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业主共同承担,如果是有维修基金就可以使用维修基金的。民事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全楼业主在对楼顶享有共有权利,自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全楼业主对楼顶的核心义务无疑是维护。维护的内容自然包括在楼顶出现漏水情形时,共同出资恢复到能够发挥正常作用的状态,而且任何一位业主都不得以自己不需要、不使用等理由加以推托。基于全楼业主对于楼顶所享有的份额均等,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一般由大家平均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维修费是要开增票吗
维修费应根据企业具体业务区分为增值税应税项目或营业税应税项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营业税建筑业税目修缮是指对目的物进行修复、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业务。
区分修理的对象是有形动产还是不动产是确定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关键:修理修配是对有形动产进行的修复,如修理自行车、修理钟表;而修缮是对不动产进行的修复,如修理或维护铁路、房屋、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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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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