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还是婚后建造。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割。若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对于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一般视为该方的家庭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负有返还对方资助款项的义务。但如果建房时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由于双方家庭出资建房的目的是为子女结婚使用,且该房产确实已归夫妻双方婚后居住使用,因此该房产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此种情况下,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双方家庭的出资可视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在子女离婚分割房屋时,可以根据双方家庭的出资比例由双方分割该房产。
4、对于父母在子女婚前建造的房屋,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归子女夫妻共同所有,或承认有子女夫妻的房产份额存在,否则,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得房产。同样,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有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该房产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5、有些地方农村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审批的,因此由家庭建造而共同居住的房屋,属于整个家庭即一户的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应当首先从中分割出属于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然后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再进行分割。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一方要
求对上述家庭共有的房产进行分割,而各方所有的房产份额又不好确认的,法院一般先对夫妻双方所有的其它财产进行分割,房产的分割,则是让当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产之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农村离婚土地和房屋分割有哪些情况
415人看过
-
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怎样分配农村房屋?
372人看过
-
离婚在农村房屋分割中如何处理
94人看过
-
离婚时什么农村房屋可以分割离婚时农村房屋怎么分割
387人看过
-
农村房屋有土地证吗,农村房屋土地证如何办理
233人看过
-
离婚后如何分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231人看过
-
离婚时宅基地上的房屋如何分割,离婚时如何分割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呢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71.关于孩子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孩子2周岁以下,因为年纪较小,一般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孩子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法院需要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工作情况、道德水平、谁平时带孩子比较多等综合因素作出相应的判断,谁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谁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能性较大;孩子10周岁以上的话,主要听取孩子的意见。2.关于房产,主要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可以分割农村土地和房子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2农村夫妻离婚的,女方可以向发包方申请分户,分到土地。由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及离婚证,按照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分户申请和承包地分割方案,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后,再予以登记颁证。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离婚,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离婚拆迁该如何分割房屋和土地呢?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9在拆迁补偿的两种方式中,无论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所取得的补偿款或调换房都属于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转化形态。而在私有房屋的拆迁中,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是被拆迁人,同住人并不是被拆迁人。因此,被拆迁房屋原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补偿款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至于子女如果其不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就当然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
-
农村房产分割,离婚时房屋如何处理甘肃在线咨询 2021-06-07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的分割可以参照城市夫妻共同共有的非房改房的分割办法。下面,就让小编具体为大家介绍农村离婚房产是怎么分割的吧。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2
-
离婚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分割如何处理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2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单独将土地使用权划分出来归男方所有,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不动产权属基于登记主义原则,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因此土地上所建楼房属于夫妻二人共同所有。 现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可先行协商解决,对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可以一并解决,若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案情及确切的权属争议及财产分割可咨询律师给出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