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近日举办了面向全国范围内银行系统的反洗钱培训班。据悉,新中国成立以来专门就反洗钱问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培训,这还是首次随着中国政府签署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在9月29日的正式生效,中国系统性的反洗钱也从本月由规划进入具体的实战。
首次培训反洗钱
本月15日至19日,中国人民银行在郑州市举办了首次面向全国范围内银行系统的反洗钱培训班。据称,此次培训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专门就反洗钱问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首次培训。
组织培训的是中国人民银行,但具体操办是部门是刚由中国人民银行保卫局更名而来的反洗钱局。参加培训的对象,则是人民银行各大区行、直属中心支行和各家商业银行总行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正如人们预料的那样,参加培训的人没有一个是来自外资银行的。
据参加培训的人员介绍,培训的课程内容,包括反洗钱概论、国际及香港反洗钱状况、人民币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外汇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洗钱案件司法调查和协查、国际国内反洗钱法律分析等。
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对内将此次培训称为管理培训,但从聘请了香港专业人士来讲课上可以看出,这绝非是简单的内部培训。不过,从参加培训对象上就可以知道,这此培训战略性层面的色彩较为浓厚。培训的重点,还是为地方人民银行和各家商业银行提供一些原则性的指导,以便从思想上充分重视洗钱的危害和反洗钱的重大意义。
据了解,培训将洗钱定义为威胁世界政治经济秩序,腐蚀健康的国民经济体系,因此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一大公害。并且着重指出,洗钱犯罪在发展趋势上带有明显的政治目的,国家和地区犯罪组织洗钱的首要目的,已转变为掌控政治和开展恐怖活动提供财政支持。打击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的关键环节,切断和限制犯罪资金的来源,就成为削弱和控制犯罪的重要手段。
可以预料的是,在这次对地方人民银行和各家商业银行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培训之后,针对下一层面人员的一系列培训将会进一步展开。而且,培训次数的越多、越密,实战性质色彩就越浓。
规划纲举目张
中国人民银行出面对地方人民银行和各家商业银行进行反洗钱培训,意味着中国反洗钱工作已经从规划层面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
9·11事件之后,国际社会纷纷成立反洗钱体系,希冀从经济源头上打击恐怖主义。我国也不例外,在反洗钱方面的工作启动的相当快。
2001年9月至10月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成立了一个反洗钱领导小组;2002年4月,公安部在经济犯罪侦查局内部专门设立了洗钱犯罪侦查处;2002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交易监测处和反洗钱工作处挂牌,并成立了由有关司局参加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统一协调、组织指导反洗钱工作,这一阵容构成了中国银行业反洗钱组织机构的框架,标志着中国正式拉开了反洗钱大战的帷幕;2003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连续颁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三项法规。至此,我国关于反洗钱工作的机构和法律体系已基本完善,由多个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反洗钱工作全面开展起来了;随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又成立了反洗钱工作的专门机构,统一协调外汇管理局系统的反洗钱工作;3月27日至28日,全球性反洗钱组织----金融特别行动工作组(简称为FATF)首次在中国召开以反洗钱为主题的研讨会,并与国内多个部门就围绕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工作、FATF反洗钱40条建议和反恐融资8条特别建议、中国打击反洗钱犯罪和恐怖活动融资及其相关立法等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会议期间,中国正式表示考虑加入FATF。
尽管中国一直以来实行较为有效的外汇管理,但作为近些年来在我国新表现出的犯罪行为,洗钱犯罪活动的发展速度却是惊人的。国家外汇管理局一份研究报告显示,1997年至1999年,中国3年累计外逃的资金约500多亿美元。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资金就是通过洗钱方式流到境外。而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数字显示,中国至少有4000名涉嫌贪污和贿赂的犯罪嫌疑人在逃,他们所携带的资金总额超过50亿元人民币。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实地调查发现,在中国跨境洗钱主要有三条重要途径----通过地下钱庄、现金走私(非法途径进行的跨境洗钱)和利用合法金融机构进行的跨境洗钱活动。但是,由于银行作为资金运作的中介和枢纽,通过银行的支付结算系统短期内就能转移巨额资金并使之合法化,因此,利用合法的金融机构进行跨境洗钱,正在成为犯罪分子们洗钱的首要选择。
联合国近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全世界每年非法洗钱的数额高达1至3万亿美元,这一数字相当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2%至5%。因此相对来说,中国的洗钱犯罪还未形成大的规模。正因为如此,我国目前逐步形成的反洗钱网络,主要还是以配合国际行动为主的。
需要高度协调
国际上的研究表明,货币兑换、股票经纪、黄金交易、保险业务等常常被犯罪分子们当作洗钱的渠道。因此,加强金融行业多部门的协调,有助于有效打击洗钱犯罪。
国家外汇管理局反洗钱处负责人表示,反洗钱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特别需要各个部门和机构紧密合作,形成合力,建立我国统一的FIU是大势所趋。据介绍,美国财政部1990年建立的打击金融犯罪网络,就是这样一个联合了财政、银行、税收、司法部门用先进的技术打击和防范洗钱的专门机构。
FIU指的是一个国家的金融情报机构,其与相关金融部门、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等单位联网,负责收集、分析和提供有关信息,及时了解洗钱手法的新变化,对洗钱的特点、规律、趋势进行分析、研究、预测,并提出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指导、协调国家的反洗钱工作,经常同国际反洗钱组织和有关国家的反洗钱机构联系,了解国际上洗钱的新手法和反洗钱的最新进展,有效地开展反洗钱的国际合作,打击跨国洗钱犯罪。
据分析,我国金融领域的反洗钱工作,目前需要合作的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公安部门。但在适当的时候,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把外汇领域反洗钱专门法规《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实施范围,首先扩大到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过,也有专家认为,需要合作的部门至少还有税务部门,因为没有税务部门的实质性配合,反洗钱要走的路会难走许多。
其实,不仅如此多的部门之间需要高度协调,就是单一部门内部的协调也需要充分注意技巧。否则,很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拿基层人民银行来说,反洗钱业务对外涉及监管、协调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全力预防、控制、打击洗钱活动;对内涉及现金管理、账户管理、人民币和外汇大额、可疑支付交易的监测、收集、分析、汇总等。如果部门之间信息沟通迟滞,就难以实现信息的共享,以致于不能在第一时间采取阻击洗钱活动的行动。此外,多部门对外不利于与外部及时有效合作,多部门负责不利于反洗钱专业人才的培养,多部门承办不利于反洗钱工作早日步入规范化、有序化轨道,多环节运作不利于反洗钱保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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