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认罪认罚申请书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10:21:24 262 人看过

一、自愿认罪认罚申请书的规定是什么?

我叫XXX(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等。我因涉嫌寻衅滋事XXX年月日被取保。

年月日我…(事情经过)。现我深刻地认识到我的行为(如何如何不对,对别人、社会、自己、家庭带来XX危害。

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我保证…

希望司法机关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二、认罪的规定

认罪是罪犯承认犯罪事实,并对其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应受惩罚性产生合乎行刑目的的认识。从认识的内容和程度来看,包括两个层次、三个继起递进的环节。两个层次是承认犯罪事实是认罪的低级层次,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受惩罚的该当性是认罪的高级层次;三个环节即认罪、服判、守法。承认犯罪事实,指罪犯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无保留地如实供述。

一般来说,罪犯只要把主要犯罪事实和犯罪的主要情节交待清楚,即可认为系承认犯罪事实;认识到犯罪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受惩罚的该当性,是指罪犯对其犯罪行为产生与刑事判决基本一致从而合乎行刑目的要求的认识,即认识到并承识其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及其受惩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只有认罪,才可能服判,服判是认罪的必然认识结果;只有认罪服判,才可能进而领悟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神圣性和法律的严肃性,形成遵守法律的必要性的认识和其实践,遵守法律遂又是认罪服判的必然认识结果。三个环节在时间上继起,在认识水平上递进,最终通向刑罚感受能力。

三、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构成要件是什么?

1.认罪须在当庭;

2.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

3.认罪的内容:

A.只要求犯罪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B.不要求承认指控的罪名。

4.当庭认罪,但没有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或者简易程序的,仍可以认定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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