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统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7:30:17 448 人看过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

针对当前我国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随意圈占大量耕地和违法出让、转让土地,严重损害农民利益和国家利益等突出问题,国务院作出了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重大部署。按照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委的统一部署,全省各地认真开展了以“强化土地法制观念、落实制度建设、促进管理到位和查处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的行为”为重点的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地方对强化土地统一管理重视不够,治理整顿工作进展不平衡;集中统一的土地征用、供应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比例偏低;乱批乱占土地,侵犯农民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等。为切实加强土地集中统一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强化土地统一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强化土地集中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及国土资源部等部委的一系列通知要求,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全面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保粮食安全、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高度,深刻认识进一步强化土地统一管理的重大意义。

二、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

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就是要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积极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强化对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不搞多头管地、征地、供地。从2004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行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用收购、统一开发、统一储备、统一出让的土地管理制度,做到“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将调控土地市场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政府手中。各项建设用地的征用和供应,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由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征地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各类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不得代理征地和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三、全面实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要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努力培育和发展土地市场,建立和完善土地收购储备、交易机构,大幅度提高我省以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比例。从2004年1月1日起,除按法律法规规定可划拨供地外,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不论是存量土地还是新增建设用地,不论是政府收购储备的土地还是企业改制处置的土地,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确保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规范、有序进行,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严格规范土地审批

要按照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法定的土地审批程序和权限,规范土地审批行为,禁止下放土地审批权。要严格把好土地审批关,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在依法保障建设用地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耕地资源。对违法下放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和供地审批权,违法下放规划管理权的,要立即纠正;对今后违反规划用地和土地审批程序,越权批地、未批先用、边报边用、少批多用、圈占土地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五、及时足额兑现征地补偿费

及时足额兑现征地补偿费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各级政府要把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征地补偿费问题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用地单位和个人必须将征地补偿费纳入工程总概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或拖欠征地补偿费。对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在拖欠问题未解决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用地手续,不再受理其新的用地申请。

六、进一步开展土地使用情况清查

在前一阶段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清查土地使用情况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法违规交易、闲置国有土地、非法圈占集体土地等进行彻底清查。对违法违规用地,要依法处罚并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予以完善用地手续;闲置两年以上的国有土地,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符合规划,但当事人无力或不愿办理用地手续的,由政府按需要统一收购或征用,作为政府的储备土地;不符合规划的,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违法违规交易的,视不同情况采取责令退还或予以收回等方式处理。今后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土地巡查、监察力度,建立土地违法案件快速发现机制和分级查处机制,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03年12月23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6: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土收入征管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7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为了集中财力,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监管职能,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收入扣除土地出让业务费后全部纳入财政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分别守取财政预算内管理和预算补专户储存管理。二、规划国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工作,更好地调节我市土地需求,提高土地使用效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清缴拖欠工作,确保国土收入及时足额收缴。财政部门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将土地开发资金按计划局下达的计划和工程进度及时返拨建设局。三、国土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方式管理。国土收入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专款专用,统筹规划安排。市财政部门根据市计划部门提出的年度基本建设和土地开发建设计划及项目,审核后拨款,并监督使用。用于土地开发的前期费用,
    2023-06-10
    188人看过
  • 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债管理的通知》有关问题的说明的函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文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外汇指定银行、中央级非银行金融机构:《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各有关单位积极贯彻和落实,并对其实施提出了较好意见,也咨询一些疑点。现就此答复如下:一、本《通知》中“境内机构”指境内中资企业。第二部分第7条同样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二、本《通知》中第二部分第6条由“非银行金融机构为防范其外债汇率、利率风险……”修改为“非金融机构为防范其外债汇率、利率风险”。该函与《通知》配套实施。附: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债管理的通知(94)汇资函字第32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外汇指定银行、中央级非银行金融机构:今年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国内资金供求矛盾仍十分突出。同时,随着西方国家经济逐步复苏,国际金融市场筹资成本也在不断提高。在以往的筹资工作
    2023-06-05
    153人看过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由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03年底,全省累计拆除棚户房2796万平方米,解决了85.5万户、282.3万人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但是,由于我省城市人口比重大,历史欠帐多,目前仍有32.5万户、108.7万人居住在1142万平方米的棚户区里。为进一步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步伐,确保实现2006年底基本完成全省棚户区改造的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凝聚力工程,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变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投资环境的需要。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以及确保
    2023-06-10
    150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发文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文号:琼府〔2008〕27号发布日期:2008-4-30执行日期:2008-4-30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完善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我省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推进我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巩固我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成果,建立缴费与待遇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现就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问题(一)从2008年1月1日起,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业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按照《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办法,计发其养老保险待遇,并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按《条例》规定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国家规定同类退休人员退休费或者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标准的,其差额部分按以下办法予以补足:属于财政预
    2023-06-07
    466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1997年4月17日国税发[1997]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1994年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个人所得税征管不断加强,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征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离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人们的纳税观念还很淡薄,偷逃税现象仍很普遍,税收流失严重,个人所得税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努力提高全民依法纳税意识,改善税收征管环境,落实征管制度,规范征管程序,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个人所得税的犯罪活动,切实把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个人所得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发展潜力巨大,但税源不易监控,征管难度很大,各级税务机关务必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领导,在工作部署上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
    2023-06-07
    486人看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国土资源厅直属土地管理局有关职责调整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省国土资源厅直属土地管理局的有关职责调整问题作如下通知:一、省国土资源厅直属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直属土地管理局)原负责管理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划拨土地,调整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土地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管理。二、省直属土地管理局管理的省直机关和中央在湘单位、省属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划拨土地(以下简称省直属土地管理局管理的土地)的初始登记,调整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土地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资料报省直属土地管理局备案;变更登记以及他项权利登记,由省直属土地管理局办理,有关资料抄送土地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三、省直属土地管理局管理的土地的资产需要处置的,由省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土地资产处置批复。需要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到土地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再到省直属上地管理局办
    2023-06-10
    463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统一征地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陕政发[2000]3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在实施西大开发战略中加快我省重点项目建设,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国家和省上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统一征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实行统一征地的范围重点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工作,由各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今后,凡国家和省上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选址建设的,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征地。国家和省上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外单独选址及跨地区建设的项目,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实施统一征地,各市(地)、县予以配合支持。二、统一征地的安置、补偿和造地省国土资源厅和地市、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
    2023-04-23
    314人看过
  •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务输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劳务输出工作,更好地促进劳务输出合理有序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责任2005年全市劳务输出总量为28万人(次),其中输出失业人员1万人,有组织输出14万人(次),培训劳务输出人员3.7万人,其中技能培训2.7万人,建立劳务输出培训基地100个,新建劳务输出基地20个;培养树立劳务输出典型100个。今年市政府继续把劳务输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考核体系,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继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力推进劳务输出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二、健全组织机构要按照市、县(市)区、乡(镇)街、村(社区)四级联动,侧重乡、村的原则,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市及县(市)区政府要成立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责成一名主要领导主抓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配备一名
    2023-06-10
    55人看过
  •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行署建设局,各市房地产管理局:自1985年全省开展首次城镇房屋产权总登记发证工作以来,各地基本上解决了历史上遗留的房屋产权不清,产籍不明问题,对加强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中多种产权的出现,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一是房改中向职工出售的新旧公有住房,其产权还不够明晰。二是原来已经确定权属的房屋,有的由于法人的撤销、变更、兼并、分立而发生了权属变更转移;有的由于产权人死亡、继承、分割、析产及私下交易,而没有按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形成新的产权不清。三是房屋产权人进行改建、扩建、翻建后改变房屋原位置、原结构、原朝向或因房屋拆除,产权人不按规定申报登记、办理产籍灭失登记手续,造成房屋自然状况与产籍不符。四是大量的新建商品房没有登记确权进行无权证销售等等。上述问题如不引起重视、尽早解决,发展下去,将会带来新的矛盾
    2023-04-22
    236人看过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委、办、厅、局、集团公司,中央、省外驻滇及各类用人单位:现将《云南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云南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劳动用工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等使用的各类劳动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纳入人事部门管理的人员除外),均应按本办法进行劳动用工登记。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劳动用工登记,是指用人单位按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劳动用工情况,劳动保障部门对其主体资格、用工行为以及劳动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登录备案的行为。第
    2023-06-09
    267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市场管理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近年来,我市通过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已初步形成了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机制,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土地资产收益有力地支持了城乡建设和企业发展。但全市土地市场的发育、管理还不够完善和规范,部分行政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被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改变用途,土地有偿使用形式比较单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比例较低,土地隐形交易时有发生,政府尚未完全实现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等,造成政府土地资产收益的流失,影响了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以及城乡建设资金的筹措。为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尽早全面实现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转变观念,实行土地管理“五统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领导,转变观念,切实增强土地的资产意识、市场意识和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意识,在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的同时
    2023-06-10
    183人看过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淘汰落后产能,是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减少煤矿数量任务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决策。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3号),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兼并重组整合目标。到2010年底,全省矿井数量控制目标由原来的1500座调整为1000座,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各市保留矿井数量分别为:太原市50座,大同市71座,阳泉市50座,长治市95座,晋城市118座,朔州市65座,忻州市63座,晋中市110座,吕梁市100座,临汾市127座,运城市18座。国有重点煤炭集
    2023-06-05
    81人看过
  •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市各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房地产开发计划管理(一)房地产开发应当制订年度计划,由当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建设、房产、国土、规划等部门于年初根据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年度住宅建设计划和城市规划确定。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主要用于控制开发规模,防止盲目投资,各部门不得随意修改。(二)房地产开发项目规模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建设、房产、国土、规划等部门根据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确定。各部门应当严格审批,联动管理,防止房地产开发规模失控。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
    2023-06-10
    203人看过
  • 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外入滇建筑企业安全、质量监管的通知
    一、近期在我省参加施工投标的省外入滇企业中,已多次发生使用造假资质证书、法人委托等违法行为,以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经报请建设部市场管理司核准停止下列使用假证的企业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招投标资格,在停止期内,不得参加招投标。(一)北京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房建特级,停止期2004年4月至2006年4月。(二)深圳市茂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一级,停止期2004年4月至2006年4月。(三)南京市消防设备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消防一级,停止期2004年4月至2006年4月。(四)中航南方机械化工程公司,港口一级,停止期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五)广东省建安工程总公司,房建一级,停止期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二、为进一步加强入滇施工企业监管,落实安全、质量监督措施,特做如下规定:(一)省外入滇施工企业参
    2023-04-12
    352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8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公通[2014]74号 各市公安局: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户口难问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严肃户口登记管理纪律,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民出生登记管理问题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出生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出生登记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行使法律赋予各项权利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是?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8
      渝府发〔2013〕5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调整征地补偿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举报工作的通知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0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举报工作的通知 (1990年10月9日高检发控字<199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为适应反贪污、贿赂斗争和促进廉政建设的需要,各级检察机关从1988年7月开始,普遍开展了举报工作。两年多来,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广大检察干警的努力下,举报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拓宽了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渠道,成为直接发动和依靠群众同贪污、贿赂等犯罪作斗争的重要途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劳社部发[2007]3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1995〕5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民险发〔1997〕27号]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的通知 [渝劳农保发〔1999〕1号]重庆市劳动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在机构改革期间认真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急
    • 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政府关于休产假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08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