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患职业病的劳动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8:21:10 138 人看过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疾病。所有国家的法律都有关于职业病预防的规定。一般来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可以称为职业病,根据卫生部(87)卫发字第60号文第4条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执行。职业病确诊后,根据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由市级以上职业病医院确诊或者诊断,在疗养期间和医疗结束后,被确定为残疾或者治疗无效死亡的,按照现行的职业病处理办法处理:当地有职业病危害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处理经验健康检查资格。疑似职业病的,应当向当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申请诊断时,应提供相关职业史、体检证明和工作场所检测报告。诊断后,应当向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工伤保险,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不得隐瞒或者欺骗职业病防治工作,有关单位应当进一步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明确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岗前、在岗、离岗、急诊健康检查和离岗后的医学随访。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视为正常出勤,并承担相应费用。劳动者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用人单位两年内有疑似职业病症状的,可以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和其他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职业病诊断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执行。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当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残疾等级,并与所在单位联系,依法享受职业病治疗、康复和补偿。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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