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是准物权行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8:02:50 441 人看过

一、占有是准物权行为吗

是的。占有是一种法律保护的事实状态。占有不是一种权利,只是一种事实状态。这种事实状态就是一种对物的实际控制。法律对其规定,并对这种事实状态予以法律保护,使其具有准物权的性质。

《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八条

【有权占有的法律适用】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二、占有的类别

1、完全占有和不完全占有。

一般认为所有人的占有是完全占有,他可以对占有物拥有完全的物权。非所有人的占有则是不完全占有,如承租人对租用的房屋,不享有完全的物权。

2、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

直接占有是指直接对物的控制,而不问权源如何。所有人常常直接占有所有物;而在不少情况下,所有人并不直接占有,而为地上权人、典权人、质权人、承租人、借用人、保管人、受托人、承运人等直接占有,但所有人的所有权未变,依法或依约仍可请求返还。这种占有称为间接占有。直接占有也被称为实际占有。间接占有由于是从所有权推定的,因此又称为推定占有。

3、合法占有和不法占有。

或称正当占有和不正当占有。在非所有人的占有中,有合法占有和不法占有两种情况。凡有法律依据,即依照法律规定、所有人的意志、行政命令或法院裁判以及其他合法原因而实行的占有

,叫做合法占有。反之为不法占有。另外,按照有无正当权源,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其含义和法律后果与合法占有、不法占有类似。

4、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在不法占有或无权占有中,按照占有人是否知情,即是否已知或应知为不法占有,可区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两类。如占有人知情或应当知情,就是恶意占有;如占有人不知情或不应知情,就是善意占有。另外,占有还分为公然占有与隐秘占有、和平占有与暴力占有等,用以确定因占有时效而能否取得所有权(见民事时效)。

三、占有的功能

1、保护功能

(1)禁止任何人以私人的力量对占有的现状加以改变,以防止私人执法和暴力行为,维持社会生活的和平、稳定。

(2)通过侵权法以及不当得利法对占有给予的保护。

2、公示功能。

(1)权利转移的效力,就是占有的交付向外界展示了动产物权的变动。

(2)权利推定效力,依据占有,可以推定占有人对于占有物享有权利,而占有人无须对其权利的存在加以证明。

(3)善意取得效力。

占有,是善意取得的主要要件,只有占有某物;才能够对占有的物发生善意取得的后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04: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准物权相关文章
  • 遗失物的占有是无权吗?
    一、遗失物的占有是无权吗?遗失物的占有是无权,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必须无偿归还失主,而不能据为已有,但拾得人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保管费、喂养费等)失主应予偿还。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二、拾得遗失物的处理规则是什么?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同时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有关部
    2024-01-10
    357人看过
  • 赠与是债权行为还是物权行为
    赠与关系属于物权行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受赠人可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基于物权而实施的处分行为,一般具有无因性,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非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债权赠与的特征1、债权赠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2、债权赠与具有无因性。债权让与是基
    2023-02-28
    352人看过
  • 侵占罪侵占财物的行为分为哪些方面的行为
    侵占罪的行为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数额较大的。侵占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构成犯罪。一、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有: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占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二、侵占罪具有什么法律特征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
    2023-06-23
    427人看过
  • 准物权行为包括哪些
    一、准物权行为包括哪些准物权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的权利所引起的民事法律行为:(一)矿业权。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两种。探矿权是指依法经批准可以在特定区域内进行勘探并可优先取得在该区域内采矿的权利。(二)渔业权。所谓渔业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水域从事养殖或者捕捞水生动植物的权利。(三)水权。所谓水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对于地表水和地下水等水资源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四)海域使用权。所谓海域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对于特定海域享有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二、准物权和用益物权有什么区别(一)准物权由行政许可而取得,而用益物权由所有权权能分离所得。(二)准物权的客体具有不确定性,用益物权的客体为确定的不动产。(三)准物权上负有较多的公法上的义务,用益物权则无太多的公法上的义务。(四)准物权一般不能自由转让,但用益物权可依法自由转让
    2023-06-15
    497人看过
  • 将遗失物占为己有用吗
    将遗失物占为己有如果数额较大的算侵占。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也常常把将他人的遗忘物(包括遗失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归为侵占罪。遗失物的界定遗失物是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观上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遗失物须满足下列条件:1、须为动产。不动产如土地即使时间久远致边界不清也不构成遗失物。除一般动产外,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2、须无人占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判断占有是否丧失,应依社会一般观念,根据具体情况,考察原占有人是否具有事实上控制该物的可能性。仅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并不能构成遗失。因此,占有的物品偶然进入他人地内、建筑物内,均不能构成遗失物。在自己房屋遗失的物品,不能视为遗失物。并且占有丧失必须具有确定性。无人占有是一种客观状态,与遗失人
    2023-08-08
    335人看过
  • 盗赃物是无权恶意占有吗
    一、盗赃物是无权恶意占有吗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明知无占有的权利或者对有无占有的权利有所怀疑而仍然进行的占有。所以说,盗赃物是无权恶意占有,拾得遗失物的行为自始至终都是恶意占有,只是此种恶意占有暂时不发生效力,被立法者冻住的一种状态。当恶意占有人有他主占有的心态及时返还,便构成无因管理;而如果恶意占有人有自主占有的心态不予及时返还,便会产生恶意占有的法律效果。二、恶意占有和善意占有的区别善意占有,是无权占有的再分类。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无占有的权利而为的占有。在善意占有中,根据占有人有无过失为标准,还可以再分为过失占有与无过失占有,但严格来说,只有不知自己无占有的权利且无重大过失者,方构成善意占有。在时效取得中,不少立法例上规定,动产时效取得的期间一般为10年,但占有之始为善意的,期间则为5年;动产的善意取得以善意占有为要件。恶意占有,善意占有的对称。明知或应当知道没有
    2023-06-08
    338人看过
  • 侵占罪以有权占有为前提吗
    侵占罪与财产所有者之权利无关。侵占罪,简称侵占罪,是指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违背他人意愿,擅自将由其他人托付给自身保管的财货、被遗忘或隐藏的物品以及埋葬于地下的宝藏非法据为己有,并且该等财货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时,行为人仍然拒绝归还给物主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在处置财物过程中存在着非法占有的行为,并且对其予以拒绝返还,那么他就有可能触犯侵占罪,而无需考虑其最初的占有是否具有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8-09
    357人看过
  • 行为人非法占有财物构成抢劫罪吗
    构成抢劫罪必须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一、入室抢劫如何判刑入室抢劫能判多少年,需要根据情节进行确定。分别是: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2、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抢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抢劫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而且需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二、打了人再要钱属不属抢劫罪打了人再要钱属于抢劫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
    2023-03-22
    393人看过
  • 占有改定只能作为物权转让方式吗?
    是的,占有改定只能使用于物权的转让,而不能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设定,占有改定指的是是东西卖给自己了但是不实际交付,再借用一段时间,质权需要质权人实际占有质物,所以占有改定不能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设定。占有改定不可以设立质权,交付作为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作另外的约定,否则无效。占有改定不可以善意取得。因为善意取得适用占有委托物,不适用占有脱离物,占有脱离物是指非基于真权利人的意思丧失占有的物,比如脏物、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等,这样是为保护受让人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有通过交付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才适用占有改定规则。一、占有改定不能善意取得发生什么样的后果?占有改定是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无权处分,只有发生无权处分时,才有出现善意
    2023-06-24
    172人看过
  • 物权行为是什么
    建设用地
    一、物权行为是什么物权行为,是指以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或消灭为目的的法律行为。你买车买衣服,卖菜卖家具,使物权发生变更的行为就是物权行为,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小到你买瓶水,大到你买房买地.二、什么是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三、物权的分类(1)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
    2023-04-30
    398人看过
  • 无权处分人占有改定的行为是有效的吗?
    一、无权处分人占有改定的行为是有效的吗?无权处分人占有改定的行为是无效的,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同时又意味着完成了两次拟制交付:基于物权变动的交付和基于债务(如租赁)履行的交付。二、占有改定的效力(一)第三人1、出卖人的债权人。包括一般债权人和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对于一般债权人而言,所有权人能够根据物权的支配力,排除他们对该物的任何请求。买受人已经取得所有权,此物已经不是出卖人的财产,出卖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一般债权人时,该物非为担保;出卖人破产时,该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所有权人能够行使取回权。对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根据物权的优先效力,在同一物上,同时该物为债权的给付标的物时,物权对于债权具有优先力。所有权人得直接支配该物,在请求标的物的现实交付,债权人不得为
    2023-06-01
    400人看过
  • 物品多少钱是侵占罪的行为
    在侵占罪的司法实践中,关于侵占物品价值的衡量标准尚未形成明确且统一的法规规定。一般的情况下,只有当侵占行为所涉金额达到特定数值(即“数额较大”)时,该行为方能被归类为刑事犯罪行为。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数额较大”的具体界定标准在我国各个省市自治区间存在着一定差异。侵占罪主要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为动机,行为人将原本属于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失物或隐藏物占为己有的违法行为,并且数额需要达到一定规模,同时还要具备长期拒不交付的恶劣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8-03
    426人看过
  • 先占是事实行为吗
    一、先占是事实行为吗先占的性质属于事实行为。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核心区别在于:后者不依赖行为人的意图而产生法律后果,而前者的法律后果之所以产生恰恰是因为行为人表示了这种意图,即法律使其成为事实行为人意图的工具。而基于先占取得所有权,先占人对标的物的主观认识,存在与否,正确与否,在所不问。故采事实行为说,更为妥当。在民法上的原意,指的是对无主物的最先占有者可以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国内来说,不承认先占制度,无主物、遗失物、遗忘物不能属于拾得人(无主归公)。在国际法上,一般指的是国家可以占取无主地,取得对无主地的所有权。而所谓“无主地”,是指当时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先占是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取得当时不在任何其他国家主权之下的土地的主权的一种占取行为,是一种领土的取得方式。二、先占的构成要件(一)须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所谓“所有的意思”非指效果意思,仅指发现无主的动产并占为己有,即有将占有的动产归于自
    2023-05-03
    188人看过
  • 侵占罪构成侵权行为吗
    法律综合知识
    侵占罪本质上属于一类特殊的犯罪行为,并非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普通侵权行为。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将原本由他人交付给自身保管的财物、遗失物或埋藏物擅自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的行为。从法律层面来看,侵占罪的性质相较于其他犯罪行为更加恶劣和严重。侵占罪的成立需满足一系列特定的构成要素,例如必须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涉及特定种类的财物、涉案金额须达到一定程度以及行为人必须拒绝返还等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7-27
    10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准物权
    词条

    准物权,“普通物权”的对称。又称“特别物权”。是指大陆法国家对民法物权以外某些对世财产权的统称。 在某些国家中,它仅指由特别法所规定,并且准用民法物权规则的有体财产权,如渔业权、矿业权等;在另一些国家中,它特指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上设定的财... 更多>

    #准物权
    相关咨询
    • 物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5-02
      物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准物权是指以物之外的其他财产为客体的具有支配性、绝对性和排他性因而类似于物权的民事财产权、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享有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2、包含内容不同。准物权具体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 占有改定为物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6
      占有改定是可以设立物权的,转移动产的物权,可以使用占有改定的方式,占有改定属于观念交付的一种,需要当事人有合意的表现,除此之外,观念交付还包括指示交付、简易交付。
    • 什么是先行占有(物权) ?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3
      设立或者转让动产物权时的一种特殊的情形,即物权的受让人已经取得了动产的占有,而后又与动产的所有权人达成移转所有权或者设定质权合同的情形。例如,承租人或者借用人,依据租赁合同或者借用合同已经取得了动产的占有,而后又与动产的所有权人达成协议,购买该项动产或者在动产上设定质权。在受让人已经取得对动产的占有又依据法律行为取得其物权的情况下,动产物权的公示已经在事先完成,物权受让人已经能够依物权的排他性行使
    • 哪些行为构成物权的占有保护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6
      1、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 2、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3、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 雇主侵占财物是犯罪行为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8
      雇工侵占雇主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可能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