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劳动局:
你局《关于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对劳服企业经济纠纷是否应承担经济责任的请示报告》收悉。现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1990年第66号令《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的劳动部门对本地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职责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1990]28号)规定的县以上劳动部门设置的劳动服务公司的职责,地、市、县就业服务机构(劳动服务公司)负责对本地区劳服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等行政职能,不承担所归口管理的劳服企业的经济责任。劳服企业发生经济纠纷问题,应按照国务院1991年第8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六条“集体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有关待业保险基金和就业经费使用,应根据国务院1993年第110号令《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第六条“企业交纳的待业保险费转入企业所在地的待业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待业保险基金专户’,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1990]28号)中“对就业经费,各级劳动、财政部门要加强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的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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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某种具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指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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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纠纷是否就没有经济纠纷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3不是,没有劳动纠纷也可能会有经济纠纷,比如离职后单位不发剩下工资。 如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发生了经济纠纷,在处理经济纠纷之前,首先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或曾经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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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纠纷怎么处理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5处理劳动经济纠纷可采用下列方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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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劳动关系的经济纠纷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3以下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1。劳动者要求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社会保险基金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引起的公共住房转让纠纷;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残疾评级评估结论或职业病诊断评估委员会职业病诊断评估结论的异议;4、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5、个人工匠与帮助、学徒之间的纠纷;6、农村合同经营者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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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赔偿经济经济赔偿金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3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劳动者月薪水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准则按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出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水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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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否能够办理经济纠纷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4劳动仲裁处理的是劳动争议的事项,不处理经济纠纷。是为了解决劳动争议的确认、劳动合同的争议、解除合同的争议、劳动保护的争议、工伤赔偿等发生的争议问题。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第一款 一、 二、三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