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目前欧盟所属国家的承运人,对行李出现运输事故后的赔偿是属于较高的,这种高赔偿额实行的前提条件是高收入和高消费。根据国外承运人的情况看,这部分航空公司一般不主动对旅客提出赔偿建议,如果有旅客问到延误的赔偿问题,会按照承运人规定办理。但是如果旅客不能接受这个额度的赔偿,或者是对赔偿有争议,还可以和公司代表再商量。
2005年2月17日,欧盟公布了:关于航班拒载、取消或延误时对旅客补偿和帮助的一般规定即261条款。这一条款的出台,从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对旅客利益的维护,其主要宗旨是致力于对旅客高水平保护,充分重视保护消费者的要求,强化旅客的权利,同时确保承运人在自由市场中和谐的条件下运营。
261条款中不但提高了航班拒载、取消和延误的赔偿额,更增加了强制性的服务条款。如261条款中明确要求承运人在值机柜台展示如下内容:如果你被拒载或你的航班被取消延误至少两个小时,请在值机柜台或登机口索要你的权利书,特别是与补偿金和帮助有关的内容。从中不难看出欧盟加大了对旅客的政策性倾斜。
据此,属星空联盟的航空公司对行李延误订出了赔偿的上限,对于行李延误的赔偿一般是一次性的。另外,个别航空公司对于赔偿还有附加的规定即:旅客如果提供不出因行李延误造成损失时的消费凭证,那么承运人对旅客的赔偿额是减半的。这个问题在我国《民航法释义》第293页上也有相应的解释:只有在行李延误给旅客造成了实际损失的情况下,航空公司才对旅客赔偿,如果没有造成实际损失,航空公司就不承担责任。
我们认为,很多航空公司也是基于这个原则,没有主动提出给与旅客行李延误的赔偿。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旅客因为行李延误能够出具给承运人的实际损失凭证非常少,而旅客提供不出实际消费凭证,就难以得到承运人规定内的实际损失赔偿。最终,各航空公司是否需要旅客提供销费凭证后,才能得到承运人的赔偿,还有待商榷。
值得关注的是,欧盟所属各国航空公司对于高舱位旅客和其俱乐部成员(特别是银卡、金卡和白金卡会员)都给与了很高程度的重视,大幅度提高了对这部分旅客的赔偿金额。
第二类:
美国的部分航空公司对旅客行李延误的赔偿以24小时为限,然后递加。这是一种比较灵活的赔偿方式,既可以适度安慰当班没有取到行李的旅客,又可以减小承运人的开支。这种赔偿方式一般是有限额的,即到达一定时限,对于行李延误的补偿性赔偿就会终止。这种方式适用于出现行李延误问题较少的承运人,对于航空公司代表或代理人而言,操作起来比较麻烦。
目前属于国航代理的外航中,也有航空公司在遇到旅客行李出现延误时,主动对旅客提出赔偿的,但是非常少,主要还是一个服务理念的问题。首先这类航空公司出现行李延误的问题本身就很少,其次承运人对于旅客的关注度较高。从他们对机组也有补偿这一点来看,就能够充分体现出他们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赔偿金额虽然不高,但是能让旅客感受到承运人对行李运输事故的关注。在航空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承运人之间其实拼的是对旅客的服务,新公约修改规则的根本,也是要加强对旅客利益的保护和进一步限制承运人的权利。
第三类:
对于大多数亚洲国家而言,行李延误的赔偿数额比较小,这可能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有密切关系。赔偿额不高,行李运输事故不断,当然这里面也有设备的问题,不能回避。部分航空公司对于旅客行李出现运输事故根本就不赔偿,而这类承运人所属国家的经济不发达,也基本不存在竞争问题或是竞争环境相对和缓,所以对旅客服务的要求不高。
新公约规定,行李在运输中出现毁灭、遗失、损坏或者延误,承运人的责任以每名旅客1000特别提款权(约合1359美元)为限,这是最高的赔偿限额。
现行的国内行李延误100元赔偿金额的制定,主要基于1996年以前的经济活动。随着物价的上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9年前的标准已经远远不能适应今天人们对航空旅行的需要。目前我们对行李延误赔偿金额的解释为:这是不需要旅客提供任何消费凭证的补偿,如果旅客要想得到更高的赔偿额,就必须出示其行李延误期间所受损失的证据。另外,不分等级的赔偿制度,也使乘坐高舱位的旅客没有得到相应的待遇,特别是对那些长期以来支持承运人发展的常旅客而言,容易产生心理不平衡。
对于行李出现民航运输事故的赔偿问题,因为涉及到旅客和承运人双方的利益以及承受能力,如何制定标准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相信不久的将来国内各承运人经过均衡以后的赔偿标准,会根据我国的现状与国际新公约接轨并很快与消费者见面。
-
东方航空行李箱损坏赔偿
476人看过
-
航空航班取消赔偿标准是什么
386人看过
-
航空航班延误赔偿标准是什么
495人看过
-
国内航空行李损失赔偿责任的构成
143人看过
-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制订RFID行李标签标准
116人看过
-
航空行李托运的理与赔
477人看过
-
国际航班行李延误赔偿标准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8托运行李损失的,应当自收到托运行李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托运行李延误的,应当自托运行李交付旅客处置之日起二十一个工作日内提出。赔偿限额旅客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不超过每公斤人民币100元。如果每公斤行李价值低于100元,则按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照实际托运行李的重量计算。如果不能确定丢失行李的重量,每个旅客最多只能按照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进行赔偿。航空公司承担的最高
-
国内航空空难赔偿标准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6国内空难赔偿标准低rr对于航空公司所承担的赔偿,不管乘客有没有买保险,这份赔偿都是可以得到的,但国内外针对空难的赔偿标准不一样。rr在我国,空难的赔偿限额在2006年由7万元提高至40万元。虽说是提高了不少,但相比国外,仍是比较低。在《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中,规定的最高赔偿额为110万元。而在美国,赔偿是按照余生价值计算,有基本参照数额。假设某男性公民活到80岁,如果遇难人死亡时是40
-
航空公司丢失行李箱怎么赔偿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4承运人对旅客的行李有安全保证的义务,如果乘客的行李在运输过程中有损毁,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该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根据您的描述,承运人不但在保证行李安全上有过失,而且中途上下乘客也违反了相关法规。所以,承运人对行李丢失应该负相应责任,可以向承运人提出损失赔偿。
-
国际行李延误赔偿标准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10国际行李延误赔偿标准是,托运行李发生损失的,至迟应当自收到托运行李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托运行李发生延误的,至迟应自托运行李交付旅客处置之日起二十一个工作日内提出。 赔偿限额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10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10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实际托运行李的重量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在国内航
-
航空延误赔偿标准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4根据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在旅客、行李运输中,经承运人证明,损失是由索赔人的过错造成或者促成的,应当根据造成或者促成此种损失的过错的态度,相应免除或者减轻承运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