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贷款买房风险谁来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7:20:18 52 人看过

贷款买房,名字写在前面的将直接视为按揭贷款的主贷人。合同附件中的约定是根据每个楼盘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它不是统一范本,也应该更加当心,尤其注意以下两点:

贷款风险谁来承担

交了首付却办不下来房贷的情况时有发生,究竟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一般会在购房合同附件中有体现。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时导致银行不批贷款,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如果是由于购房者自己的征信问题而无法贷款的,则由购房者赔偿开发商相应的违约金。但如果开发商仅仅在合同附件中写“必须在XX日前办理好所有贷款手续,否则视为违约,不退还首付款”,就是开发商把贷款的风险全部放在我们买方的身上了,规避了自己的责任。那签这样的附件就要谨慎了。

另外,如果是恋人或夫妻共同买房,在购房合同上必须同时签上双方的名字。此外,签名字的顺序也是有讲究的,尤其是按揭房,名字写在前面的将直接视为按揭贷款的主贷人。建议双方中征信良好的一方将名字写在前面,作为按揭的主贷人。

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尽量让家人都一起去,大家都帮忙看看合同,免得一个人手忙脚乱。最好让售楼员陪着你看合同,有什么不懂或疑惑的应及时问清楚。

附件里的户型图是否就是自己选中的户型

一般情况下,附件一都是我们的户型图,应标明每一个房间具体的尺寸以及墙体的宽度,还应标明阳台的大小、空调机位等具体的设备位置。如果这些内容不明确,则该户型图根本起不到准确指示的作用,对开发商来说也没有明确的约束,就不具备法律效应。同时还应该确认好,附件里的户型图是否就是我们自己选中的那个户型,别到时候买错了房子还没处说理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1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夫妻档企业是否需要共同承担风险?
    该段内容讲述了一人有限公司中夫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或者利用公司的独立人格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就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如果公司不是一人有限公司,夫妻也不一定需要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不一定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果公司性质是一人有限公司的,且作为股东的夫妻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不是一人有限公司,但是如果股东存在利用公司的独立人格来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的,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夫妻不需要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夫 妻 股 东 如 何 承 担 公 司 债 务 责 任 ?夫妻股东在公司债务中如何承担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夫妻股东应当平等地承担公司债务。在夫妻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
    2023-09-02
    272人看过
  • 法人的责任和风险夫妻共同承担吗
    一、法人的责任和风险夫妻共同承担吗法人并非自然人,并不具备配偶关系。因此,法定代表人的配偶并无须承担相关责任。在以公司名义涉足贷款业务时,并不强制要求共有婚姻配偶的授权签署,这表明法定代表人的配偶在公司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亦无需承担任何法律义务,唯有法定代表人的配偶作为公司股东身份存在情况下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法人的分支机构和分公司有何区别关于分公司与分支机构的区别,其关键在于公司或企业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特性的运营机构被称之为"分公司";相反地,那些由公司以外的其他类型的企业设立但缺乏法人资格特征的运营机构则被命名为"分支机构"。然而,实际情况往往会出现将二者混为一谈的现象。值得注
    2024-07-09
    101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主贷人谁当都可以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你整理了一些关于夫妻共同贷款买房主贷人谁当都可以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夫妻共同贷款买房主贷人谁当都可以吗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时,主贷人谁当都可以,但并非所有人都可以成为主贷人。银行在审查借款人的时候,主要是审查主贷借款人的个人资质,如果主贷人个人资质不过关,轻则贷不到足够的款,重则贷款被拒,无法贷款买房。在收入、征信、职业都相差无几的情况下,主贷人应选择更年轻的一方,便于能贷更长年限。此外,最好选择职业稳定的一方作为主贷人。例如公务员、国企员工、事业单位员工、医生、教师等这些职业的申贷人很受银行“偏爱”。相对于煤矿、建筑施工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飞行人员等高危行业的申贷人来说,将职业稳定的一方作为主贷人,更容易申请贷款。主贷人和次
    2024-01-11
    417人看过
  • 夫妻携手购房,贷款由双方共同承担
    1.婚前男方购买的房子,婚后未加入女方名字,但女方还贷的,在没有婚内财产协议的情况下,对于还贷部分,女方可以主张分割。2.婚后购买的房子,虽然没有添加女方的名字,也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婚内财产协议的情况下,一人一半。婚前加女方名字的房子算是共同财产吗?婚前的房子,结婚后在房产证加女方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一方个人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2023-07-15
    93人看过
  • 贷款买房办不了责任谁来承担
    一、贷款买房办不了责任谁来承担由谁承担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约定:(一)如合同约定因购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二)如合同约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没有落实按揭贷款银行、没有及时报送按揭贷款材料等致使银行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民法典的规定,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三)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银行按揭贷款延期、贷款金额减少或者不能办理,双方一般会有补充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由购房者选择,要么由购房者在某个期限内补交购房款,要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逾期不补交购房款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二、买房办不了贷款谁违约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
    2023-04-18
    459人看过
  • 谁来承担合同签订后房屋毁损风险
    一、谁来承担合同签订后房屋毁损风险首先可以由当事人进行约定,约定优先,没有约定的再按照法律来判断。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二、房屋损坏纠纷起诉的条件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通过审判予以司法保护的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当事人获得司法保护的手段。当事人起诉要得到法院的审理,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1.原告要具有合法资格,即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必须是
    2023-07-21
    415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房子,所有权属于谁?
    夫妻贷款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有:1、婚前,一方已购买并支付房款并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显然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是,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出资买房,但以双方名义登记产权,则视为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以首付房屋名义登记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屋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款项可以由一方赔偿;3、夫妻一方结婚前买房,房产证结婚后才办理。这样的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4、婚后夫妻共同贷款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具体如下:1、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
    2023-07-14
    322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借贷的法律风险
    老公借钱搞建筑要看生活中是否共同使用这笔债务才能算夫妻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而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两个特征:1、是必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但婚前购买婚后共同生活物品的债务,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2、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经营活动,包括履行赡养义务。老公赡养婆婆借债属于夫妻债务吗针对老公赡养婆婆借债的情形,如果是双方意思表示或者事后经一方追认,或者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
    2023-07-05
    491人看过
  • 买房发票税款谁来承担
    案例简介:眼下,租赁房屋的房东大多都不给房客提供发票,但若一旦开具正式发票,则会产生发票面额的税金,那么该笔税金又该谁来承担?近日,就有法院对因承担税金引发的房屋租赁案作出判决,由房东何先生,给付房客霍*露保证金两万五千余元。2011年10月,异地求职的霍*露与房东何先生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由何先生将位于当地的一处商品房,以月租金人民币1.3万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的价格,出租给霍*露1年,租期从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保证金为2.6万元。双方还设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何先生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霍*露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霍*露。”2012年8月17日,双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签订《续租补充协议》,约定租赁期限延长至2014年2月1日,对保证金及相关条款未做出新的约定。2014年1月31日,作风严谨的霍*露退租将房屋交还何先
    2023-05-04
    260人看过
  • 股票风险应该谁来承担
    股票风险由购买股票的投资者自行承担。购买股票属于投资行为,投资行为那就存在收益和亏损,因此无论是收益和亏损,最终的承受人都是投资者,这属于投资者的自愿行为。一、一方用父母账户炒股,离婚时股票收益会分割吗夫妻一方用父母的账户炒股的,一般认为这些股票以及股票收益都是父母的财产,与夫妻双方无关,夫妻离婚时股票和投资收益双方都不能要求分割。若是能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是这些股票的实际购买者,只是使用父母的名义炒股,则一般可以要求分割。二、退市后股民股票怎么办一、公司退市了,股民的股票可以这样处理:1、在退市整理期卖掉。根据规定,根据规定,一般有一个月的退市整理期,投资者可在退市整理期一直挂单卖出;2、退市后会转移到老三板股转系统,去券商APP上开通股转系统权限,然后在老三板市场卖掉。在股转系统中:净资产为负的公司每周一三五交易;净资产为正的公司一周交易5次;不能按时披露年报的公司只能周五交易一次
    2023-06-24
    421人看过
  • 谁来承担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
    一般由实际持有人承担商品房出现的风险责任。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风险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房屋严重质量问题拒收的,由出卖人承担。谁来承担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零五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零五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
    2022-06-18
    203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承担房屋贷款吗?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房产并申请贷款,那么以下情形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房产并申请贷款,那么以下情形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婚 后 夫 妻 共 同 买 房 贷 款 , 如 何 判 断 是 否 为 夫 妻 共 同 债 务 ?在回答“信用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时,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信用卡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但如果夫妻双方同意借债并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就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在判断信用卡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我们需要关注债务的使用情况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同意。综上所
    2023-09-24
    465人看过
  • 房屋毁损由谁来承担风险责任
    一、房屋毁损由谁来承担风险责任房屋毁损在交付前由开发商赔,在交付后由购房者赔。房屋的交付使用一般视为转移占有,开发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毁损灭失的风险自通知之日由购房者承担。《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零五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二、房屋损坏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房屋损坏鉴定机构的部门如下: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3.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4.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5.国家认可的监督管理委员会;6.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三、房屋损害如何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2023-07-21
    61人看过
  • 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有的夫妻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投资设立了企业以经营并获利,当然,胜败乃兵家常事,也有人的企业是对外欠很多债务的。那么这些债务是怎么来分担呢。简单地说,这和这些企业的性质有关。如有的企业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这企业的股东,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只是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做为股东,不会分担公司的债务。(当然对双方在公司的股权进行分割,是肯定要依法进行的,而且法律也有规定)。如果遇到双方经营开办个体营业执照的生产机构,也对外负有债务,则这时的债务的分担就是与有限公司不同了。最高院有司法解释规定:“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
    2023-08-05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夫妻一方买房贷款的话,是不是共同承担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2
      婚后购买住房和贷款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都是夫妻共有,住房产权是一人一半权益,贷款的债务,也是一人一半,需要一起偿还。《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买房贷款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谁来承担贷款买房的责任啊?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2
      贷款买房办不下来,如果是因为买方个人信用存在问题,则由买方承担责任。如果因卖方未及时提供办理贷款所需材料,导致贷款无法办理,则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贷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
    • 委托贷款的风险由谁承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4-03-25
      委托贷款的风险由谁承担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如果在合同内有明确约定责任的风险,应当由委托人全部承担;2、但如果委托人的损失是由受托人没有尽到义务而损失的,这个责任需要由受托人承担,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赔偿部分损失。
    • 商品房买卖期间发生毁损风险谁来承担?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谁来承担股票发行风险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29
      股票风险由购买股票的投资者自行承担。购买股票属于投资行为,投资行为那就存在收益和亏损,因此无论是收益和亏损,最终的承受人都是投资者,这属于投资者的自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