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员工如何了解自己工伤保险的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5:05:31 405 人看过

非全日制员工工伤保险待遇与全日制员工是一致的。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待遇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工作的要求: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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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己申请了工伤待遇,那么工伤保险待遇多久到账?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5
      职工在工伤医疗终结后,由单位凭其《工伤认定书》、医疗单据以及相关资料送社保部门审报工伤待遇。一般社保的服务承诺是: 1、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单位、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待遇的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工伤待遇拨到单位银行帐户,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如果已超过服务承诺的期限,可前往社保咨询。 2,一般在45个工作日内,工伤赔偿的钱在申报以后可以到账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是否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6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有权享受工伤待遇。 依据《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享受什么保险待遇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2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1)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2)由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并不得低于上海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3)致残1—4的,由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以享受的伤残津贴为基数,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致残5—10的,由承担工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