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要交哪些材料?哪些情况不允许发证?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广大农民朋友应配合做好相关事宜和提供相关材料。
(1)现场指界,签字盖章确认调查和测绘成果;
(2)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提供土地、房产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4)提供家庭成员情况,签字确认;
(5)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6)提供不动产买卖、赠与、继承等相关材料。
不予办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的情形: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发证,并将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1)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权属争议未解决的;
(2)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3)无合法用地批准文件的;
(4)违反规划改变用途的;
(5)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两基的;
(6)宅基地权利人不属于本村村民的。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确权,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是实施国务院颁发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这项工作到2016年12月底结束。
-
石嘴山市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48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是怎样的
344人看过
-
湖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宅基地的规定?
164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96人看过
-
有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283人看过
-
烟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指南
496人看过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更多>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发证?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7专家解答: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法律确定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权,确权登记发证的目的,是为了依法确认土地权属、界线、范围、用途和面积,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奠定基础。通过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可以依法保护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耕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是怎么回事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20办理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受理类型:土地和房屋、批准拨用企业用地、集体土地入股(联营联建)、其他 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复审—登薄/缮证—归档
-
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的宅基地共同使用人是否有权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5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民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不能过分割。 《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宅基地使用权及村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如何变更?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01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变更,用地人应当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对所有权进行实地调查地籍测量,并通过土地证书的更换。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条件和流程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8首次登记: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变更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宅基地或房屋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 3、宅基地或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