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成立买卖能成立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08:30:20 253 人看过

合同不成立买卖也是不能成立的,买卖合同不成立,因没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前提,故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更不存在违约责任。但在债权法上当事人间并非不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效果是:

1、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也未实际开始履行,尚未造成财产后果的,当事人可以继续磋商订立合同,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

2、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已开始实际履行,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手续,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对于停止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此外造成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一、可得利益与预期利益的规定是什么

(一)期待利益

期待利益,又称交易利益,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从此交易中获得各种利益和好处。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可得利益

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物质或者非物质的利益。是按照合约合法的利益。

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包括依合同取得财产对方交付的财产并利用其从事生产后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以及通过劳务或服务合同获得并使用该劳务或服务后获得的纯利润等,但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润所支付的费用及税收等。

故可得利益主要包括:生产利润、经营利润、转售利润等。

二、民法典中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怎么区分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故意或过失违背依其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使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或无效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即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

二、性质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其目的是解决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因一方的过错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的问题;违约责任则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数额等。

三、赔偿范围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以求回复到先前的状态;违约责任则赔偿当事人的期待利益损失,目的在于达到犹如合同全部履行的状态;在具体的责任形式上,缔约上过失责任表现为单一的损害赔偿责任,而违约责任则表现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实际履行等。

四、损害赔偿的限度不同。基于违约责任而产生的损失赔偿原则上不能超过违反合同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所可能造成的损失;在缔约上过失责任中则不存在这样的限制性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5: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缔约过失责任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合同未经登记能成立吗?
    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成立。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房屋是否办理物权登记是否进行过户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一、继承房产是否需要过户继承房产需要过户。如果不过户,继承人无法获得房产的所有权,而仅能拥有房产的使用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如何办理赠与房产手续办理房产赠与的手续,具体如下: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2、赠与人与受赠人持着经过公证的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双方身份证直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
    2023-06-23
    81人看过
  • 怎样使房子买卖合同不成立
    不能为了是合同不成立故意进行恶意的操作。合同中需要有签订该合同的当事人,如果一方没有那就根本不可能有合同的成立。并且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方面,签订双方肯定都对合同中所描述的内容没有异议,必须双方都表示同意,该合同才会成立。但是不能擅自操作致使合同无效。一、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1、合同中需要有签订该合同的当事人,如果一方没有那就根本不可能有合同的成立。2、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方面。要约和承诺可以说是作为合同成立的最最基本的条件。3、签订合同的双方肯定都对合同中所描述的内容没有异议,必须双方都表示同意,该合同才会成立。这三个条件可以说是合同成立的要件条款。因此我们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确保三个条件都满足才行。二、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1、一般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
    2023-02-22
    453人看过
  • 炒房买卖合同不成立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炒房买卖合同不成立吗不成立,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一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1、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2、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
    2023-04-18
    42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未过户能毁约吗?
    1、根据《民法典》等法律相关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因此你所说的情形,你可以反悔,但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3、根据《民法典》,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必须以登记为要件,如果房屋还没有办理登记过户,房屋的所有权是没有转移的,也就是说,房屋还是出卖人所有。4、但是,根据民法典,买卖合同是成立的,如果出卖人不想卖房屋,则构成了合同的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这个违约责任如果在合同中有约定就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买受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一、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退房条件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3.开发商变更规划
    2023-06-25
    212人看过
  • 怎样使房子买卖合同不成立,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一、怎样使房子买卖合同不成立不能为了是合同不成立故意进行恶意的操作。合同中需要有签订该合同的当事人,如果一方没有那就根本不可能有合同的成立。并且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方面,签订双方肯定都对合同中所描述的内容没有异议,必须双方都表示同意,该合同才会成立。但是不能擅自操作致使合同无效。二、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1、合同中需要有签订该合同的当事人,如果一方没有那就根本不可能有合同的成立。2、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方面。要约和承诺可以说是作为合同成立的最最基本的条件。3、签订合同的双方肯定都对合同中所描述的内容没有异议,必须双方都表示同意,该合同才会成立。这三个条件可以说是合同成立的要件条款。因此我们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确保三个条件都满足才行。
    2023-04-18
    399人看过
  • 买卖合同假的借款合同还成立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卖合同是假的与借款合同会不会成立是没有关系原的,签订书面合同时,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一、居间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
    2023-02-28
    42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可以约定。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致... 更多>

    #缔约过失责任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只成立无效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8
      不管物权法生效前还是后,房屋买卖都是属于债权,买受人基于合同享有的是物权请求权,肯定需要登记才发生物权变动。对于买受人如果履行了支付房屋价款的义务,可以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唯独不能请求确认享有房屋所有权,如果有这样的诉讼请求会被法院驳回。因为出卖人存在一房二卖甚至数卖的可能,全部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但能取得房屋物权的只能是一个买受人,并且确定物权的唯一标准就是房屋已经过户给买受人
    • 房屋买卖合同未成立是不是就不能买卖了?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04
      1、合同当事人不符合主体资格的。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的。 3、房屋买卖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 送货单能不能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7-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送货单只是买卖合同成立的间接证据,只能证明货物交付的事实,并不能独立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若要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须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 一房二卖的房屋买卖合同能成立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3
      1、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的情形。此纠纷中,林某就同一套房屋先后与杨某和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典型的一房二卖。 2、解决一房二卖的问题,首先应判定多个买卖合同的效力,其次在存在多个有效买卖合同的前提下再行判定房屋过户和损害赔偿问题。在一房二卖的情形中,如果存在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
    • 成立买卖合同的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5
      成立买卖合同的要件是: 1、有合格的买卖双方; 当事人以要约和承诺方式订立合同; 3、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就约定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