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患有职业病职工的管理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0:21:54 450 人看过

1、有害作业单位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安排治疗和定期复查,必要时安排疗养;

(2)对不宜继续从事有害作业的,应当及时调离有害作业岗位;

(3)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职业病待遇。

2、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其他急性职业病的,发生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3、发生急性职业病需要医疗救授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抢救,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或拖延。

4、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当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可以办理调转手续,原单位应当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给新单位。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当将其情况报各所在地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备案。劳动者调入新单位后,新发现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

5、职业病患者治疗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6、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待业期间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其职业病待遇由造成该职业病的单位负责;原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原单位已撤销或依法破产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见:关于《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的批复(豫人常[1998]48号)

发布日期:1998年11月25日

执行日期:1999年1月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1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什么是职业病,哪些职业容易患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为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产生职业病的危害因素包括: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职业病包括9大类共99种,分别是:(1)中毒(铅、汞中毒等51种)(2)尘肺(矽肺、煤尘肺等12种)(3)物理因素职业病(放射性疾病、高原病、航空病等6种)(4)职业性传染病(炭疽等3种)(5)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等7种)(6)职业性眼病(职业性白内障等3种)(7)职业性耳、鼻、喉病(噪声聋和铬鼻病)(8)职业性肿瘤(石棉所致肺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等8种)(9)其他职业病(化学灼伤、职业性哮喘等7种)最容易发生职业病的就业者有煤矿工人、建筑工人、纺织工人、炼钢工人等。矿山、石场、纺织厂、化工厂、农药厂、制革厂等通常是最容易诱发职业病的地方。各种尘肺病则是最主要的职业病,70%以上的职业病与此有
    2023-03-04
    321人看过
  • 职业中毒患者享有的职业病待遇
    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和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的规定确定,经费开支渠道按现行规定办理。劳动者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职业病系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职业中毒患者享有哪些职业病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职业中毒病人依法享有下列待遇:(1)职业中毒患者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中毒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已确诊的职业中毒病人,应当调离接触有毒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中毒,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
    2023-04-22
    406人看过
  • 患职业病职工调离原岗位有赔偿吗
    患职业病职工调离原岗位不需要支付赔偿,但以工伤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对于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来接受工伤治疗的,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即使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停工留薪期也不可超过24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
    2023-08-10
    90人看过
  • 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的职责
    近一阶段以来,有关物业管理师的话题成为行业最热门的话题,特别是随着我国首批物业管理师认定考试工作的开展,有关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的问题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物业管理在我国已经走过了二十余年的历程,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经验上,行业都有了相当大的提升和积累,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与此同时,随着专业化、社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市场的逐步细分,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许多物业管理企业面临着相当严峻的挑战。行业的发展迫切呼唤一批综合素质强、专业水平高的职业经理人带领物业管理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不断拼搏进取。一、着力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当前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多地体现为人才之间的素质竞争,在一定意义上说是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之间的竞争。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指出: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教育,使
    2023-06-10
    313人看过
  • 法律时时看管着改制企业的患病职工
    宋某1972年从部队退伍后到某县砖瓦厂做临时工,1977年转为全民固定工。2000年7月砖瓦厂改制为建材有限公司。1991年夏,宋某在船上运土时,因船体潮湿有水而滑倒,跌到船舱,摔坏了脾脏,腰部也严重受伤。经县人民医院治疗,切除了脾脏,现腰椎骨第一、第三、第四椎边缘骨质增生,经常腰部疼痛难忍。从2003年7月起,宋某再不能坚持工作,请假治疗休息。2003年12月31日宋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公司作出终止其劳动合同的决定。宋某不服,向仲裁委申诉,请求依法撤销公司作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决定,依法享受医疗期及医疗期的有关待遇。公司辩称,公司从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有限公司,是自然人出资购买并重新进行了注册,原国有企业已依法注销。宋某的病是在原国有企业造成的,与公司无关,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属依法终止,请仲裁庭依法驳回宋某的仲裁请求。本案经仲裁庭主持调解未果,遂作出裁决:一、撤销公司作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2023-02-27
    346人看过
  • 患职业病员工的合同解除
    李某于1996年1月与某矿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2006年12月31日终止,合同中约定,如果员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规章管理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2006年7月,时任煤矿监督员的李某在盯岗期间睡觉,被考核人员发现,企业以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规章管理制度为由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2007年3月李某向区劳动局投诉,认为其患有尘肺职业病,用人公司不应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区劳动局予以纠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的规定,构成职业病必须满足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企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的职业病。职业病必须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
    2023-06-09
    302人看过
  • 工作导致的职业病公司有责任吗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企业应当承担责任。一、在岗因病死亡算是工伤吗在岗因病死亡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因此,只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那么,上班时间应该算作工伤。两个条件分别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认定工伤。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二、在工地工作突发脑出血,工地应不应该负陪偿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情况视同工伤:(一)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二)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受伤害;因此,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并且48小时之
    2023-06-20
    485人看过
  • 患职业病有哪些赔偿
    一、患职业病有哪些赔偿患职业病有主要有以下赔偿: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2.应当妥善为其安排工作岗位;3.应当依法给予其适当的岗位津贴;4.以及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等,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工伤保险等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经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其他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二、职业病是否可以申请工伤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
    2023-04-26
    157人看过
  • 企业职工患上职业病应获双份赔偿
    1993年9月份,33岁的米婷(化名)应聘到江苏省某某市某某宾馆工作,工种为宾馆播放员。此时米婷工作的音控室刚刚进行了油漆装修。1994年初,米婷开始出现皮肤皮疹等症状,经常感冒发热,全身乏力。1994年12月10日,米婷到南京军区总医院就诊,先后被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肾炎、系统性红斑狼疮。之后多次住院治疗计166天(目前仍在治疗中)。1999年12月,无法继续工作的米婷不得不办理了病退手续。年纪轻轻的,本来身体也很好,怎么会忽然患上这样的大病呢?医生提醒她,可能与她的工作或者生活环境有关。米婷不由把目光投向自己的工作场所——音控室。音控室由于面积小相对比较封闭,一直油漆味很重,味道难以散发出去。一打听,原来宾馆为了不影响正常营业,未经闲置通风即将音控室投入使用。这可害苦了米婷,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处在这样的有毒环境中,怎么能不中毒呢?2007年6月22日,苏州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出具了《
    2023-04-25
    142人看过
  • 企业职工患精神病咋办
    解除劳动关系
    患精神病,根据职工情况给与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解除劳动关系。若得到控制,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一、试用期发现员工有精神病怎么办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可将患病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义务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内容,并且明确告知劳动者并签字确认。如果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患了精神病并经有关机构确认,就可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考虑医疗期的问题。试用期已满的员工患精神病后,如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已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其工作,不得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经鉴定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二、新劳动法辞退肺结核员工企业员工患病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具体期限依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期满后,若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
    2023-04-01
    160人看过
  • 职业病赔偿责任有哪些
    一、职业病赔偿责任有哪些1、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2、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二、什么是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
    2023-04-20
    430人看过
  • 职业病患者辞职后有生活费吗
    有职业病员工,在本人辞职之后是需要根据是否有伤残等级,看是否有津贴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
    2023-02-22
    61人看过
  • 身患职业病职工如何去申请鉴定
    一、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表,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二、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三、如符合受理条件可受理立案并发出职业病诊断受理通知书。四、职业病如何鉴定职业病的鉴定,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当事人如果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五、怎样申请职业病鉴定申请职业病鉴定一般是携带相关材料向
    2023-03-19
    496人看过
  • 物管对业主有什么职责
    一、物管对业主有什么职责(一)安全工作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公司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报告给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救助工作。物业管理公司雇请保安人员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其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相关规定。(二)物业的养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
    2023-06-10
    38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煤矿职工患有职业病的如何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1
      职业病的诊断,是严格按照卫生部2013年发布的第91号令,即:《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进行的。这个职工是否属於职业病,应以由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单位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为准。最後接受这位职工的煤矿,在明知是双肺纹理增多、双肺见有小结节前提下,没有按禁忌症禁止其从业,而安排其煤矿工作。相当於承认上岗前是健康的、没有职业禁忌症的。作为一个健康人,进入到企业,其後发生的职业病,最後这个
    • 企业职工患病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6
      医疗期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
    • 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吗?患职业病时,可以选择职业病或者职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5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关于职业病分类,目前执行的是《职业病目录》。按照该目录,职业病包括如下十类: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的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
    • 患职业病职工调离原岗位要求对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2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可以调动,调动后的劳动者也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员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到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 自己患有职业病了员工长期对着电脑常见的职业病有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7
      1.关于做工伤鉴定注意什么手续可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