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法院能否采取措施查封房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18:30:15 239 人看过

需结合案件情况才能判断法院是能能查封离婚后的房产。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所以债权人是有权要求将夫妻共同起诉,将夫妻共有的房子查封,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

法院查封房产需要何种手续?

依照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会对房产查封。手续如下:

1、法院会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根据下列的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经核发过房地产证的,应上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的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查封相关文章
  • 法院能否对社保卡采取保全措施?
    法院不能冻结社保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注意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机构管理,最终由参保人员享有的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会保险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对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门用于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属于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社保卡是否可以当医保卡用社保卡可以当医保卡用,社保卡的功能包括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
    2023-07-16
    477人看过
  • 离婚后对方出轨,法院会采取何种措施?
    所谓的出轨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并非规定的四种法定情形下的过错,法院也没有义务去调查,这种出轨证据,也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就目前法律规定以及审判案例来看,即使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支持。只有对方出轨的证据就能让法院判决离婚吗错误。一般来说,婚姻关系中一方出轨,包括三种情形:第一,普通的婚外情如婚外性行为、婚外恋等;第二,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也就是“同居”;第三,重婚。在法律规定的离婚的法定理由中,关于出轨的只有在对方有重婚和同居的情形下,法院才会支持离婚的请求,而像一般的婚外情如婚外性行为、婚外恋等,由于没有达到同居或重婚的程度,在没有其他法定理由的情形下,法院一般不会以此判决离婚。在大部分涉及婚外情的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一般只能证实对方存在婚外情行为而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往往并不能打动法官,达到判决离婚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17
    127人看过
  • 法院能否对已设立抵押权的房产采取强制措施
    法院能否对被执行人已设立抵押权的房产采取强制措施。...林某未清偿到期欠款,债权人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林某偿还欠款。判决生效后,林某仍未偿还欠款。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林某只有抵押给银行的房产可供执行。请问:法院能否对林某已设立抵押权的房产采取强制措施?解答:法院可以对林某已设立抵押权的房产采取强制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0条的规定,法院依法可以对林某的房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房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张某的债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0.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2023-06-04
    185人看过
  • 行政机关决定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在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过批准;要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来实施并且在实施过程中要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还要通知当事人到场,此外还要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等。并且在履行相应程序时要制作并且要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刑事案件的查封扣押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
    2023-07-07
    457人看过
  •  法定复议期满后,国务院能否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所给段落,申请复议期满后,除非出现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且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或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情况,否则不会影响行政机关的执行。因此,答案为申请复议期满后,除非出现上述情况,否则不会影响行政机关的执行。在申请复议期满后,除非出现以下情况,否则不会影响行政机关的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 强 制 执 行 】 申 请 复 议 后 , 国 务 院 如 何 确 保 执 行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如果行政复议决定逾期不作决定,申请人可以自期限届
    2023-09-05
    387人看过
  • 法院能否采取措施保全退休工资卡?
    法院可以冻结退休工资卡。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工资卡,一般需要作出裁定并通知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按照不同的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工资卡冻结了可以重新开一张吗一般会保留基本生活费300-500元。医保、物业等支出是不会给予保留的;如果重新办卡,法院发现,会立即重新冻结新卡,并且还会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冻结一般有年限。如果期限到了,但没有执行完毕,法院会继续冻结,直至执行完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
    2023-07-07
    311人看过
  • 房屋查封后的应对措施
    购买了房屋却没有进行买卖合同的备案,导致法院查询房产信息时无法了解到房屋已经出卖的情况。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法院查封房屋的。房屋买受人应当及时向查封法院申请执行异议、解除查封,申请执行异议应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以及房屋买卖合同、支付购房款的凭证等证明材料。房屋坍塌后政府怎么处理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参与房屋坍塌的救治工作,维护现场秩序,避免事故进一步夸大,最大限度的保证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都是专业的救援队伍进行救治,如果来不及也要自行及时处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1、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相关证据材料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2023-07-18
    326人看过
  • 能否对无房产证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如果没有房产证,法院一般不会采取财产保全。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具体如下:1、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汽车提供车主证明、房屋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防止他人财产的错误查封、扣押;2、没有房产证就无法确定房屋所有权,是否是义务人的财产,也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无房产证如何确权看具体情况定。首先要确定房产属于哪种性质的房屋,如果是小产权房,这种性质的房屋是不能办理个人房产证的,即不能确权。如果是有完整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以去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办理安置房房产证所需要的材料如下: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3、相关证明材料;4、被拆迁人身份证;5、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6、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
    2023-07-16
    63人看过
  •  银行抵押房产能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依据抵押银行所拥有的房产,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时,当事人可以在法院做出判决前向法院申请,以便对房屋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房产设定抵押不影响保全措施的实施,保全措施同样不影响抵押权人优先实现债权。依据抵押银行所拥有的房产,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时,当事人可以在法院做出判决前向法院申请,以便对房屋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房产设定抵押不影响保全措施的实施,保全措施同样不影响抵押权人优先实现债权。 房 屋 抵 押 如 何 进 行 保 全 ?房屋抵押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抵押权人的权益受到许多限制。为了保全抵押资产,抵押权人可以采取多种措施。首先,根据《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财产或者提供足够数
    2023-09-06
    239人看过
  • 离婚案件是否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离婚案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但需要经当事人申请,且获人民法院许可,由人民法院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申请采取保全的,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离婚案件可以旁听吗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应当从当事人主义出发,充分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权和隐私权,进而保护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目前,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各个诉讼阶段都有可能涉及到公民合法的隐私权。比如:恋爱过程、收入状况、是否未婚同居、性生活情况、第三者情况等。对离婚案件公开开庭对当事人隐私权的形成了严重威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包括;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也就是说,只有当当事人主动申请、法院认可允许两个必要条件同时成立时,离婚案件才可以不公开审理,缺一不可。实际上,不公开开庭也要比公开开庭
    2023-07-07
    445人看过
  • 被执行人生病住院,法院能否采取拘留措施?
    被执行人生病住院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常见病不影响拘留。在执行工作中,拘留作为限制被执行人人身自由的一项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必须严格执行,规范适用,才能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70岁以上是否能拘留70岁以上不能拘留。不可以拘留的情况:1、14岁不满16岁的;2、16岁以下18岁,首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70岁以上;4、怀孕或哺乳不满一岁的婴儿。70岁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年龄较大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执行政拘留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023-07-14
    460人看过
  • 卖方违约后法院采取何种措施
    一、卖方违约后法院采取何种措施卖方违约法院会根据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判决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则法院会根据违约给买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判决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违约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如何避免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需明确违约责任。为规避违约风险,可采取以下措施:1.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各自的权益得到保障。2.规定违约责任:合同中应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标准、违约金等,以避免因违约引起纠纷。3.谨慎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应审慎选择合作对象,避免与不可信赖的企业或个人签订合同,以免违约情况发生。三、合同违约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构成违约责任必须同
    2023-08-09
    433人看过
  • 离婚了房产归对方,法院能查封吗
    一、离婚了房产归对方,法院能查封吗若在离婚手续最终完成之后,双方同意并签订了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且已履行了产权变更手续,那么针对这些房地产来说,当一方因债务纠纷被法院执行时,法院便无法对房屋进行查封。除非该笔债务牵涉到了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所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在此情形下,债权人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同时追究夫妇两人的法律责任,进而舍弃夫妻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用以清偿债权人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
    2024-03-11
    232人看过
  • 房产是否被法院查封
    一、怎么查房子是否被法院查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依据最高院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查封房产的时候是会通知被执行人的,所以如果当事人没有收到法院的通知,就证明房产没有被查封。二、法院查封房屋的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
    2023-03-02
    406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查封是指法院裁定对相关房产进行查封,限制该房产的交易、抵押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查封是司法措施的一种,用于保障债务纠纷中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转移、变卖财产逃避责任。查封期间内,房产权利仍然属于原产权人所有... 更多>

    #房产查封
    相关咨询
    • 房屋抵押后,法院是否能够采取查封措施?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1-06
      司法查封是一种当事人使用公权力保全债权的方法,具有法律公示和对抗效力,并构成了房屋过户的障碍。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未能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是,以下情形之一除外: (一)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无法履行; (二)履行债务的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执行。 因此,虽然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在目前情况下,由于客观原因,产权过户的条件尚不
    • 一房二卖是否能采取措施查封房子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6
      房屋查封属于财产保全措施,具体规定如下:r1、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
    • 金融机构能够采取查封房产的措施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15
      银行在向债务人发放贷款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其自有房产作为担保物。一旦债务人未能按照协议履行偿还义务,银行有权向法院申请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以保护其自身的权益。在法院依据法律程序做出生效判决需要执行时,银行会对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进行全面调查。换句话说,银行对抵押权益的财产拥有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权利。这些财产在拍卖或变卖后所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清偿债务人所欠的债务。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可以根据其
    • 采取保全措施后多久通知查封人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0-02
      采取保全措施之后一般都会及时的通知查封人,法院接到诉讼保全申请,在审查符合保全条件后,应当在5天之内查封;情况紧急的,应当在48小时内查封,被查封人不满的话,也可以及时进行诉讼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 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如果处置,法院会采取什么措施,如何处置查封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28
      被法院查封的财产,是绝对不允许处置的,包括买卖、转让、抵押、出租等行为。如果法院发现了,可能会对处置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