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劳动厅、自治区财政厅桂政劳办字[1999]114号
各地、市、县劳动局、财政局,北海市社会保险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筹集工作,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按时足额到位,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社会筹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大失业保险基金调剂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力度,确保社会筹集部分资金按标准落实到位。各地要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及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办发[1999]116号)文件精神,切实保证从国有企业征缴失业保险费提高比例部分(即新增的2%)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二、从国有企业征缴的失业保险费提高比例部分在用于支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社会场筹集部分所需的费用后,社会筹集资金仍有不足的,按财政管理体制和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给予保证。
三、国有企业缴交的失业保险费提高比例部分,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季末后10日内按需求额转入财政部门在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下设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分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自治区真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属社会筹集部分资金由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转入自治区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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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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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筹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资金,原则上采取"三三制"的办法筹集:(一)财政(含预算内、外资金)安排三分之一,其中,中央企业由中央财政解决,地方企业由地方财政解决。对困难较多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二)企业负担三分之一。企业负担的资金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三)社会筹集三分之一,从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为其代缴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缴费率提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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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来源包括:(一)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政府审定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计划安排的预算内资金;(二)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政府审定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计划从政府统筹调剂的预算外资金中安排的资金;(三)企业自筹的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资金;(四)从失业保险基金调剂的资金;(五)社会捐赠资金;(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七)下岗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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