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出资协议但未缴足出资的股东是否享有股东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0:20:54 413 人看过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登记。公司变更股东时,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因此,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资格是通过登记取得的。但所签订的投资协议有效,各方应按协议履行,以实现出资的足额缴纳和股东登记手续的办理。否则,各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仍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违约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欺骗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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