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成立留置权的情形:
1.当事人有不得留置的事先约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排除留置权,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留置债务人的财产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3.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的义务相抵触;
4.留置财产与债务人交付财产前或交付财产时的指示相抵触。
一、债务纠纷中留置权人是什么意思
留置权人是为保管留置物而支出必要费用的,其受益者为留置物的所有人,即债务人。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留置权的实现条件有哪些
(一)留置权人主动实现的条件:留置权人须给予债务人以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留置权人并不能立即实现留置权,而必须经过一定的期间后才能实现留置权。这个一定的期间,称为宽限期。宽限期限多长,涉及到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的平衡问题。期限过长,不利于留置权人实现债权;期限过短,不利于债务人筹集资金,履行义务。为此,根据实践经验和公平原则,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60天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即留置权人留置财产后,便可以与债务人自由协商一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二)债务人主动实现的实现的条件: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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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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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办留置的情形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05《监督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已经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批准,可以留在特定场所:(一)涉及重大复杂案件的;(二)可能逃跑或者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的行为。监察机关可以对涉嫌贿赂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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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留置权是什么, 租赁留置权是怎样的成立台湾在线咨询 2021-07-13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有: 1.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过清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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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人不得行使留置权的情形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30一、什么是保管人的留置权依照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寄存人向保管人给付报酬,以及给付报酬的数额、方式、地点等。当事人有此约定的,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报酬,即保管费。所谓“其他费用”是指保管人为保管保管物而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法律对“其他费用”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当事人约定是有偿保管,保管人为保管保管物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已经包括于报酬(保管费)之内;第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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