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办理在哪个地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8 20:38:17 281 人看过

一、办理地点

龙川县老隆镇东风东路老一中对面行政服务中心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三、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四、办理材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①土地改革时颁发的土地所有权证②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文件③其他证明材料

地籍调查表、宗地草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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