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若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法院量刑的时候主要就是根据执行裁定失职行为,给当事人合法利益造成的具体影响确定的,若致使别人的利益遭受的损失特别重大,就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销售劣药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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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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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中执行判决和裁定失职罪罪名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7(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严。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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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滥用职权、裁定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6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裁定失职罪、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执行判决;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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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执行裁定失职罪有哪些法律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31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的判刑是:给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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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有哪些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11失火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犯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行为人如果因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了严重后果,危及公共安全的,就可构成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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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为几年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01这需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来确定,一般构成本罪者就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导致他人的利益存在重大损失的就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有自首的表现是可以从轻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