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法院财务管理现状
基层法院承担着全国70%的案件诉讼量,大量的矛盾在基层法院得到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在基层法院较为突出,这种矛盾也普遍存在于基层法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中。诉讼费和执行款(物)管理是基层法院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它们的工作量随法院案件诉讼量的增加而增加。受历史及现实因素的影响,基层法院财务人员不足、专业水平不高等现象还普遍存在。长期以来,过度强调审判业务而忽视行政管理,过度强调经费保障而忽视绩效管理致使基层法院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司法保障服务能力不强,司法行政管理水平不高。
二、基层法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意识不强,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
目前基层法院普遍存在重结果轻管理、重经费轻预算、重数量轻效益、重核算轻分析的现象。目前基层法院财务人员多为本院干警或部队转业人员中对财务工作略有了解的人员,专业水平不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而法院属于国家审判机关,专业性较强,全院上下都注重审判执行的主业。长期以来,由于对财务工作的重要性了解不够,对内部控制建设不够重视,导致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低下,不能适应新时期的管理要求。
(二)公用经费地域性差异较大
受各地发展不平衡、财政供给力量强弱不均的影响,各地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水平参差不齐,东部省份的基层法院保障水平要优于中西部省份,同一省份内,经济发达城市的基层法院要强于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城市。
(三)专项经费预算合理性有待提高、集约意识有待加强
中央每年都会根据各地法院的实际情况通过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一定的办案经费和装备资金。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基层法院由于业务不熟、金额不确定、上级下达资金较迟等原因,未能严格按照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用途使用,没能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将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也没严格执行全口径预算制度、将办案经费及装备资金纳入到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此外,对于专项经费使用范围不熟悉,核算科目不明确,导致专项经费核算不准确、项目运用不规范。
(四)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近年来财务管理知识更新较快,基层法院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不够,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基层法院财务人员每年只参加所在地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和效果都值得商榷。在基层法院,还存在个别财务人员对财政资金只会算,不会管,不善管,不敢管,从而不能发挥财务人员的能动意识和管理作用,影响了对法院的司法保障和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提高基层法院财务管理水平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加强内部控制
要保障法院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加强内部控制是重中之重。内部控制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仅依靠财务部门,需要党政机关的支持,法院各部门和人员的共同推进。为此,各级法院内部各部门、全体干警都应该提高认识,强化意识,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切实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二)加强学习、强化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着财务工作质量,进而影响到财务数据的参考价值。因此必须不断强化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财务人员对财经法规的认知和理解,提高财务核算能力;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人员对现代化信息手段和财务工具的运用能力,及时高效准确处理各类财务信息,为决策层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
(三)加强对财物管理
1、加强执行案款管理
严格执行最高院关于执行款的管理规定,实行专户管理,做好执行案款的账务处理及明细登记工作,确保“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有效利用网上银行等网络工具实现对执行款收付的电子化管理。
2、严格财物管理
加大对资金、物品的管理力度。严格财务收支行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资金使用的随意性,避免铺张浪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办公用品的采购和领用手续,建立办公用品备查账,规范使用行为。
3、严格国有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报废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采购全面实行阳光操作,由政府采购部门实施采购,杜绝采购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对单位所拥有的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建卡入册,建立资产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账账一致、帐实一致。
4、强化诉讼费管理
以本次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诉讼费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工具,建立诉讼费管理信息系统,并做好与立案环节的衔接,确保诉讼费收取合法合规,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应退尽退、应结尽结。有条件的可以试行诉讼费、执行款专人专户管理,在立案庭诉讼服务大厅设专管员和银行收款员,负责诉讼费、执行案款收取,案件承办部门只负责办理相关案件收款手续,从而实现各业务部门从诉讼费收取到执行款等涉案款项收付的“物理隔理”,实现相互监督、相互牵制,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
(四)完善内控制度,强化预算管理
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及经费使用动态监管制度,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以及过程控制、结果评价等环节的管理,真正做到每笔收入都有预算来源,每一笔支出都有预算可循。特别是对专项经费的使用,要全部纳入预算内,并建立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分析经费使用的效能,投入资金总量和项目完成情况都要形成书面定期向管理层汇报。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建立内部定期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强化制约机制,用制度堵塞漏洞,做到管有章程、奖有标准、罚有依据,减少和杜绝不合理支出,使法院财务管理工作步入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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