇;当然需要先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及违法辞退的赔偿金。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2023-04-28
    55人看过
  • 国企内退职工的待遇
    一、国企内退职工的待遇内退期间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在改制前的企业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其生活费、养老金从改制后新企业成立的第一天起改按文件执行,由改制后的新企业继续为其发放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以按改制前原内退规定一次性发给有关费用,并缴足有关社会保险费。《劳动部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的通知》一、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二、遂宁工伤职工退休待遇是怎么样的呢?遂宁工伤职工退休待遇是怎么样的呢?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射洪县、大英县),2016年四川省遂宁市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一、医疗保险待遇(一)医疗费——[条例第三十条]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在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023-03-18
    492人看过
  • 职工的工伤待遇能不能放弃
    不能,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放弃工伤保险待遇,既显失公平又违反法律规定,排除劳动者权利,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可以反悔,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国家工伤保险法律政策具体规定待遇项目的标准,就是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因此,尽管双方私下达成了协议,并且签字同意,但是在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情形下,不清楚自己应得的工伤待遇,根据此协议获得的工伤待遇与依法应得的工伤待遇相差甚远,显失公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撤销。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无效:1、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做出协议的;存在显失公
    2023-03-29
    215人看过
  • 员工因工伤而被辞退吗
    刑事拘留可能会留案底,也可能不会留。具体而言,刑事拘留如果是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就会留案底,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无罪释放的,则不会留案底。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进行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有工伤辞退员工补偿包括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因此,要是用人单位辞退工伤员工,首先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支付工伤员工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工伤员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就
    2023-07-04
    492人看过
  • 拿退休金了能否有工伤待遇
    拿退休金了就不能再享受工伤的待遇了,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一、工伤保险是什么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
    2023-03-21
    196人看过
  • 承包不能“包”掉工伤待遇
    承包不能包掉工伤待遇近些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经济所有制形式呈现多样化态势。经济所有制形式多样化是发展市场经济的结果,是市场经济成熟的表现,对推动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再就业起到了重要作用。经济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使企业的经营方式也越来越多: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经营经营方式的多样性使得劳动关系复杂,加大了劳动保障工作的管理难度,也使部分企业以种种理由或借口试图规避法律约束、逃避社会责任、逃脱法律制裁。日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法院审结了一起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起诉常州市劳动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诉讼案。法院终审判决,企业在实行承包经营期间与承包人聘用的职工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职工在承包企业的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伤害应属工伤;企业实行承包经营不能包掉职工的工伤待遇;维持常州市劳动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工伤认定常州市燕飞机械配件厂是常州鸿牧五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023-04-26
    477人看过
  • 非因工伤残有什么待遇,非因工死亡有什么待遇
    一、非因工伤残有什么待遇(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贵重药费、住院的伙食费及就医路费则由本人负担。(二)病伤假期工资:医疗期间连续6个月内的,按月给付病伤假期工资,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三)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医疗期间连续超过6个月的,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为按月给付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四)非因工残废救济费: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除领取非因工残废救济费、本人死亡时的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
    2023-03-03
    102人看过
  • 不论工时长短工伤待遇不能少
    2011年4月2日,刘某在山东某石材公司工作时,右脚被石料砸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公司支付了医疗费。治疗终结后,刘某向公司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公司称,尽管刘某受到事故伤害是事实,但刘某到公司工作仅有22天,时间短,也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尚未给公司创造较大价值,却给公司带来了损失,公司只同意给刘某5000元的伤残补助费。双方对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刘某只好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认为,公司以刘某工作时间短,未给公司做贡献为由,就少支付工伤待遇,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公司未参加工伤保险,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司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项目以及刘某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来支付费用。在仲裁委主持调解下,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刘某各项工伤待遇共计3.2万元。(赵金伟)
    2023-06-05
    46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内退人员工伤待遇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2
      劳动者内退,并不妨碍其享受工伤待遇。内退人员没有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任应该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发生事故,按工伤处理即可。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 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
    • 工伤因工遇车祸待遇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2
      刘某因工伤待遇问题多次找单位协商,一直未能解决。日前,经仲裁委主持调解,刘某终于拿到了工伤医疗费和伤残补助金,为自己讨回了公道。2008年11月19日,刘某因工外出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承担主要责任。刘某被撞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22天,花费医疗费8195.4元。2009年2月,因伤情加重又住院28天,花费医疗费10665.5元。因肇事方经济困难,仅支付了2000元的医疗费,无力支付剩余
    • 内部承包关系工伤待遇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9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职工遭遇工伤事故伤害的,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 非因工伤待遇方面的内容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5
      非工伤就是指的除了工伤之外的由于本身生病原因或是其他因素,导致不能正常工作,需要医疗救治,需要在家休养不能工作的。国家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制订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已经在职的员工生病时有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为了保障职工在医疗期间内能够专心治疗,养好后继续工作。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
    • 罪犯曾因工公受伤能否因其犯罪而剥夺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罪犯如果曾因工公受伤,不能因其犯罪而剥夺其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于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工伤员工应当享受相关的保险待遇。因为工伤保险条例所保护的对象是因工受伤的劳动者,保障他们因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得到医疗帮助和经济补偿。职工受伤与其犯罪被判刑入狱无直接的法律关系,不应当因为受工伤职工触犯法律,就否定了他因工受伤的事实,更不能剥夺其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