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抵押房产有什么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8:53:29 79 人看过

(一)抵押期间房屋所有人转让房屋,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并未告知房屋买受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二)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向抵押权人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三)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价款清偿后剩余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继续清偿。

一、民法典抵押权可以随抵押权转移吗

民法典中,抵押财产所有权的转让,抵押权不随所有权转移。但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已抵押登记的车辆能转让吗

已抵押登记的车辆能转让。但应当通知抵押权人要转让该车辆并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同时还要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在转让抵押登记了的车辆以后,抵押人转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抵押物被债权人卖了要如何处理

抵押物被债权人卖了,抵押权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提前向抵押权人清偿房屋债务或者提取存款。转让价格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为清偿债务而消除抵押权的除外。抵押权的设立实际上是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房屋抵押受限条件有哪些
    房产抵押受限的条件:(一)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三)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四)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五)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六)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房屋抵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个人房屋抵押消费贷款是指银行用信贷资金对自有商品房或获准上市的房改房作抵押的借款人所发放的贷款。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以所有房屋作为抵押,同意办理贷款公证及保险。3、抵押房屋必须为三证齐全的本市范围内商品房或已获准上市的房改房。4、借款人应为资信程度良好的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经济管理部门或金融企业职工,若非则借款人必须拥有至少两
    2023-07-25
    410人看过
  • 房产抵押期限是多久,房产抵押权的期限
    一、房产抵押期限是多久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表明,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实际工作中,银行保存的他向权证中列明了抵押有效性,对同一笔贷款仅需要办理一次抵押登记,只要主债权有效,抵押权就有效。如A客户1000万元贷款,采取土地最高额抵押方式,贷款起止日期为2007年10月25至2008年10月24日,他项权利抵押期限为2007年9月24至2008年9月23,抵押有效期满,抵押仍然有效。二、房产抵押权的期限行使房地产抵押权的期限是指行使该权始于何时,终于何日。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状态。(1)在房地产抵押期限内的抵押权的行使。当房地产抵押期限未届满时,房地产抵押权
    2023-02-19
    133人看过
  • 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年限有什么限制吗
    一、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年限有什么限制吗1、贷款额度=房屋价值*抵押率-原贷款的本金余额。2、房屋价值以房屋的原购买价和二次抵押时的评估价相比较,取两者中的低者。以住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最高不超过70%;以商业用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最高不超过50%。二、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有哪些违约风险违约风险包括被迫违约和理性违约。被迫违约是指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支付能力理论认为导致被迫违约是因为支付能力不足。这说明借款人有还款的意愿,但无还款的能力。理性违约是指借款人主动违约,权益理论认为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借款人可仅通过比较其住房中特有的权益与抵押贷款债务的大小,作出违约与否的决策。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上升时,借款人可以转让房屋还清贷款,收回成本并能挣取一定的利润;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下降时,借款人为了转嫁损失,即使他有偿还能力,他也主动违约拒绝还款。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资金短存长贷难于变现的风险,流动性是银
    2023-06-08
    258人看过
  • 抵押限制下的房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在以下情况下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7、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8、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房屋如何进行买卖已设定抵
    2023-07-03
    415人看过
  • 房产证抵押次数与周期限制
    理论上讲,一套房可以抵押无数次的,抵押出来的现金也没有上限,但事实上一套房不可能抵押到超出其市值,最多(抵押到)7折,民间大胆一些的或许到8折。究竟能不能抵押到超出这套房的市值?这就得看个人信誉了。民间抵押次数越多、抵押额度越高,就越需要抵押人有具有很高的信誉。抵押手续已经被放宽目前银行基本不支持二次抵押。房管部门之前甚至对二次抵押额度都有限定。据了解,以前的房屋抵押额度,住宅不超过市值的70%,商业不超50%。现在已经基本放开,具体抵押额度,可由抵押双方自行商定。拍卖后,银行为第一债权人一套房经过数次抵押,额度已经达到很高,甚至超出其市值以后,就会出现较大风险。例如一套房贷款总额130万,一旦抵押人无力偿还贷款,法院有可能将这套房拿出来拍卖,拍卖价格一般很难达到130万元,可能只有80万元,甚至更低。银行作为第一债权人,需要优先被偿清,也就是说,拍卖出来的80万元,其中70万元得偿还给银
    2023-04-22
    442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有哪些限制,什么时候可以处分
    一、房地产抵押有哪些限制房地产抵押的限制为: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7.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8.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二、房产抵押什么时候可以处分房产抵押在以下
    2023-04-07
    388人看过
  • 什么是房产抵押合同房产抵押合同有什么内容
    一、什么是房产抵押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约定以特定的房地产担保债务但不移转房地产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享有就该房地产的变价优先受偿权利的书面文件。房地产抵押合同为保证债务的履行而签订,因此其以主债务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抵押权人是主债务合同的债权人。抵押人可以是主债务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因房地产抵押是一种处分行为,故抵押人必须是对该房地产有处分权的人。抵押的意义,在于所有权人既能保留财产的使用价值,又能利用其交换价值供与抵押权人,使财产发挥二重效用。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发展商以其正在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地上物进行抵押,既不影响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又能保证其债务履行以方便资金融通,实为有利之选择。二、房产抵押合同有哪些内容(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银行账号、所有制性质等。本项内容是为了明确抵
    2023-05-31
    260人看过
  • 房屋过户前,房产证抵押有哪些限制?
    可以过户。抵押房产过户必需的相关材料有双方身份证及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未成年儿童的出生证,银行贷款原贷款合同及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还要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房产证抵押了还能卖吗房产证抵押了还能卖,但是要符合一定条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
    2023-07-07
    248人看过
  • 受到抵押贷款限制的房屋类型有哪些?
    不能办理抵押贷款的房屋类型有:1.小产权房;2.违章建筑;3.文物保护建筑;4.不能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公房、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房屋;5.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6.公益用途房屋;7.未结清贷款的房子;8.拆迁范围内的房子等。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房产抵押贷款流程:1、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2、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3、面签银行;4、银行报卷和审批;5、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6、到建委做抵押登记;7、建委出它项权利证;8、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9、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10、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地产抵押,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023-07-08
    63人看过
  • 房产抵押登记期限的规定有哪些限制?
    房产抵押登记期限的规定如下: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抵押,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备案(一)、以个人所有房产设定抵押的: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书及《共有权保持证》);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书”;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交公证的“委托书”。(二)、以单位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委托人、受托
    2023-07-02
    479人看过
  • 房产预抵押登记是否有时间限制?
    房产预抵押到抵押登记有期限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民法典中房产预抵押到抵押登记有期限吗1.房屋进行预抵押登记的,从预抵押到抵押登记有期限的,预登记后,要在预登记90日内申请登记,未申请的,预告登记失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
    2023-07-02
    495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权有何限制?
    抵押不是只能动产。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飞机;6、交通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抵押前款所列财产。担保物权是不是抵押权不是,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担保物权包括抵押、质押、留置的统称,也即是质押、抵押是担保物权的具体表现形式。1、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2、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
    2023-07-11
    456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期限与房地产抵押权期限的区别
    房地产抵押期限、房地产抵押权的期限均始自抵押合同的登记生效之日。在抵押期限内,债务人履行了债务,抵押权随之消失;在抵押期限届满时,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抵押权期限超越抵押期限而存续,直至主合同之债消灭。一、抵押权的特征有哪些1、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2、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3、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
    2023-03-11
    57人看过
  • 房产证抵押存在哪些限制
    理论上讲,一套房可以抵押无数次的,抵押出来的现金也没有上限,但事实上一套房不可能抵押到超出其市值,最多(抵押到)7折,民间大胆一些的或许到8折。究竟能不能抵押到超出这套房的市值?这就得看个人信誉了。民间抵押次数越多、抵押额度越高,就越需要抵押人有具有很高的信誉。抵押手续已经被放宽目前银行基本不支持二次抵押。房管部门之前甚至对二次抵押额度都有限定。据了解,以前的房屋抵押额度,住宅不超过市值的70%,商业不超50%。现在已经基本放开,具体抵押额度,可由抵押双方自行商定。拍卖后,银行为第一债权人一套房经过数次抵押,额度已经达到很高,甚至超出其市值以后,就会出现较大风险。例如一套房贷款总额130万,一旦抵押人无力偿还贷款,法院有可能将这套房拿出来拍卖,拍卖价格一般很难达到130万元,可能只有80万元,甚至更低。银行作为第一债权人,需要优先被偿清,也就是说,拍卖出来的80万元,其中70万元得偿还给银
    2023-05-05
    23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房产抵押条件哪些房产抵押受到限制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30
      房产抵押受限的条件: (一)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三)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四)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五)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六)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
    •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的房地产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何为房地产抵押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二、不得设定抵押的房产有哪些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2、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 土地有使用年限的房产抵押,有什么限制?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1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 房产抵押的限制情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一)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三)权属有争议
    • 哪些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设立抵押的财产范围有: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