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进城买房尚存在什么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4:51:01 334 人看过

1、农民工没有公积金

中国公积金制度比较新,其中关于农民工是否纳入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内的政策还没有正式出台,如果想要使用公积金还存在一些问题。等到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等纳入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内,这个问题才能解决。

2、农民工进城后,土地怎么解决?

农民的地是集体的,农民只有使用承包权。如果农民工进城买房落户后需要转为非农业户口,其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问题是大城市里有最低生活保障,即使失去土地也可以满足基本生活,但是农村没有。所以当农民工迁入城市的户口以后,还保留农村的土地,是不利于社会公平分配权。

3、经济实力有限,进城贷款仍有问题

贷款买房需要对购房者的偿还能力进行评估,但农民工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评估难以通过,这一点也是需要考虑到和解决的。

如果能解决好以上问题,农民工就可以进城买房了。但如果是有农村户口且有稳定工作的居民,到底要不要进城买房,就要看看你对自己需求的权衡了,放弃农村户口也是需要勇气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进城农民工保险怎么买呢
    1、如果是农村户口而且在所工作的城市没有正式的工作单位,建议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需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及城镇居民带上户口簿于每年的12月20日前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或社区办理参保手续,要求整户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国家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所实施的一项保障制度,实行村民筹一点、集体贴一点、政府补一点的集资办法,本着互助共济的原则,共同承担疾病风险,为生病群众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减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出现。2、如果是城市户口,但是工作地与户籍地不统一,且在工作的城市没有正式工作单位,建议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社保;社保法已正式实施,规定逐步可以省内统筹逐渐到全国统筹。为稳妥考虑,还是在户口所在地交养老险为佳。3、如果是本城市户口,没有正式工作单位,可以自行缴纳社保。二、农民工买保险注意什么?1、农民工在选择保险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情况优先考虑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
    2023-03-30
    346人看过
  • 农村居民在城市工伤死亡赔偿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农村户口迁到城市要什么手续农村户口迁到城市条件:1、把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2、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
    2023-07-07
    483人看过
  • 农民工权益保护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1、工伤保险缴纳率还很低,尤其在一些小型、微型企业难以落实。工伤保险是农民工最关注的社会保险,因为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分布在建筑、矿产等行业,具有较高的危险性,而且按照法律规定,工伤保险费是不需要农民工自己出钱缴纳的,所以农民工加入工伤保险的愿望最迫切。但现实生活中,许多小型、微型企业的老板们会因为经济等原因忽视了工伤保险的问题。2、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但近一半农民工自己手里并不掌握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由于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相关事项和惩罚措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导致企业不得不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但是,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许多企业采取了“变通方式”:劳动合同该签就签,但是签好之后由企业全部收回保存。劳动者手里还是什么都没有,维权时依然会遇到障碍。3、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仍然存在。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被拖欠工资的工人可以向法院直接申请支付令,但是一方面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太
    2023-02-22
    282人看过
  • 农业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农业执法大队是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的部门,其工作职责职能包括:承担县农业局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依法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和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植物检验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执法活动。此外,新菜地开发基金征缴、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农民负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也是其职责范围。其主要目的是查处跨县(市、区)重大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违法案件,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本条 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八条 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农民权益的,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1-05
    259人看过
  • 购买房改房存在哪些潜在问题
    针对您提及的关于出售房改房的事宜,我在此为您详细温馨提示:房改房在通常情况下需要满足一定的入住期限后方可进行交易转让,并且该房源的原所有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此外,房改房在市场上的销售均需遵循特定的销售规定,主要面向具备独立使用成套公有住房权益或符合相关购屋条件的民众和职业人士;同时,房改房的购房面积也受到严格的限制要求,购房者所选购的房改房面积必须符合人均建筑面积控制指标范围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规定,当事人致力于订立、履行各类合同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各项规定,尊重社会公众道德规范,不得扰乱社会经济运转秩序,更不可损及社会公共利益。《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8-05
    376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
    【内容提要】在农村房屋买卖领域,一个突出的变化,就是购买主体由以前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扩大到外村村民甚至城镇居民。如何解决好这一变化引发的新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笔者通过对相关立法、实践的思考,认为对于此种农村房屋买卖只能是宜疏不宜堵。但宅基地使用权连同房屋所有权转移应受一定限制,法律对此应作出明确规定,以便对农村房屋买卖加以引导,从根本上减少纠纷的产生,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会的建立。【关键词】农村房屋集体经济组织地随房走宅基地使用权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民涌向城市,各种原因促使他们选择在城市长期居住而打算卖掉农村的房屋,而部分城镇居民则由于其他原因打算在农村买房,同时,农村村民也可能购买本村以外的农村房屋。在这种供需刺激下,农村房屋交易日益频繁,新的形势下引发的纠纷也不可避免地增多。这样,就必然涉及到一个新的领域,也就是本文讨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购买
    2023-08-17
    185人看过
  • 北京农民征地补偿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一、北京农民征地补偿工作存在哪些问题?1、农村土地征用和补偿程序不规范。用地单位未批先征,在未取得人民政府颁发用地批准文书之前,直接与农村基层组织自行确定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口安置办法等事项。农村集体组织擅自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土地补偿、失地农民的安置方案等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而是多由用地单位和农村基层组织直接负责实施。依法应当公告的征地事项没有向基层群众,特别是失地农民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少数村级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收支帐目和对农户的补偿分配不公开,暗箱操作,常常引发农民的不满和上访。2、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补偿费用分配不公。由于现行土地法规对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具体,上下限差距很大,在实际执行中很多用地单位往往取下限标准,补偿费用与土地和劳力安置的实际状况不符,标准明显偏低。少数农村基层组织与用地单位相互
    2023-06-02
    421人看过
  •  农民工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劳动关系的确立与是否签订合同无关,而应自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时开始建立。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在用工一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劳动者身份证明、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和其他劳动者证言等凭证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确立并非取决于是否签订了合同,而是自用人单位开始雇佣劳动者时,就已经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 动
    2023-09-09
    276人看过
  • 试析农民工婚姻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近年来,农民工离婚率呈急速上升趋势。以河南省杞县为例,2001年该县审结离婚案件408起,涉及外出务工人员的有276起,占67.62002年审结离婚案件416起,涉及外出务工人员的305起,占73.32003年审结451起,涉及外出务工人员的354起,占78%。江苏省宿迁市两级法院2004年一二月份共受理离婚案件1495起,涉及外出务工青年的占90%以上。怀远县2003年受理离婚案551起,2004年1月至9月比2003年同期上升5.5%,占同期离婚案件的85%,居各类案件之首口1。离婚案件过多导致单亲家庭增多、再婚困难、抢夺财产、争养子女、规避债务、甚至诱发恶性事件等社会问题,成为影响家庭安定、社会和谐的一个严重隐患。一、农民工婚姻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农民工婚姻问题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婚姻当事人的因素,也不排除社会因素的影响,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两地分居的生活方式使家庭弱化
    2023-06-07
    74人看过
  • 山东省要求农民进城买房
    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办近日推出“农民置业贷款”,为农民进城购房提供支持。本产品主要针对18岁至55岁的农民或1年无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城镇新居民。最低支付比例为20%。首付比例达到30%以上的,可执行基准利率的0.9倍。对于购买区域内有竞争力的房地产的客户和得分高的优质客户,可以实行更优惠的利率。根据农民收入特点,山东省提出,借款人可根据农民收入的季节性特点,在还款方式上采取按月、按季、半年或按年还款的频率;如果按揭贷款提前归还,则不处罚。山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与当地中国农业银行联网,开展公积金与“农家贷”结合;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将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对接合作,为农民进城购房信贷业务提供增信服务。山东省提出,农业银行受理农民购房贷款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2023-05-08
    437人看过
  • 为什么国家尚未解决农民的退休金问题?
    一、农民和土地挂钩,难以考核量化: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可根据规定,承包土地,原则上是自负盈亏。农民是和土地直接挂钩,虽然都付出了辛勤劳动,但无法进行劳动额度的量化考核,因此没有退休的说法。而企事业职工属于雇佣关系,他们的收益和付出的劳动额度以及为企业创造的利润息息相关,企业有数据可依,可根据考核标准给予不同水平的退休金。二、农村老龄人口众多,存在资金缺口: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多数。目前,全国老龄人口突破两亿,其中65%都是属于农村户口。预计到2034年,农村老人会达到1.71亿人,面对如此庞大的群体,发放退休金无疑是痴人说梦。有专家认为,目前农民想依靠70元养老金养老俨然纯属空想,但由于国家存在资金缺口,想给这么庞大数量的农民群体发放退休金也是空想,所以很多农民依然采用“养儿防老、以地养老”的传统养老方式。并非农民想这样,而是形势所迫。三、各类补贴弥补农民退休金空位:为了
    2023-07-07
    379人看过
  •  农村房屋过户存在哪些问题?
    在合同中明确表明房屋不能过户仅为暂时性情况,双方在签署交易合同时可注明这一条款。这一做法同样受法律保护。日后如发生过户问题,可凭借合同作为依据。如果房子不能过户,建议去房管局进行抵押登记,或公证处进行公证。找中介虽然费时费力,但可以为买卖双方省去不少的麻烦。查清楚不能过户的原因,尽早去办理过户手续。在合同中明确表明房屋不能过户仅为暂时性情况,双方在签署交易合同时可注明这一条款。这一做法同样受法律保护。日后如发生过户问题,可凭借合同作为依据。2、如果房子不能过户,那么建议去房管局进行抵押登记。3、公证。如果要交易不能过户的房子,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4、找中介。虽然找房屋中介的花费不小,但不得不承认使用中介可以为买卖双方省去不少的麻烦。5、查清楚不能过户的原因。这里所说的不能过户只是暂时的,尽早去办理过户手续。 房 屋 不 能 过 户 怎 么 办根据我国《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所
    2023-09-06
    301人看过
  • 农民房屋征用补偿存在的法律问题分析
    一、轻法律重规章:基本上采用一些应急性的行政规章,限制农民土地承包使用权和处分农民私有财产我国宪法规定了保护私有财产和征用补偿的基本原则,但是国家立法机关至今尚未制定关于农村征用补偿的专门法律,以调整征用补偿法律关系。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涉及征用补偿问题,却没有对农民房屋等私产的补偿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在现行处理农民私产中除了极为少量的法律涉及此问题外,主要参照由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行政规章及文件干预处分在征用过程中涉及的农民私产。二、轻私权重公权:在征用补偿过程中,政府行政行为缺乏法律边界,农民的公平受偿权利受到不当限制在法治社会,公权限制干预私权是必要的,但必须依法进行。征用补偿是典型的公权对私权的限制和干预。由于法律缺位,导致政府行为缺乏法律边界,行政权力在干预私权中过大且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各级政府在征用补偿法律关系中,集规则制定者、参与者、裁判员与处罚机关等多
    2023-04-30
    110人看过
  • 进城务工的农民如何买社保
    进城务工的农民仍然是农村居民,如果户籍所在地已经开展了新农保试点,农民工就可以在老家参加新农保。由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已经将农民工纳入覆盖范围,一些农民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样就会出现农民工既参加新农保,又参加“城保”的双重参保情况。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农民工双重参保,双重权益都有保障。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缴费不满15年的,原来缴费仍然有效,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可以将“城保”缴费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总之,双重参保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失。目前,对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参加新农保的具体衔接办法,有关部门还在研究制定当中。《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
    2024-04-20
    20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为什么要规定农民工进城买房要消化库存?什么是农民进城买房的利弊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0
      “去库存”一词基本已经成为这段时间房产界最热门的词了。而中央制定的去库存任务的关键就是依靠农民工进城买房消化库存。对于农民工这个广大群体来说,进城买房到底好不好?可以肯定的是,好是肯定的。加上今年户籍的改革,新的城市居住条例制定,外来人口落户城市变得更加便利。六项基本权利,医疗、教育、就业等等都可以和当地人享受同等权利。这样一看,在城市买房落地生根的确是一件好事啊。但是对于农民工这个群体来说,土地
    • 农民进城城镇落户农村的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8
      还在承包期内的正常是不变的,承包期到了要重新承包的,那么户口不在就无权承包了..。
    • 农民工工资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7
      你指的质量保证金是谁交给谁的没理解你的提问。
    • 农民工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01
      劳动关系的确立并不是以签订合同为条件的,而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已经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 农民工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0
      农民工、社会与政府缺乏沟通机制。就民工管理而言,由于民工中没有一个自我约束的社会组织,缺乏民工与政府之间有效的沟通。民工中的许多矛盾不容易及时地被发现和解决,一些处于萌芽状态的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从各种方式积累和沉淀下来,最后酿成大的事端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