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能否被要求以房屋担保的方式提供保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5 22:42:12 276 人看过

一、保证人能否被要求以房屋担保的方式提供保证

保证人可以被要求以房屋担保的方式提供保证,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一款,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主债权消灭;担保权利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权利;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但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以及其他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

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能够提供担保的几种方式?
    担保方式可分为:1、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4、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5、定金,是指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提前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行为。担保,是为担保某项债务的实现而采取的措施,该项债务是主法律关系,担保是从法律关系。担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钱担保。民间借贷担保方式主要有哪几种常见的债权担保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种:第一、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一)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二)权利质押可以质押的权利有: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2023-07-14
    155人看过
  • 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情况下,出借人起诉要求还款,可以自主选择被告吗?
    借款合同中有第三方提供担保,但借款人到期未归还借款时,借款人能否自主决定起诉借款人或担保人归还借款,取决于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性质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担保。如果担保类型为连带担保,出借人可主动选择起诉借款人或担保人还款,或将借款人和担保人作为共同被告。但是,如果担保类型是一般的担保,出借人原则上应该选择起诉借款人还款,或者将借款人和担保人作为共同被告。这是因为一般担保人都有先起诉答辩权,而出借人在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的情况下,应该先要求借款人还款,只有在执行借款人的财产还不能满足还款的前提下,一般担保人才会承担担保证责任。所以对借款人应当承担的还款责任进行审理认定,是判断是否应由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先决条件。如果出借人仅起诉一般保证人而不将借款人列为被告,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追加借款人作为共同被告。如何催讨有保证人担保的债务保证人的责任有一种是代为履行责任,另一种是承担赔偿责任。保证人承担责任的顺
    2023-08-18
    126人看过
  • 可以以动产提供担保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1、抵押【抵押贷款】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质押【质押贷款】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3、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上述3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
    2023-06-15
    58人看过
  • 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房证、车证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保证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是具有债务清偿能力,只要能证明保证人有债务清偿能力的,不需要提供房产证、车辆证明。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吗担保人,又称保证人,在借钱人不履行债务,即不还钱时,担保人原则上是要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代为还本付息的。但担保人并非不可以拒绝履行担保的,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担保人就可以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拒绝履行担保。担保人拒绝履行担保责任的常见情形,如下:1、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例如担保合同因内容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的,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若担保人有过错的,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2、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人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4、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
    2023-06-13
    283人看过
  • 保障房能否提供抵押担保
    1、保障性住房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所以保障性住房是不能抵押的,如果抵押人依法取得了保障性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抵押。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
    2023-03-16
    473人看过
  • 房屋交接不满意能否要求开发商提供维修保证
    若房产出现质量瑕疵,业主可选择以下三种途径进行妥善处理:1、业主应先行与地产开发方商讨协商,向其提出修复及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要求。2、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机构发起投诉请求。3、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业主亦有权选择无需经过协商及投诉程序,或者在协商及投诉未取得预期效果时,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4-05-09
    65人看过
  • 保证人能否以房屋作为担保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的。我国法律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质押物能否变卖债权人债权人是否可以将质押物直接变卖应视情况而定,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作为质权人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和出质人协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变更质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2023-07-06
    395人看过
  • 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可以用保证吗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2021-12-02
    468人看过
  • 能否由担保人本人提供贷款担保?
    做银行贷款担保人期间,担保人还可以贷款。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给他人贷款做担保人的,所担保的额度也视同负债。建议持身份证和贷款人的还款计划表到中心贷款部门计算是否能够申请。担保人可以担保几次法律不限制担保人的担保次数,只要银行认可、接受担保人的担保主要与经济能力、担保意愿相关,与次数无关。担保人如果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有良好的信用情况的可以做多份担保。但是担保人的财产要能够支撑担保人为多人作担保,不能够损害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担保人具有债务偿还能力的,还可以为多个债务提供担保或者为同一债务提供多次的担保。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如下: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
    2023-07-10
    133人看过
  • 担保人保证的方式包括
    担保人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保证方式有:1、担保人一般保证;2、担保人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一、替人担保没按时还款怎么办根据民法典规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按照担保方式承担法律责任:1、采用一般保证方式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
    2023-06-20
    316人看过
  • 借钱时要求提供担保人,哪些人可以做担保人
    一、借钱时要求提供担保人,哪些人可以做担保人(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民法典》有关约定: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五)没有明显的违约
    2023-05-03
    296人看过
  • 16岁自然人提供保证担保是否有效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作保证人。16岁的自然人所提供的担保是否有效,取决于其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具有相应的清偿债务的能力。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的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十六岁的自然人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的规定被视为成年人且具有相应的担保能力则其提供的保证担保是有效的,否则为无效。一、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
    2023-02-17
    119人看过
  • 房产抵押担保必须要提供担保公证吗
    一、房产抵押担保必须要提供担保公证吗房产抵押担保不是必须要提供担保公证的。公证是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如果当事人是依法订立抵押合同,并且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即使不公证,也是有效的。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二、房产抵押担保期间能卖房吗房产抵押担保期间不能卖房,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该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相关情况,如果抵押人没有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是没有告知受让人的情况,则转让行为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抵押合同的通常条款不再包括抵押财产的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权归属。三、房产抵押担保人要付什么责任将承担担保责任,将房产作为抵押即使银行获得抵押权,如果抵押人无法还清贷款,银行将有权将房屋拍卖以获得相应补偿,但多余的款项需要交还给抵押人,否则将构成不当得利之债。《民法典
    2023-04-25
    310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只需提供身份证?
    需要的材料:1.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监督人就是担保人吗担保人是指不债务人的债务提供保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他组织,而监督人是不是担保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人具体有什么资格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
    2023-07-05
    36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2年债权人是否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子担保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子担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 债权人能否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14
      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的。我国法律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社保的举证方式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2-12
      抱歉,我无法按照您的要求修改短文,因为短文中包含了一些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这些内容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者需要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相关部门。
    • 债权人可以不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02
      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 债权人能要求房屋担保人提供资料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3
      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